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色纺纱行业中唯一一家拥有东部、*疆新**和越南三地布局的全球最大的色纺纱供应商和制造商——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孚时尚”)5月2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阿克苏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华孚”)被美国商务部于5月22日列入实体清单。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阿克苏华孚被美国商务部列入实体清单的说明公告
公司关注到下属子公司阿克苏华孚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克苏华孚”)被美国商务部于2020年5月22日列入实体清单。现公告说明如下:
一.美国商务部所做决定是不顾事实的不负责任行为,我们反对将产业政治化。
二.根据美国《出口管理条例》规定,清单实体与美国出口商进行任何EAR受控物项的交易(包括出口、再出口甚至国内转让)均受到限制。阿克苏华孚服务于国内市场,其原料、设备和技术可以避免源自美国的产品,被列入实体清单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影响。
三.阿克苏华孚自创建以来,以不仅要做一个能企业、更要做一个好企业为宗旨,忠实履行社会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商业行为准则,充分尊重员工权利。多次通过国内外社会责任机构的认证。
四.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此事件的关注和对华孚的支持。我们只有做好自己,做更好的自己,才能报答大家一如既往的厚爱。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4日

华孚时尚认为,美国商务部所做决定是不顾事实的不负责任行为,公司反对将产业政治化。阿克苏华孚自创建以来,以不仅要做一个能企业、更要做一个好企业为宗旨,忠实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商业行为准则,充分尊重员工权利。
华孚时尚表示,公司是全球最大的新型纱线企业之一,投资*疆新**基于优质棉花、能源价格、产业工人等资源优势,以及一带一路向西发展的未来机会。公司投资经营阿克苏华孚,创造了许多就业岗位,为当地的经济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阿克苏华孚的原料、设备和技术可以规避源自美国的产品,被列入实体清单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
关于华孚色纺
阿克苏华孚位于*疆新**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华孚路37号,于2010年12月14日在阿克苏地区工商局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14.60亿元,主要业务为“纺织品、纺织器材的制造销售,纺织技术培训,出口本企业的纺织品和服装,进口企业所需的原料、机器设备、仪器和配件,棉麻收购及销售”。
记者此前获悉,华孚时尚自2006年开始投资*疆新**,累计投资50亿元,年纳税 1.6 亿元,员工就业14700人,目前共有棉田8万亩;轧花厂30多个,年棉花加工能力20余万吨;染厂3个,产能3万吨;纺厂10个,67万纱锭,产能11万吨。
根据华孚时尚2019年的年报显示,其总资产38.75亿元,实现营业收入18.21亿元,净利润1.87亿元。

光大证券分析师李婕认为,2019年度,华孚时尚境外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为15%,纱线业务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33%,同时存在间接出口的情况、网链业务为内销。2019年以来,华孚时尚业绩端承压,主要为外部环境影响,报告期内中美贸易摩擦导致行业景气度下降、产业链各环节预期均较为悲观收缩库存,棉价下跌不利于企业接单。
而2020年以来国内和国外疫情依次影响,目前国外疫情尚未出现明显改善、外需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二季度接单压力大于一季度。若国外疫情防控显效,外需受压制的影响预计逐步减弱,需关注国内外终端零售的恢复进展。

在李婕看来,在纺织行业总体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华孚时尚作为龙头拥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客户议价能力、并有望在疫情结束后提升份额。而从公司基本面而言,色纺纱龙头地位并未改变,短期虽然毛利率和产能利用率受损,但经营现金流改善、显示公司采取更为谨慎的策略。2020年,华孚时尚在加大国内市场拓展力度的同时,继续推进前端网链、加速发展后端网链,持续在棉花、布衣、纱线领域发力。

华孚时尚的终端下游包括Adidas、Nike、H&M、ZARA、优衣库等国际知名品牌,近年来国际体育和休闲服饰品牌经营状况良好。Adidas和Nike两大国际知名品牌营收维持稳定攀升的态势,Adidas近三年来营收增速分别达到10.76%/17.45%/17.45%,而Nike近四年来营收增速一直维持在10%左右。
休闲服饰市场中,优衣库全球销售近六年年均增速维持在15%,收入规模不断扩大。Zara母公司在亚太地区增长迅速,2015-2017年营收CAGR达到21%。国际运动和休闲品牌在全球服装市场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且持续保持稳健的增长,有利支撑公司的订单需求不断提升。
“实体清单”到底是张什么清单?

这年头,作为一家中国企业,你要是没进“清单”,CEO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进了清单相当于是美国给的官方“牛B”认证。
说了这么多,相信各位读者中有很多人很好奇,天天看新闻说“实体清单”,那么到底什么是“实体清单”?进入清单会怎么样?
今天,我就带大家用10分钟的时间,彻底搞懂“实体清单”到底是个什么鬼清单。
“实体清单”,英文单词是EntityList,是美国商务部产业与安全局(BIS)用于对特定对象的出口限制,凡是落入该名单的实体均成为BIS限制出口的对象。
“实体清单”是美国为维护其国家安全利益而设立的出口管制条例。在未得到许可证前,美国各出口商不得帮助这些名单上的企业获取受本条例管辖的任何物项。简单地说,“实体清单”就是一份“黑名单”,一旦进入此榜单实际上是剥夺了相关企业在美国的贸易机会。
比如华为在去年5月被列入“实体清单”后,理论上已经不能从英特尔、高通、赛灵通等美国芯片、集成电路公司进口元器件了,也不能使用美国公司谷歌、微软的安卓、windows操作系统,这对于华为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
加入清单有何影响?
其实前面的文字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了,被加入清单的企业,不但无法获得美国公司出口的技术或者产品,而且就算你是外国公司,只要被认定技术或产品中源自美国的部分超过25%,那么同样不可以向清单内实体出口。
去年任正非接受采访时谈到被加入清单事件时曾说过,“美国刚发布‘实体清单’时,连墨西哥的麦当劳都不卖给我们。”可见清单对于美国公司的威慑力。
截至目前中国有接近300家企业在“实体清单”内,仅次于俄罗斯。而在清单内的机构则更是数不胜数,你能想象到吗?就连北京航天航空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国内高校都在清单内。

中国企业应对措施建议
1. 建议中国企业做好危机管理,聘用专业机构通过与媒体、政府监管机构的沟通和信息披露,最大程度降低被列入清单的影响。聘用中美两国的律师事务所来应对涉及出口管制域外管辖的调查和提供双向结合的法律应对方案。
2. 建议中国企业搭建全面、高效的贸易合规体系,以识别出对外贸易中的出口管制风险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进而确保今后可以持续可预期地作出合规的出口决策。具体而言,一套有效的出口合规内控管理体系贯穿研发、设计、采购、生产、销售等全流程,其可以使企业获得下述战略优势:1)有效防范出口管制违规;2)建立出口合规信誉,在采购美国高科技产品的过程中获得战略优势;3)快速识别受控物项和交易;4)以合规为前提聚焦实质性的业务,帮助企业管理出口合规风险;5)证明企业不断地遵循适用的出口合规要求;
3. 建议中国企业加强供应链管理,积极拓展国际供货渠道来源,促进重要零部件进口来源多元化,优化企业供应链结构。特别是对于自身关键技术不成熟的企业,应该争取与多个国家供应商展开合作,丰富企业的供应链渠道,建立多条供应关系渠道,进而分摊贸易合作风险;
4. 建议中国企业及时开展美国管制物项的许可证管理工作,首先对所有美国原产物项和含有美国成分的物项进行梳理,对计算和判断的过程充分的进行记录,并保留文档,然后设计替代美国管制物项的方案,比如更换芯片,更换组件,调整业务策略等;鉴于出口管制分类号(ECCNs)分别为1A004.c、1A004.d、1A995、1A999.a、1D003、2A983、2D983和2E983的物项实施逐案审查的许可证政策,以及EAR99物项中符合ECCN 1A995物项备注(Note)描述,亦适用逐案审查的政策,建议处理好个案申请。
5. 建议被纳入清单的中国企业积极应对美国执法机构的执法活动,通过提交书面请求向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申请除名。通常而言,企业可以提出的抗辩要点包括:1)公司积极采取合规措施,例如搭建高效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合规体系,对雇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持续进行出口管制与经济制裁合规培训;2)公司积极配合美国商务部、财政部或其他政府部门发起的调查,积极自愿地披露相关事实材料;3)公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和整改行动。详细程序简述如下文。
实体清单除名程序:
1. 实体清单上的实体向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主席(ERC Chair)提出除名申请(present a request to remove or modify),同时,支持性材料(supporting information)应与申请一同提交给最终审查委员会主席,邮寄地址:Room 3886,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 14thStreet and Pennsylvania Avenue, NW, Washington, DC 20230;
2. 最终用户委员会主席负责将申请资料传达各个成员机构,包括商务部、国务院、国防部、能源部和财政部,各个成员机构审阅申请并投票决定。除名决定需要各个成员机构全票通过;
3. 申请除名的实体需说明其不应该被纳入实体清单的理由和依据。实体通常会考虑聘请专业的第三方进行全面的审计,准备审计报告,以此来证明做出了补救性的措施(remediation efforts);
4. 在特定案件中,申请除名的实体通过律师与BIS或是美国政府利益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并且在美国政府所顾虑的问题上达成双方都可以接受的解决方案;
5. 申请除名的实体可以通过其与美国供应商(U.S. supplier)的利益关系加强除名的筹码(leveraging),具体而言:
a 如果纳入实体清单的决定损害了美国供应商的利益,BIS会同意发放暂时通用许可证(temporary general license),允许部分业务正常进行;
b 如果纳入实体清单的决定损害了美国利益,最终用户委员会会修改实体清单下管制物项或是许可证审查标准;
6. 最终用户委员会会在收到申请后的1-2个月正式回复是否启动移除程序。最终用户委员会将主动审查来自公共或非公共来源的信息,同时也可能要求申请者补充证明材料。此外,最终用户委员会也可要求申请者在美国或第三国的美国使领馆与美国商务部代表面谈;
7. 最终用户审查委员会正式做出除名决定并且在联邦纪事(Federal Register)上公布之前,该清单上的实体仍然需要清单中的许可证要求。
总结
美国商务部“实体清单”制度,说白了,就是美国要挟非盟友国家高科技企业的科技*器武**,随便找个什么理由给你加入清单后,通过禁止美国企业以及使用美国技术的外国企业的出口,基本可以说不把你弄死也能把你弄残。

只能说,国人当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