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弹:我对主客观结合的一点认识。
我的情况:因为我是完全自学,并没有任何总体的学习思路指导,所以在考完客观题之前,我对主观题的概念为零。刚开始看攻略可能也看到了一点儿,但是完全没有引起重视,而且也没有几个老师会把主观题提到一个很重要的程度去讲,毕竟第一阶段以通过客观题为主。再加上掉进了这个知识点的汪洋大海,更是无暇顾及主观题。我压根不知道主观题会考什么,有什么题型,应该怎么准备。一切都没有概念。我是考完试第二天就开始学习主观题,因为我知道自己客观题一定能过。刚开始是完全没有思路的,只能带着客观题的思维惯性开始整理知识点,坐在电脑前边恢复打字速度边梳理知识点。同时查一些攻略再学习各科的方*论法**。当时还有点儿自我感觉良好,觉得自己能比很多人多学七天。大概到考试成绩出来那两天,我在电脑上打字梳理了民法,民诉,商法的知识点,打了能有五万字。我觉得应该做一下这方面的真题试试手,一上手就完蛋了,完全写不出来。不是单单的写作技巧问题,是基础真的不牢。憋半天写出几十个字,一看还不如一坨翔。那个心情真的是mmp。一看答案,知识点我都知道。典型的一看啥都会,一写就糊涂。连着好几天都是在这种完全写不出来的恐慌和不知道怎么办中度过。效率极其低。
客观题和主观题的思路真的完全不一样。所以基于这个认识,我觉得还是要把知识点做扎实了。然后再把零碎的思维整合成完整的答题思路可能会好一点。所以我开始用手写笔记的方式梳理知识点。因为我个人习惯手写,打字感觉像没记一样。之前打的几科也感觉掌握的不好,我就只能选择这种方式来把知识扎扎实实再记一遍,只要完全写完了,再翻看那就快了,两三天可以看一遍。如果今年的考试时间间隔没有这么长,对我来讲,我觉得是不可想象的。因为我就算很努力也就能每天学到七八个小时,时间是有限的。所以在客观题阶段把主观题复习策略建立起来至关重要。非常非常重要。我是到了九月中才一点点摸索出来门路,然后九月底才把知识点完全梳理完。十一期间写了二十道左右真题,就开始看真题的逻辑,因为那个时候已经能写出东西了。后边就是反复看知识点,背理论法,看刑法案例,民法案例。民法和刑法的案例争取定性不要出错,定性出错一分不得。
在主观题的学习中,我觉得很多老师的授课方式是有问题的,或者可能老师想照顾基础弱的同学,所以把课程设置成那样。我主要客观描述几点我印象较深的观感。历年主观题参考答案解析字数都不多,我今年也因为前期写作训练少每一科就只写了几句话,刑诉甚至只有一句话。但你去看有一些老师出的书恨不得一问就引用法条干个二三百字,有的老师是知识点配小案例的模式,小案例编的甚至比客观题都简单,和前面的知识点一一对应。就是几乎看了题干,然后套一下三段论把对应法条写进去就能写出一个满分答案那种。我不知道是我自己没有理解老师的授课形式还是怎样,反正从我的角度来讲。那样的案例一两个套下模式,别的告诉学生移花接木用法条背一背也是一样的。也可能那样老师的书就写不出来了吧,因为直接捞干货内容太少了,但是如果非要硬出书的话,学生就要从无效信息中挑有效信息,就比较麻烦。我觉得解题思路和方法更重要一些,很多老师讲的东西都是非常实用的,比如柏浪涛老师讲的人~行为答题框架,比如罗翔老师的罪责刑框架。比如鄢梦萱老师,还有方志平老师教怎样画法律关系图以及他们将冗长的法条改编成阅卷老师可接受的简化版法言法语。比如杜洪波老师讲的写作技巧拆换伸,比如李佳老师书里一些关于法理的分析。这些都是这些老师独特的价值。所以真的有方法和没有方法差的太多。
下面我就从我自己的教训里提炼几条供大家参考。
1.提起对主观题的重视程度,主观题的考点只有客观题的三分之一。那重点的三分之一要有概念。可以找来各科主观题必背几页纸或者主观题考前聚焦的文字资料,或者有很直接的主观题考点的列表备在手边。随学随看。我可能也会在我自己再次梳理知识点这个过程中整理一下这方面的资料分享一下。虽然主观题考察知识点很少而且不一定考察传统重点,但是把一些大块的知识点比如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之类的。在客观题阶段以主观题的要求去学习。到主观题时才不会特别仓促,尤其以后可能都会恢复客观主观间隔只有二十多天,如果没有这个思维,可能方法刚摸到门就要参加考试了。成绩必然不会很理想。
2.掌握主观题的答题思路和写作方法。关于方*论法**各个老师会在自己课程的开始阶段讲解,也会有一些文字资料,需要自己提取一下。把客观题当做判断题进而当做主观题去做。对一些长难案例,可以利用主观题的思路把自己的解析记在APP的错题本上。只要从客观题过渡到主观题的前期阶段你能写出东西,你就成功一大半了。中间的准备阶段就完全是加深知识点记忆和扫看客观题背诵版讲义避免出现偏的知识点。
3.法条书要从一开始就备好。没有20的就先买19的。然后20的出来马上换。19年考试用的法条就是18年的书加增补法条。我估计也可能会有出版社会按这个思路每年增补。学到最后翻看法条书的时候不是为了去知道法条在哪里。而是你会发现这几个法条对应的是一个板块,那几个法条对应的是另一个知识板块。读法条原文再参照自己的知识掌握。有些法理会串联起来。有些不懂的知识点也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突破。我认为从一开始就把法条当做手边书百利而无一害。不必刻意用,哪怕遇到不甚理解的知识点去看看前后法条逻辑。或者学不进去时,自己抄写几条法条,琢磨一下怎么把法条冗长的表述转化成阅卷老师能接受的法言法语。可以参照方志平老师考前一哆嗦。而且法条到考场上也不是完全无用,到考场上我大概是答完还有半小时。因为我刻意留出了翻法条的时间。虽然刑诉法没有翻到,但关于破产重整那块我是有翻到法条然后抄上去的。
4.加强对法理的学习,要树立即便到了实务中也有很大比例的案情是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样的观念。这应该也是司法部命题的一个趋势。每到大题都有一两问关于法理的问题。这就要求理*功论**底要稍微强一些,并且对问题的分析要灵活一些。比如问二审如何处理,但是其实这个问题只在一审部分有规定。那么是不是要考虑参照一审规定,要不要考虑二审的一些特殊性,比如保障当事人两审终审的权利等。再比如法理学所讲用原则填补规则的漏洞将来会不会考。这些都是理论与实务结合的考察趋势,也是我们以后工作必备的技能
考法考可能是这辈子最认真学习法学的一个阶段了。珍惜好每一分钟。立意要高远一点。别拘泥于过考试,考试混过了又能怎样呢,全力投入学习你都没学好难道指望每天忙的累的要死,工作后回家还拿出几个小时学习吗?
其实如果今年主观题像往年那样的难度的话,我真的觉得我能过而且比较轻松。但是大概只有一半是与往年试题一样的思路。只有刑法没有什么新知识点,但是案情又极其复杂。如此复杂的案情可能才是实务中真要碰到的。
今年的行政法的题目几乎就是最高法指导案例照搬过去,这就是要重视考察实务能力的体现。虽然李佳老师带读了这个指导案例,我并没有听。但是不妨碍我把李佳老师讲的知识点掌握了能够作对题。就像他自己说的:“不是我想讲这么难这么细,而是考试真的会考到这么难。”这样的老师才是指路的明灯。所以跟对老师很重要。
最后,关于主观题的学习我只能从事后总结的角度给点建议。相信2020年法考,老师们的授课也定能紧跟趋势的。不论主观题还是客观题考察,其实万变不离其宗。柏神讲过,其实法考就是用杠杆原理撬动大家对法律的学习,只考一两百个知识点,但是三千个知识点你没有哪个敢不去掌握。包括两考,保留成绩也都是。如果没有学好,那就再压你一年,让你在拿到证书时更符合国家对法治人才的要求。至于什么提分,划线之类的,并不应该成为我们学习中应该去考虑的事情。努力学吧,现在掌握的这点知识,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而我们每一个人的努力终将得到回报。@法考小萌哥,与您共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