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是什么岗位 (区议员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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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原姿晴 香港前传媒人,现任职顾问。

区议员资格,区议员选举

日前晚上有政坛高人爆料,传出人大常委会即将出招DQ本届违反《基本法》的区议员,预计大批激进反对派或本土派议员被踢出区议会,随即惹来“政治清算”、地区议会被削权、“靠边站”和“*辱侮**选民”等声音。然而,有果必有因,反对派区议员做了些什么要如此担心被DQ呢?以下的“经典”场面会否成为DQ划线参考?

一月初:葵青区议会召开首次大会,一众反对派议员起立齐唱有“港独”意味的歌曲,有建制派议员离场抗议;

四月中:油尖旺区议会讨论“重组警队”议案,在场警务人员及政府代表不满离席;

六月初:由反对派主导的17区区议会议员举行“特别会议”,要求撤回《港区国安法》;

七月初:公民*党**沙田区议员黄文萱的办事处开张,办事处内竟挂有前后反转的“光时”港独旗帜,更惊动了警方到场;

十一月中:中文大学毕礼当日,约百人在中大*行游**,有人拉起横额及高叫“港独”等口号,事后至少八人被捕,当中包括观塘区议员陈易舜及西贡区议员李嘉睿。

《基本法》没规定要设区议会

除了有区议员涉及“播独”外,他们在地区也是“抗争大过天”,例如屯门区议会就试过要求拨款100万元买“猪嘴”面罩,是企图用公帑“补贴”抗争行动?批评DQ区议员是“*辱侮**投票选民”的油尖旺区议会副主席余德宝和当区其他议员,为何会要求政府拆除西洋菜南街所有“天眼”?是要避免“手足”行踪被暴露?又在议会上讨论解散及重组警队?那保障社会治安从何说起?

另外,多区激进反对派议员又要求把“连侬墙”恒常化和规范化,更有区议会要求在避雨亭等由区议会拨款兴建的设施上“增设连侬墙”,若政府不同意就会叫停避雨亭及其他民生工程拨款以作威胁,这又是什么套路?区议会平台、资源变成了是做“政治骚”的筹码?甚至是用来搞勇武抗争?完全脱离区议员原本支援地区工作的功能,政府、市民还要用公帑来养活他们?

熟悉法律的政坛高人指出,根据《基本法》,特区可设立“非政权性的区域组织”,但只属于咨询组织,不一定要是区议会,亦不一定是要经由选举产生,可以委任代之;如果区议会已经变质,偏离了地区咨询架构的原意,人大常委会若出手拨乱反正,绝对有法理根据。

市民求救议员失踪

政治上,激进反对派区议员走在“*中反**”甚至“暗独”前沿;民生上,又借题发挥,以社区民生设施的拨款大搞政治抗争;连抗疫时都可以办事处重门深锁,市民最需要帮助时,不见影踪,有人更加到外国“团聚”、“人不在港”。

关于DQ区议员的传闻有多真确?DQ如何划线?本周六(26日)人大常委会后自有分晓。若然阿爷真是今次出手DQ“黒暴”余孽、“明独”或“暗独”的议员,相信可以起一定正本清源之效,还香港社区一个安宁!

原图:rthk、黄文萱fb、文汇报

文章转自《港人讲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