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批准了河北威邦安全评价咨询有限公司安全评价资质申请,并发布了公告。

公告上说依据《行政许可法》和应急管理部1号令进行的批准,但附件只附上了安全评价机构信息公开表,根据应急管理部1号令,资质认可至少需要满足九项条件,从公告来看,仅公布了针对其中的第(三)(四)条,况且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是否满足条件还未知。

该单位共有两类业务范围,按1号令要求需要至少30名专职安评师,公告中评价师人员数量是满足要求的。 但从专业来看,里面竟然有工商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编导等与安全评价工作所需相差甚远的专业,如果硬要说相关,至少也要放上与安全更为接近点的专业能力证明吧! 比如发了多少与安全相关的论文、出版了安全相关的书籍、取得了注册安全工程师,但是仅从当前公告来看,并不具备相应的能力。
那为何能够作为申请资质的条件?无非是取得了所谓的“省证”而已,不会被一些人对申请资质使用中安协证书而产生质疑和投诉,这不得不让人对后续安全评价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产生了担忧,对于当前安全评价师证书存在的问题确实需要一个明确的、合规的解决方法,但绝不是如此敷衍应对,从公告的证书看,都是人社部门发的证书,但是何以服人?如果河北省应急管理厅如此通过资质审批,那我相信会有人质疑该公告的正当性和资质申请是否符合1号令的合规性。
一个安全评价机构的成立,其实最重要的条件是人员,如果关于人员的能力是否具备都不能确定,那资质的申请公告毫无意义。 当然,并非有上述专业的人不能够从事安评工作,也许他们一直从事相关工作,那也应该在公告中明确他们与安全相关专业能力,而不是使用几乎毫无关联的专业。


在同一时间段,重庆市应急局也新批准了一家资质单位,不过公告中并没有附上信息表,通过在中安协网站上查询, 该单位使用的评价师证书有老证、有S开头的协会证,也有近期发放的CAWS协会证,唯独没有省证, 所以可能也会有人会质疑、会去闹吧!但相比之下,谁更站得住脚呢?哪家更适合开展安评工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