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报原文如下▼
关于对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
举报核查有关情况的通报
各县(市、区)安监局(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13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收到群众面呈的《关于举报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举报函》,举报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苯胺)经营活动。我局立即派员对举报情况开展调查,发现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为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行为,提升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全面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力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化工)成立于1997年8月,位于如皋市东陈镇,法定代表人冒建兰,该公司主要从事硬脂酸、动物油脂、棕榈油等化工产品的经营业务,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南通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邦化工)成立于2003年7月,位于如皋市长江镇,法定代表人周松涛,主要产品为二苯胺、硬脂酸盐等。
3.经对双马化工和新邦化工的调查询问,并通过已调取的财务资料初步分析,发现双马化工在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从外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苯胺后,销售给新邦化工,经营数额巨大。
4.鉴于上述情节涉嫌构成犯罪,我局依法依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1.涉事企业缺乏主体责任意识。该案件暴露出双马化工缺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曾经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竟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无证经营,说明双马化工仍未充分吸取事故教训,法律观念淡薄,底线意识缺乏,导致触碰法律红线。新邦化工在双马化工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仍长期通过其购入危险化学品,同样存在法律观念淡薄的问题。
2.属地政府疏于履行监管职责。调查发现,双马化工近年来销售收入及纳税额在如皋市东陈镇均名列前茅,在东陈镇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东陈镇政府对双马化工日常安全检查频次较少,深度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双马化工长时间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重经济、轻安全”的现象比较明显。在2019年2月初,东陈镇政府相关领导曾接到过类似举报信息,但未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敏锐性和意识性不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任何生产经营活动都不能突破法律法规的框架,必须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危险化学品,既是对自身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更要对社会的公共安全负责。
1.开展全面排查。各地要继续按照“打非治违”的总体要求,自即日起立即部署全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针对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排查工作,重点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逾期未换证违规经营等情况。同时,各地除了对现有的经营企业开展排查外,应密切关注根据“263”、“四个一批”等专项行动要求关闭取缔的化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未经许可私自转型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行为,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2.增强普法宣贯。各地要针对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主体责任意识不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高和社会公众对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认识了解不足等问题,加强正面主动引导,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和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新媒质,全面开展形式多样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社会群众对危险化学品法律法规的认知水平。
3.强化日常监管。各地要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有效的执法手段,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知晓覆盖面,高质量办理*访信**举报件,提高*访信**举报件核查质量和办件效率,对*访信**举报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进一步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请各地将本通报及时传达到各乡镇(街道、园区)及相关企业(单位),并将贯彻落实情况于3月30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监管三处。
联系人:田兆军,联系电话:59000573,传真:59000577。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22日
来源:南通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