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一帝始皇嬴政全文 (千古一帝秦始皇嬴政第二集)

(一)燕人美兮赵女佳

“燕赵多佳人,美者颜如玉”,说的正是秦始皇母亲的故乡。燕赵自古多豪杰,而邯郸自古出产美女、时兴歌舞,这时历史公认的。连司马*都迁**说邯郸女子多美貌,为倡优,鼓琴瑟,步履轻盈,游媚富人,或者入后宫为妃,遍布诸侯各国。后来汉文帝的慎夫人、尹姬,汉武帝的王夫人,汉文帝的窦皇后,汉武帝的钩弋赵婕妤,汉武帝的李夫人也都或是邯郸人,或是出生在那一片地区。

秦始皇的母亲赵姬,就是这样一位能歌善舞,艳绝邯郸,名闻赵国的富家女儿。如果她不是那样美到颠倒众生,恐怕她的一生就完全不是这样的写法了。据说,年轻时的她,是一代名臣吕不韦最爱的女人,差点为了她和嬴政的父亲翻脸;据说,嬴政的父亲为其绝世姿容倾倒,甚至不介意戴上绿帽子。“中宫之事,不可说也”,这并不是一个对权力有野心的女人,除了找的情人次了一点,也没有什么别的劣迹。人们注意到她,仅仅是因为她是秦始皇的母亲,是与秦嬴政联系最为紧密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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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秦始皇的逸闻中,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什么暧昧的女子。虽然六国佳丽尽收入秦国后宫,那三千粉黛,从来没有机会点燃过他的澎湃热血。人们都说是因为她——是她,使得秦始皇对女人充满了嫌恶之情。

不管谁是他的父亲,他是知道自己的母亲的——那个女人,从来就不是贞洁之人。她是他的母亲,却也是他的耻辱。

于是,当他的情人被正法之后,她被她的儿子驱逐出了家门。朝中的大臣觉得把太后赶出去幽禁在宫中始终不成体统,不免赶来纷纷劝谏,然而,凡是要为她说几句话的,一律格杀勿论——前后有27名大臣的尸体高垒于城门之下。其实,嬴政并不是一个不识大体的人,他也知道,刚刚亲政,就这样滥杀大臣,杀的还是忠臣,这对自己的形象很没有好处。可是他就是忍不住,他似乎要用别人鲜血来洗刷自己的耻辱,可惜那耻辱在鲜艳的血色背后,分外醒目。

还好有一位聪明的大臣茅焦冒死进谏了。这一回不同,他给嬴政讲的,不是道义上该怎么做,而是纯粹从利字出发,告诉他不该把太后幽禁在雍邑:“车裂假父,有嫉妒之心;囊扑两弟,有不慈之名;迁母咸阳,有不孝之行;蒺藜谏士,有桀纣之治!”告诫他一旦这样的恶名播于天下,人心叛离,一统之业可就遥遥无期了。这一番话点亮了始皇的眼睛。他还是恨她,不错,可是,她毕竟还是他手中的一枚棋子,用得好,还能表现自己的容人之量。于是他接回了她。

过了很多年,他表彰了巴蜀寡妇清。太史公说:“蜀寡妇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数世,家亦不訾。清,寡妇也。能守其业,用财自卫,不见侵犯。秦皇帝以为贞妇而客之,为筑女怀清台。”在为一个陌生的寡妇的贞节树碑的那一刻,他想到的一定是自己的母亲,虽然那无地自容的往事已经随着自己的尊荣永远不再被提起,可是,在心头留下的创伤却是永恒的,他不再相信女人,不再有爱的能力。

(二)咸阳市中叹黄犬

李斯曾经只是楚国上蔡郡里做看守粮仓的小文书,上蔡郡是一个小城,不过生活还是过得悠哉游哉的。李斯最大的爱好就是牵着自家的黄狗,带着年幼的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在他功成名就之后,他很为当初自己的那点儿出息感到难为情:大丈夫在世,原来就该以建功立业为自己的爱好嘛。可是他没有想到,当荣华富贵成为幻影,自己和儿子的生命被断送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那一天,他最大的梦想,竟然还是回到当初:如果黄狗没有死,如果儿子没有长大,如果自己还是可以左手牵着黄狗、右手牵着儿子,出上蔡东门,到野外追逐狡兔,那该多好。

李斯从来就不是没有抱负的人,而最早给予他启发的,竟然是老鼠。那一次,他去粮仓办事,发现那里的老鼠一个个都长得胖墩墩似的,也不避人,一副自得其乐的派头;联想到在厕所里见过的老鼠,那待遇可是天差地别。此情此景,给了他极大的触动,百感交集之下,他感慨道:“人之贤不肖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是的,环境造人哪——君不见,看神雕,最后一堆人在华山之巅看到一堆江湖人士争取天下第一的名头,可是武功还远远不如大小武或者郭芙。这时候地处抬眼一望,东邪西狂南僧北侠中顽童大家通通沾亲带故,就连小圈子的外围譬如耶律齐什么的也都是叱诧风云的大人物了。当李斯认识到“小圈子要认对,要入得早” 的道理之后,他立即就行动了。他告诉自己的老师和师兄弟们:这个风云变幻的时代正是我们这些人能大展拳脚的舞台啊,我要去秦国一施抱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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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

他辞别了他的老师荀卿。荀卿老先生问他:“你是楚人,为何不为楚国效劳呢?”他回答道:“楚国连您都不用,何况我这样一个无名小子!”

他辞别了情同手足的师弟韩非。韩非贵为韩国公子,他力邀李斯和自己共赴韩国,李斯也谢绝了他的好意,若跟着韩非,也许在*场官**上的路会好走很多。

这时候的李斯,头脑已经非常清楚:人择明主鸟择高枝,楚国连荀卿这样的高级人才都不用,可见朝政好不到哪里去;韩国实在太小,把自己的前途和这么个小国家绑在一起,绝非明智之举。而强大的秦国,非但是七个国家中最有前途的强者,更重要的是,那是一个崇尚传奇的国度。他听说过前朝丞相范睢,原先也不过是一个庶民出身的魏国小吏,久处卑贱之位、困苦之地,可是他有才华,照样能抓住机遇,在秦国封侯拜相,做下了一番伐魏破赵、攻韩略燕、威震楚齐的传奇事业,那才是大丈夫的所作所为啊!

于是他义无反顾地去了秦国,并且,真的做到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是有这个实力的:早在李斯尚未成为客卿之前,他便以擅长法律而闻名,史载,秦法繁密,20世纪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确实可以让我们依稀想象秦法当年的规模,可谓是“文书盈于几阁,典者不能遍睹”。而在整个秦国,李斯是最精通大秦法律的人。此外,他还写得一手气势磅礴的好文章,并且亲自主持了统一文字的繁重工作,废除异体字,简化字形,整理部首,秦篆故称斯篆。据《史记·秦始皇本纪》所载,秦始皇称帝后五次出巡,先后留下泰山、峄山、琅琊、芝罘、碣石、会稽六处七篇刻石,皆为李斯所书。

但是,从一介小吏扶摇直上的李斯,到底缺乏读书人应有的清介气概。于是我们看到了这样一幕:秦始皇驾崩之后,当宦官赵高怀着私心,想立与自己关系密切年幼无知糊涂的胡亥为帝的历史关头,李斯竟然忘记了身为朝廷重臣的起码职责,与赵高狼狈为奸,共同扶胡亥上台,搞得宗室震荡,人人自危,直到自己也落得一个腰斩咸阳、夷灭三族的下场。

当囚车碾过黄土地的时候,李斯抬头仰望苍天,是悔不当初,还是恨不早死?反正,他幽幽长叹道:“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那一声叹息,搅乱了无数后来读书人的心肠。当读书人怀着“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的雄心壮志出去闯一番事业的时候,他们并不知道政治是一双红舞鞋,一旦穿上,就一定会舞到筋疲力尽、丧尽精魄。于是那一声叹息,在中国的历史上激起的是回声、是涟漪、是无数前仆后继的相似故事。

(三)荆轲刺秦王

荆轲之名,莫不响亮,其刺秦王一事,见于戏剧、诗歌等多种形式,在民间广为流传。

荆轲姓庆,本是齐国庆氏的后裔,也算是贵族出身了。战国时的贵族,无不受过读书击剑的良好训练,他自然也不例外。后来迁徙入卫,改姓“贺”,最后入燕,始改姓“荆”。战国的时候,奇人异士多隐于市井杀猪屠狗之辈,就在这凡夫走卒中,燕太子丹为质子入秦,刚从咸阳(今属陕西)逃出回国,对秦恨之入骨。他认为:用燕军去抗秦,简直是以卵击石,不堪设想;合纵诸侯,也为时已晚,因为韩国已经灭亡,赵国也基本不存在了,其余各国都朝不保夕,难于联兵;唯一的办法就是派敢死壮士刺杀秦王,以延缓秦国的进兵,然后再合纵诸侯自保。于是,他不惜任何代价,到处访求刺客,导演了一幕“荆轲刺秦王”的惊险悲剧。

秦王十九年(前228),壮士荆轲在易水(今河北易县,大清河上源支流)慷慨悲歌,别过太子丹及好友高渐离后,和秦舞阳一道,带着秦将樊於期的人头和裹藏*首匕**的燕国督亢(今河北涿县东,为国富饶地带)地图,以向秦王献地的使者身份,来到秦都咸阳。秦王嬴政召见荆轲的那一天,荆轲捧装着樊於期头颅的匣子,秦舞阳捧着装地图的匣子,两人一前一后地走进了咸阳宫。等两人到了大殿的台阶前,秦舞阳已经吓得面容失色,浑身颤抖。秦国的群臣都觉得奇怪。荆轲回头笑着看了一下秦阳,上前谢罪道:“这是个乡下人,从来没有见过天子,所以才会吓得发抖,请大王别介意。"秦王便对荆轲说:“把他捧着的地图呈上来。

荆轲将地图呈给秦王,秦王把地图展开,图卷展到最后,便露出了*首匕**。

荆轲趁机左手抓住秦王的袖子,右手抄起*首匕**向秦王刺去!!秦王大惊,见*首匕**刺来,挺身站起,向后躲去,挣断了半幅袖子。秦王慌忙伸手去拔佩剑,谁知剑身太长,卡在剑鞘里边抽不出来,只好绕大殿的柱子奔逃,荆轲紧追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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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臣被吓呆了,全都慌了手脚。秦国的法律规定,群臣上殿,都不得携带任何*器武**,而手持兵器的侍卫们又都守卫在殿下,没有秦王的旨意不许上殿来。此刻情况危急,来不及召唤殿下的卫士,群臣仓皇间也没有合手的东西能够击打荆轲,只好徒手和他搏斗。

正在此时,侍从医生夏无且将他的药囊掷向荆轲,将荆轲阻了一阻。而秦王正绕着柱子奔逃,一时慌张,不知道怎样才好。群臣见状叫道:"大王把剑推到背上拔!”秦王恍然大悟,把剑推到背上,一下子拔剑出鞘,砍向荆轲,将荆轲的左腿砍断。荆轲断了腿,无法再接近秦王,便举起手中的*首匕**,掷向秦王。*首匕**击中了柱子,没有掷中秦王。秦王再一次用剑砍向荆轲,片刻之间将荆轲砍伤了八处。

荆轲知道刺杀失败了,便倚着殿柱坐在地上大笑,骂道:“大事之所以没有成功,是因为我想劫持你,逼你订下和平条约来回报太子!”

秦王的侍卫们一拥而上,杀死了荆轲。

荆轲死了之后,高渐离隐姓埋名,藏在宋子县一个富人的家里当帮佣。有一次,他偶然拿起筑,表演了一曲,技惊四座,消息传到了秦始皇那里,始皇传他进宫表演。秦始皇知道高渐离是荆轲的好朋友,于是让人弄瞎他的双眼,才让他进宫演奏。可是,高渐离的筑中空灌铅,是乐器,也是*器武**。他在演奏中奋起击打秦王,一个瞎子,面对满朝文武,当然成不了大事,不过,这件事在秦始皇心中还是留下了阴影:“遂诛高渐离,终身不复近诸侯之人。”

或许以一人之力对抗大秦帝国,无异于以卵击石、自取其亡,可是,在中国文化史上,意义却不在于此。陶渊明的《咏荆轲》写道:“燕丹善养士,志在报强羸。招集百夫良,岁暮得荆卿。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素骥鸣广陌,慷慨送我行。雄发指危冠,猛气充长缨。饮饯易水上,四座列群英。渐离击悲筑,宋意唱高声。萧萧哀风逝,淡淡寒波生。商音更流涕,羽秦壮士惊。心知去不归,且有后世名。登车何时顾,飞盖人秦庭。凌厉越万里,逶迤过千城。图穷事自至,豪主正怔营。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