民事答辩状暨投诉书
被上诉人(一审原告):王本海,男,1965年2月16日出生,汉族,重庆开州区五通乡寨家村4组107号,公民身份证号码:512222196502167811


上诉人(一审被告):林朝阳,男,1970年4月5日出生,汉族,住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白埕村后社43号,身份证号码35032119700452618
原审被告:莆田市荔城区华瑞鞋材厂,住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白埕村前面13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4MACR8WMV25
经营者:周金瑞
上诉人及被告周金瑞所在企业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白埕村前面139号,于2014年10月9日成立,拥有料米加工厂、中底鞋材厂(被上诉人于2017年10月5日受企业主管生产的上述人(林阳朝)的安排在特种设备锅炉房,担任锅炉司炉工岗位上班,每天二十四小时分成两个班,各班干十二小时,每班要求提前半小时进行交接班,对特种设备安全阀闸其他相关配套设备进行巡回检查。特别是在2021年4月锅炉司炉工黄大财(又名黄连成)因回家办理身份证合并以及社保转移手续,林朝阳及被告周金瑞安排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和无任何操作实践经验的刘大德顶替黄大财上班进行在岗培训学习,上诉人及被告周金瑞指令被上诉人,代培刘大德进行实践操作技术的培训学习工作,每班六小时至2022年底。
该企业的二次中底鞋厂、RB厂、成型厂分散于黄石镇梅雪西路等各生产场所,企业每年总计启用员工350余人正常运行。
一、该企业发放工资及年终奖三千元年/人,至建厂以来,由其共同合伙人,莆田市荔城区人大代表、新度镇白埕村委书记,称霸一方的后台大老板幕后策划人龚新丽,其妻林志宁担任着自身企业和多个企业的专职出纳员,自建厂以来一直使用现金和私人帐户转帐,有兴业银行流水证明,涉嫌*税偷***税漏**,上诉人及被告涉嫌*税偷***税漏**。建议将违法犯罪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深挖彻查,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二、上诉人及二被告企业经营状况未发生实际变化,林朝阳企图通过注销规避自身责任,我们可以从原审判书中第14页第11行至15行中可以看出:上诉人与被告周金瑞不是莆田市荔城区华胜鞋材的雇佣人员,足以证明上诉人与被告周金瑞是共同合伙人。而且被告周金瑞自建厂以来,在该企业有着自己独立的宿舍112室(门卫室101室面对面),其他的合伙人均没有自己的个人宿舍。
我们还可以从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元月1日锅炉运行记录可以中看出,员工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没有双休日、没有法定节假日、其中有上诉人林朝阳、被告周金瑞来锅炉房巡查、检查车间工业用水(巡环池)记录、还有企业掌握的归档锅炉运行记录监控摄像记录、有买电源开关和叉口板手向后勤主管及采购员被告周金瑞报销的购买发票16点5元记录、中来推理,足以证明上诉人与被告周金瑞参与着企业的后勤管理和采购管理而事实也是如此。系共同合伙人主体,而并不是买卖关系。自建厂以来,被吿周金瑞就一直担任着后勤(粮、油、面、米、蔬菜、肉食、杂粮)及机械设备工具的采购业务,企业有专职财务会计掌握有历年来的报销购买报销发票数据、质证环节中,被上诉人要求上述人及被告向法院提供财务记录(上诉人及被告掌握有历年数据发票原件)被拒。以上种种事实,证明上诉人与被告周金瑞系共同合伙人关系。有近日在该企业生产现场拍摄的照片可以佐证证明企业运行生产经营良好。
以上种种存在的事实证明:上诉人及被告周金瑞系同一主体、共同合伙人关系。上诉人及被告不深刻反省自身的错误,不自查自纠、不思悔改、一意孤行、不向被上诉人赔礼道歉、不积极退还被侵占的加班工资及利息、不积极主动为所在企业全员员工、交纳社保和公积金、不仅侵占了员工的合法权益、而且还侵占了公共资源,为了逃避自身责任、以注销公司更换法人的恶劣手段、满天过海、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向法庭做虚假陈述、藐视国家法律、恶意浪费国家公共资源、妨害司法公正、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其行为给被上诉人造成了严重后果、手段特别恶劣、社会影响及坏。涉嫌违法犯罪,建议法院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交相关部门立案、调查,深挖彻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特别是:上诉人及被告周金瑞,为了企业利益最大化,被上诉人自上岗以来曾多次请示上诉人及被告周金瑞,安排特种设备操作人培训计划,去锅监锅检所进行深造更新学习新技术培训,向生产主管上诉人请假,可企业为了“节省培训成本”和“用工成本”,以各种理由进行忽悠,说我们锅炉司炉工只有两人,以走不开,厂子里其他的员工又不会操作为由,请假被拒。有企业掌握的锅炉运行监控录像记录和归档的锅炉运行记录申请法庭调取被拒。进入莆田市锅检锅监所学习、考试、鉴定、考级拿证,需持有公司开具“特种设备在岗员工培训证明书”才能进入锅监锅检所学习、参与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证办**、锅炉司炉工证的有效期是三年一复审、企业不安排学习计划,不给特种设备在岗员工培训学习的机会,不开具“企业在岗员工”证明书,根本就进入不了几年前莆田市锅监锅检所设在黄石镇、锅监锅检所学习、考试、鉴定是否级格拿证有一整套的流程。上诉人及被告周金瑞应承担全部违法责任。
正如判决书显示的上诉人林朝阳及其被告周金瑞陈述说员工上班八小时,试问?每天二十四小时传导油锅管道不间断向生产车间巡环输送,锅炉司炉工岗位每天仅仅只有两人在岗上班,请问余下的时间是上诉人林朝阳亦或是被告周金瑞去锅炉司炉工岗位上班?这么简单的道理难道就不值得每一位有着专业法律知识的人士去深思推理研判吗?深思推理研判是每一位法律工作者最基本常识。
作为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专职律师,试问你的职业操守是什么?
难道你不知道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向法庭作虚假陈述,浪费国家资源就不承担法律责任了吗?你去实际生产现场调查过吗?了解过了吗?你与委托人林朝阳和被告周金瑞是否有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在当今法律建全,依法治国的今天,还讲不讲职业道德?上诉人林朝阳及被告周金瑞的谎言不攻自破。你们一张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在莆田市各地拥有众多的生产产业场地加工厂,你们如果不涉嫌高仿阿冒产业链假冒伪劣产品流向市场,又怎么每当政府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列行检查时,如果没有内线,你们又是如何知道在哪天几时会来检查?就让锅炉临时停炉,关闭生产车间卷帘门,你们的合伙人专业出纳员林志宁,就能开车去她所在企业荔城区新度镇蒲坂村祥龙鞋材厂拿来标签,让员工赶帖标签,如果没有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还用这么心虚吗?这难道不是欺上瞒下吗?这又是什么?如果一个企业正正当当的干,合法合规地从事生产,心证公开、还怕谁来检查吗?这不得不让人产生凝问?涉嫌假冒伪劣产品的生产。你们不为每一名员工建立社保和公积金帐户,每年几百名员工的社保公积金不仅被侵占,而且还侵占了国家公共资源。你们长期欺压剥削、压榨员工的血汗钱,狼子野心、不言自明、磨灭良知的丑恶嘴脸展现的淋淋尽致。
我还真不信,你们在办公室说的那样,在莆田你们有的是关系,有的是后台,黑道白道有的是人,法律在你们跟前只不过就是一张纸而已,你们的大老板龚新丽就能把这件事摆平,你去投诉也是白投诉,告也是白告。难道真的就是上诉人和被告周金瑞在办公室所说的那样吗?扣心自问一下,你们还有社会责任吗?你们还有社会良知吗?你们还有人性吗?
我还真不信你们这个邪,你们关系网、有的是后台就比国家的法律还大吗?
种种行为足以表明:上诉人及被告胆大妄为、目无法纪、刻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向法庭作虚假陈述、刻意浪费国家公共资源、妨害了司法公正、严重侵害了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建议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深挖彻查。要求依法予以严惩,以儆效尤。
三、被上诉人因在2023年7月上询、中询、下询期间多次向上诉人及被告汇报,传导油锅炉“内堂传导油管”年久老化,污垢增厚,炉外传导巡环油管管道需改造更换,预防发生爆炸事故将会给员工及周围居民造成生命财产安全和损失,“储存传导油灌”漏油严重,烟囱“排烟系统”及“巡环水池”污染严重,车间工业用水“巡环池”浮油太多,药物用量超标,已有工人手上和身上长了斑狼疮,因该企业与“木兰溪“仅一堤之隔,距离“大海”仅有二十来公里,巡环池子中的“浮油”和“有毒有害”物质,有损员工及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不能直接抽排放河流进入大海,需要添加“静化处理设备”,进行污水排污静化处理,才不会破坏“自然生态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2023年7月29中午苏芮丙台风登录福建莆田,倾盆大雨、爆雨、引发洪水洪灾,企业的废物垃圾浮油到处飘散,涌入大海。车间二十四小时不停地机械运转“噪音”扰民,员工及周围居民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建议企业内部需进行自查自纠,整改维修添加设备。而上诉人及共同合伙人却怀恨于心,于2023年8月份将被上诉人违法辞退,时至今日,上诉人及二被告,只将传导油管道进行了更换,其它的仍未改造,消防安全存在隐患,有近日现场照片记录和视频访谈记录为证。
2023年8月19日至今,上诉人及被告,你们却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锅监锅检所”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视为废纸,违法使用“无司炉工操作证书”员工二人次,在其2024年3月5日,因上诉人不按照锅炉运行操作规章制度办事,违章指挥,在高温下要求锅炉司炉工进入锅炉膛胆内作业,导致一名锅炉司炉工脚被炀伤至今未愈,有证据证明,违法招收一名社会小工在锅炉司炉工工作岗位上班。建议将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四、原判决书第13页第4行,4、至15页第二行,在一审中,被上诉人也向法庭提交了上班十二小时还多的照片证据,照片中显示的有监控摄像,被上诉人也多次要求上述人及被告提供锅炉运行记录监控录像记录、企业财务记录、企业报务报表中都有年终奖3000元被拒绝,上诉人及被告掌握有财务记录、财务报表,锅炉运行记录监控摄像记录、被上诉人在原审法院庭审中又再次要求上诉人及被告将以上关键证据向法庭提供出来,却再次被拒。因为里面记录有企业领导林总、周总巡查活动记录、有2000年8月16日,在倒班停炉维修中,因林总违反锅炉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导致被上诉人脚被炀伤,医药发展记录和带伤坚持上班的锅炉运行记录和监控摄像影像记录,多年来,有被上诉人十多次连继二十四小时的上班记录。有2021年4月至2022年底,被上诉人培训司炉工岗位新人和额外加班6小时锅炉运行原始记录,有向被告周金瑞报销购买维修工具及小电器设备的发票记录,在“锅炉运行监控记录”和“归档锅炉运行记录”中,有莆田市为保护“木兰溪”河海的生态环境,准备搬迁白埕村、港利村等多村的规划搬迁、锅炉运行记录中有共同合伙人二周总(分大周总和小周总)、有共同合伙人龚新丽之妻林志宁(专职出纳员并兼职多个企业的出纳员)、有上诉人林总和其妻(任安全员)与测绘人员进入锅炉房测绘仗量锅炉房,房屋面积和巡环水池用面积时的来厂人员和企业合伙人参与测绘测量面积记录。但上诉人及被告却将关键证据拒绝提供,理应由上述人及被告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有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中: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存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用人单位撑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要求上诉人及被告补发被上诉人2017年10月5日至2023年8月份,每天上班的超时加班工资和双休日不休息、法定节假日不休息、以及未休年休假的加班工资。
疫情期间,企业正常运营,员工是利用下班时间去指定地点检测打疫苗,上诉人及被告掌握有“锅炉运行监控摄像记录”和“归档的锅炉运行记录”资料,申请法院调取。特别是2021年4月份至2022年底,原司炉工黄大财因回家办理身份证合并和社保转移手续,上诉人林朝阳及被告周金瑞指今被上诉人。负责代培一个目不识丁又亳无特种设备锅炉操作实践经验的刘大德,企业暨未给被上诉人的代培技术培训费又没有增加额外给每天每班超六小时的加班工资,上诉人及被告理应另行支付给被上诉人额外超时加班费的加班工资和特种设备锅炉工技术培训费代培费。几年来年终放假,上述人及被告安排被上述人留守巡查巡看厂,安排我守厂照厂的几个春节期间,上诉人及被告周金瑞均来厂里巡查,被告周金瑞,每天夜间零晨二点至三点左右回厂,先吃夜宵,后回宿舍112号房间休息(门卫室101号面对面),有企业掌握的大门口监控录像记录为证。所有的加班工资利息,应按照历年历月应发未发之日至给付之日止计算。
五、2023年8月1日中午上诉人及其共同合伙人竟然在办公室大放厥词,厂是他们开的,说与我既未签定劳动合同,又未与我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说我没证据,他们是当地人,在莆田市政府上上下下都是他们的关系,我是一个外地人,拿他们没有办法,说我一没关系,二没有钱,随时都可以让我滚蛋。只给基本工资,其它的什么都没有,上诉人掌握着办公室监控录像记录可以证明一切。特别是在后来的一天,性质特别恶劣的是上诉人及被告和专职财务会计(系共同合伙人),竟在一份基本工资单上写上所有工资结清,强行要求签字,我说这是基本工资,加班工资未算进去,财务会计竞嚣张跋扈地要被上诉人蹲下,其险恶用心不言而喻。办公室有监控录像记录和(录音记录证明已向原审法院提供)。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胆子?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又是谁给了他们这么大的特权???被上诉人的尊严受到秽辱、人格受到严重侵害?法律的尊严何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中国现有法律未废除之前,法律属于有效法律,应予以纠正。
被上诉人认为,与劳动者签订公平合法的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更是用人单位不可推卸的责任,上诉人及被告不但不履行前述法定义务,还试图通过哄骗劳动者签署劳务合同以及注销原公司成立新公司等非法手段,妄图将其违法用工行为“合法化”,其逃避法定责任与义务可见一斑。虽然上诉人林朝阳、被告周金瑞系不同的法律主体,但其仅仅是营业执照的更改,二者实际经营场所、管理层、员工、经营内容等均无任何变动,二者系同一控制主体,为高度关联公司,故二被告应当共同承担本案的赔偿责任。
六、.关于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加班】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七、交纳社保和公积金是企业应承担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企业历年来从未给在职350余名员工交纳社保和公积金,属于严重违法和浸占国家资源,建议将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违法责任。
八、原审判决书第3页至第4页第10行,上诉人及被告周金瑞刻意违背事实真相,藐视国家的法律,刻意向原审法院做虚假陈述,上诉人林朝阳说与被告周金瑞不是雇佣关系是买卖关系,也不是企业后勤及采购,既然什么都不是,试问一下?被告周金瑞自建厂以来都一直在企业拥有自己独立的宿舍112房(与门卫房<101>面对面)。历年来晚上还要在厂里各车间巡查,被告周金瑞你值班干吗?你们手里掌握着锅炉房锅炉运行监控录像记录着你多年来的白天、夜间的巡查记录影像资料拒不提供。反而伪造证据,来掩盖员工干活上班十二小时的事实真相,来混稀法庭视听,导致一审法院错误判决和适用法律错误,被上诉人多次要求上诉人及被告去莆田市政务中心大厅交纳社保和公积金,上诉人却将法院另行制作的裁决书视作废纸,置之不理。特别是2023年8月1日以来,被上诉数次向12345市长热线求助,基层社保局和税务稽查部门互相推诿,不作为,社保公积金至今未给办理,得不到落实。试问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在基层得不到执行,是什么原因?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上诉人及被告隐藏着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勾当?是否涉嫌行贿受贿?建议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违法违规违纪责任。
九、多年来上诉人及被告企业从料米加工、中底鞋材加工、二次中底鞋材加工、RB加工到成型出厂进入市场流通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每当遇到政府职能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锅监监督管理所、消防安全监察部门和环保卫生监督部门,列行检查时,就有主管部门的内线给其通风报信,提前进入车间及锅炉房,通知让临时停炉、停产将车间大门紧闭、其出纳员林志宁就赶去新度镇埔板路口祥龙鞋材厂取来冠祥标签,发动员工及时将标签贴到中底鞋底上,有证据证明,该企业涉嫌高仿阿冒产业链的制造加工。建议将违法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依法追责深挖彻查。
十、
1、申请法院财产保全
2、申请法院冻结上诉人林朝阳、被告周金瑞及相关涉案人员的个人帐户。
3、申请法院提供法律援助。
4、申请法院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5、申请法院邀请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法治频道栏目组《今日说法》、《焦点访谈》栏目组、法制日报社、福建法治报社、重庆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栏目组、重庆市电视台《谢谢您来了》频道栏目组、以及各省、市、区、地方新闻媒体单位的记者进住开庭傍听,进行跟踪追踪采访报道。
6、申请法院邀请国际作者作曲者协会联合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华诗词学会、贵州省诗词学会、遵义市诗词学会、遵义市红花岗区作家协会诗联部、中央新影频道《文化强国》栏目组、中国劳动者保障协会、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的领导参加或派员参加傍听。
7、申请法院调取上诉人及被告企业建厂以来的历年进入企业分散在各厂上班员工的祥细员工花名册、财务会计记录、财务报表、特种设备锅炉运行的监控记录、归档的特种设备传导油炉(2017年10月5日至2023年8月19日)原始运行记录,能证明被上诉人上班十二小时还多的在岗加班记录、双休日加班记录、节假日不休加班记录、未休年休假以及代培事实和额外加班时间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人员和作业人员制度,特种设备人员的培训制度之规定: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使用单位要做到严格管理制度,把归档资料管好是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企业拒不提交者,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综上所述,上诉人和被告以及共同合伙人长期违法,为严肃*党**纪国法、确保司法公正、恳请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公正判决,为民申张正义,维护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不被侵害,建议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和监察委员会予以深挖彻查,核实情况、迅速整改,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的措施,各职能部门应联动,开展联合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彰显法律的尊严和形象。
致
敬礼
被上诉人王本海
二0二四年四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