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全市法院“十大案件”公布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受关注
2月15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2018年度全市法院“十大案件”,记者了解到,这些案件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狩猎、挪用公款、开设*场赌**、著作权等方面。有刑事类6件,民事类3件,执行类1件;平凉市中院6件,华亭市、静宁县、崆峒区、庄浪县法院各1件。
庆阳特大非法集资案
非法集资十个亿 坑害千人终获刑
2012年,被告人穆东元以其经营的庆阳市新丰泰农贸有限公司为基础开始向社会吸收资金,并先后成立庆阳银泰、金泰投资公司,其中被告人穆鹏臣管理金泰公司。被告人通过向群众承诺2分至5分不等的月息及赠送物品等方式,吸引群众存款,吸收大量资金。2015年初,三公司资金链断裂,经营瘫痪。经委托审计,自2012年1月3日至2015年4月26日,庆阳市新丰泰公司、穆东元、穆鹏臣共吸收存款1059569492元,涉及2402人,扣除已支付的本金、利息,造成1451名群众实际经济损失213878803元。
经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2017年11月17日,华亭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一审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庆阳市新丰泰农贸有限公司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穆东元有期徒刑九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穆鹏臣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一审宣判后,穆东元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期间,上诉人穆东元自愿撤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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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此案庭审过程通过互联网直播系统同步*放播**,据中国法院网、新浪法院频道统计,庭审直播网上点击率达769388人次,在全国排名第10,被评为最受关注案件。该案犯罪数额之大、受害人数之多,为全市法院有史以来之最。同时,该案对贪图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一夜暴富的投资者以及社会公众具有十分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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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收购野生蟾蜍 三被告分别领刑
2018年3月,被告人刘伟在王茂君指使下在隆德县、静宁县等地非法收购野生中华蟾蜍,并由刘伟运输至蟾蜍加工厂进行加工用以提取蟾蜍素。刘伟运输非法收购的野生中华蟾蜍达3000余斤。
2018年3月,被告人樊永宁在王茂君的指使下在西吉县、静宁县境内收购野生中华蟾蜍2000余斤。被告人王东海等12人先后在西吉、静宁有关乡村多次猎捕野生中华蟾蜍达1200余斤,后出售给被告人高国安。2018年3月19日,高国安以每斤20元的价格将收购的野生中华蟾蜍共计907斤出售给王茂君和刘伟。刘伟在驾驶车辆运输蟾蜍过程中被交警查获。后经检查,刘伟所驾驶车辆共拉载23个塑料编织袋野生中华蟾蜍6630只,重量达453.5公斤,其中已死亡682只。静宁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刘伟、高国安、王东海等15人的犯罪行为致682只中华大蟾蜍死亡,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为由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上述被告人赔偿损失68200元、鉴定费2000元。
静宁县人民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伟、樊永宁、高国安有期徒刑二至一年、缓刑二至一年,并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以被告人王东海等13人犯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至六个月或拘役四至两个月。被告人刘伟等人连带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款68200元,专用于修复因被告人非法狩猎被损害的生态环境,赔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静宁县人民检察院鉴定费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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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尽管法律明文禁止非法猎捕国家保护动物,但仍然有人无视法律,贪图小利,非法猎捕,造成生态文明建设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该案的依法宣判,彰显了我市法院守护青山绿水、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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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纠纷案
*放播**未授权歌曲 经营场所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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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带给人类的必将是作品传播方式的日新月异,网络著作权的概念应运而生。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通过信息网络传播权利人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及网络销售行为越来越普遍,也对人民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提出新的要求。该案是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审理的鸟人公司诉平凉市五家KTV系列侵犯网络著作权案件之一,最终以调解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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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案
会计迷上网络赌博 挪运公款800多万
被告人史某系平凉市交通运输局事业编制干部,担任该局会计职务。2016年10月史某开始接触网络彩票,因亏损严重,遂产生利用职务便利动用单位资金进行赌博的想法。2017年12月15日至2018年3月19日,史某利用担任会计职务之便,乘该局财务审计科科长保管财务印鉴、出纳保管支票存在疏漏之机,采取私藏支票、偷盖财务印鉴、私自购买支票、伪造银行印鉴和交易明细的手段,挪用平凉市道路桥梁设计室账户内的资金8727640元,其中个人购买支票及零用215元,购买网络彩票8727425元。期间归还327630元,剩余8400010元均因所投入的网络平台可能存在诈骗而亏损,部分赢利后无法提现,导致8400010元无法归还。案发后,史某于2018年4月1日晚在家服毒企图自杀,经抢救后委托其丈夫向平凉市交通运输局投案,并书写自述书1份,如实交待了全部案件事实。同时,被告人史某以七个网络平台可能涉嫌诈骗向平凉市公安局报案,经立案侦查,该局冻结相应关联公司资金1299025.45元。
平凉市崆峒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史某作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巨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考虑到史某具有自首情节和公安机关已冻结相关联公司部分资金,故判处被告人史海燕有期徒刑十一年;责令向平凉市交通运输局退赔赃款84000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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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本案涉及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职务犯罪案件中自首的认定、购买网络彩票属营利活动还是非法行为的认定、挪用公款用途及退赔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对同类案件的判决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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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迁拆**安置补偿合同案
耐心化解矛盾纠纷 促使案件文明执结
2017年8月26日,申请执行人杨某请求两家房地产公司向他交付上下楼串联,独立水电的四间门面房;交付两套住宅楼,并办理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支付2016年至2017年过渡费7万元;承担强制执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2017年8月30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本案。已全案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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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该案因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原则未采取强制措施、未给第三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新的诉讼,有效保护了申请执行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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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案
私车公用属职务行为 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
被告人张某系国网三新公司原安供电所职工。2017年1月17日13时许,张某驾驶朋友的小型轿车拉载王某去他家维修供电线路,行经静宁县原安乡庙川村一千湾组弯道路段处,车辆驶出路面,翻入一人家后院内,致王某当场死亡,他自己受伤。2017年1月19日,经静宁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生前因交通事故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而死亡。2017年2月23日,经静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张某驾驶机动车行经弯道路段时,超速行驶,且临危时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案经静宁县人民法院和平凉中院审理后判决:一、被告人张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二、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国网甘肃省平凉三新供电服务有限公司静宁县分公司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等的损失死亡赔偿金334009元、丧葬费29774.50元,共计36378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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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近年来,随着公务用车改革,公车数量大幅减少,为方便工作,私车公用现象比较突出,但私车公用属个人行为还是单位行为,由此造成民事赔偿责任如何承担?该案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私车公用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明确了此类案件的认定标准,统一了裁判尺度,对同类案件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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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追收债权纠纷案
抵销权简化 节约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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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此案对于今后在破产案件中抵销权法律适用方面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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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
*迁拆**未完成 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2006年4月26日,平凉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形成会议纪要,同意将虹光公司的国有划拨土地与百兴集团公司委托储备的土地进行置换。2007年10月8日,百兴房地产公司竞价取得该宗地的使用权。2008年3月20日,甲方百兴集团公司与乙方虹光公司签订《土地置换协议》。按照协议约定,虹光公司支付*地征**费600万元,百兴集团公司将陇翠路西侧面积为28465.53平方米的土地交付虹光公司开发使用,但另一块面积为18424.31平方米的土地上有两户未搬迁。为此,双方签订土地置换补充协议,主要约定甲方须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向乙方交付土地上住户的*迁拆**,否则视违约。虹光公司按约定交付土地由百兴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但百兴集团公司应给虹光公司交付的涉案土地上仍有一户居民未搬离。2018年1月17日虹光公司撤回要求被告完全履行交付土地义务的诉讼请求,仅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平凉中院审理后判决:平凉市百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黄登贵支付甘肃虹光电子有限责任公司违约金1259.4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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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本案是在*迁拆**未完成的情况下,土地部门挂牌出让后企业之间置换土地,但由于*迁拆**未完成,导致土地不能交付,按照合同约定,企业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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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案
侦查程序违法 依法撤销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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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该案是全市法院近年来审理的第一起因侦查程序违法而撤回起诉的案件。危险驾驶案件中酒精含量鉴定意见是定案的关键,但本案中存在四份鉴定意见,致使案件审理难度加大。一、二审法院依职权通知鉴定人员、侦查人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做到了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实现了庭审实质化,统一了该类案件的证据审查标准,形成倒逼机制,促使检察机关、侦查机关加强证据采集程序的合法性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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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贷**诈骗、开设*场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
为获利铤而走险 数罪并罚进监狱
一个人可以有多大胆?开*场赌**、诈骗、伪造证件……法网恢恢,他终于得到法律的严惩。
2012年1月19日至2015年10月6日,被告人柳春田以借款为名骗取谢某等受害人累计约535万元,到期后谢等多次催要,柳春田仅归还部分欠款。2012年,柳春田急需资金在银行办理*款贷**,在两名务工人员的名下各办理*款贷**5万元。*款贷**过程中,柳春田又借用别人的身份证件冒充这两人妻子身份,骗取银行为其发放*款贷**。
柳春田于2013年开始参与张博等38人开设的*场赌**赌博。2013年10月份至2016年6月,柳春田在庄浪、隆德、华亭等地多次开设*场赌**,参与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
除*款贷**、赌博外,他还使用私自伪造的一枚华天广场项目部印章签订建材租赁合同用于其华天广场工程建设。 为办理他在柳建设家宅基地上修建的六层楼房的房产证,王某、柳某为其伪造一本国土证,柳春田托庄浪县房管所所长唐某为其办理伪造的规划许可证。2015年秋季,王某、柳某为柳春田伪造了一本天太花园住宅楼房的假房产证,柳春田使用该假房产证为其女儿报名上学;2015年10月份,又用该假房产证作抵押向别人借款5万元至今未归还。
庄浪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柳春田犯诈骗罪、*款贷**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开设*场赌**罪、赌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205000元;责令他退赔诈骗罪和*款贷**诈骗罪中各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其他涉案人员均分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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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点评:
该案案情复杂、涉及罪名多、人数多,在当地有重大影响,依法判处后,有力打击了诈骗、开设*场赌**、赌博等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行为,净化了社会治安环境。

来源:平凉日报
制作:*共中**平凉市委网信办
审核:雷勇 何文 周明
编辑:靳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