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章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企业内部劳动管理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
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何做到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作出规定,这一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同时,应当体现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即用人单位的自主经营权必须有所限制,不得滥用。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内容要合法合理。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这是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能够被法律认可的大前提。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不合理,不适当。如有些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上厕所一次不能超过几分钟和一顿饭几分钟吃完等。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如,休息休假规定,工资发放,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同时,还应该公平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否则也将被视为内容不合法。
另一方面,程序要合法。

首先,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或者重大事项,需要经过讨论、协商等步骤确定。具体制定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但没有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
其次,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内容要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是本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本用人单位行政的各个组成部分,所以其必须为用人单位的所有人知悉。关于告知方式有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组织员工学习规章制度内容制作会议纪要,有的用人单位向每个员工发放员工手册由员工签收,有的用人单位在企业内的公告栏张贴公示,有的用人单位把规章制度作为附件发给员工等形式。无论哪种方式,都应当让劳动者知道,以便遵守执行。
二、用人单位的处理行为是否符合常理。

现实中出现过这样的一些情形,例如,用人单位依据员工几年前的违纪行为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两个员工打架,公安部门认定被打的员工没任何责任,但被打的员工一同被企业解雇,或者在同一时间段对员工的同一次违纪行为多次处罚等,这样的处理行为,都是不符合常理的,是得不到劳动仲裁庭和法院的支持。
因此,用人单位在日常依据《规章制度》处理员工相关问题时,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这样才会得到员工、劳动仲裁庭和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