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G10101-0333宗地出让结果。竞得人深圳市海龙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中建海龙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从事“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解决方案”的科技公司。

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应按本公告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二)竞得人缴纳地价款时,应凭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具的《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具体流程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四)本次出让宗地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五)本次出让宗地进入深惠城际轨道安全保护区107.81平方米,竞得人建设方案需事先征得地铁(铁路)建设运营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办理该宗
地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六)本次出让宗地西侧约80米规划建设城镇燃气次高压管道,竞得人建设该项目需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工作指引等关于安全管理的要求,并严格落实《安全评价报告》的对策建议措施及主管部门的相关意见,确保规划燃气管道的顺利实施。
(七)本次出让宗地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八)本次出让宗地内存在管线和排洪渠,如后续项目建设涉及管线设施迁改等由深圳市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以下简称区住房和建设局)牵头,用地竞得单位配合,在保障片区排水体系完善、满足防洪评价的前提下,组织专家论证园区内雨污管线处置方案,经区水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资产权属部门等单位同意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实施。
(九)本次出让宗地须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5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十)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规定,以《出让合同》为准。

中建海龙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建筑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从事“新型建造方式全产业链解决方案”的科技公司。拥有甲级设计资质,房建一级、地基基础一级资质,并在深圳、珠海、江门、合肥、宿州、重庆、济宁布局7个装配式生产基地,设计研发和智能建造能力国内领先,港澳市场占有率稳居首位。

中建海龙自1993年开启建筑工业化研究,以装配式建筑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为发展方向,不断探索建筑前沿科技,凭借MiC模块化集成建筑体系开辟国内装配式4.0时代,是首批“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也是业内首个“跨界”获得“中国工业数字化转型领航企业”的深圳智能建造代表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