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11月26日表示,(互联网金融)部分业务领域有点凌乱,潜在的风险值得关注。一旦潜在风险过度累计爆发,会迫使监管部门采取更加严格的监管理念和措施。
这是他是在支付与互联网金融行业年度最重要的内部会议上发表上述观点的,该会议由央行主管的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主办。此前不久,潘功胜刚接替调任农行董事长的刘士余,分管中国的支付与互联网金融工作,这是他接管互联网金融后首度公开演讲,被外界视作是其的施政纲领。
更令人担忧的风险或来自那些存在违规的大平台。来自公安部门的一名人士近期称,“宜信也不是不可以倒”。目前,由于缺乏实质上的金融监管,P2P平台出问题,基本是公安部门出面查处,罪名大多为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存款等。”——资料来自于澎湃新闻。
监管层讲话的消息一出,P2P圈的猜测和争论就开始了,为什么认为这样的消息会让P2P平台人人自危呢?不急,各位看官,请听二胖为你来解析。
首先,在今年的9月28日,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上表示,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也不是交易平台,而是信息中介。并且透露了10项监管思路,在这里二胖继续啰嗦一下,为还不清楚的10项监管思路的看官科普一下,包括:
一、P2P监管要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建立资金池;
二、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避免违反反洗钱法规;
三、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也不是交易平台,而是信息中介;
四、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对从业机构应该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高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从业年限、组织架构也应该有一定的要求;
五、投资人的资金应该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款代替托管;
六、P2P机构不得为投资人提供担保,不承担系统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七、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要盲目追求高利率融资项目;
八、P2P行业应该充分信息披露、开展必要的外部审计;
九、P2P投资者平台应该推进行业规则的制定和落实,加强行业自律的作用;
十、必须坚持小额化,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的发展,项目一一对应的原则。
在十项监管原则中,不能建立资金池是被摆在首位的,众所周知,目前很多P2P平台都在自己宣传册等地宣称自己已经将投资者的资金进行了第三方托管,但实际上,是否真正进行了第三方的托管且不追究,就有如二胖之前看到新闻讲有平台将投资者的资金进行第三方托管,但在托管的方式是选择将这些钱去购买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理财产品,且不追究这样的方式是不是算有拉存款的嫌疑。在这里,二胖想说,这样的理财方式,投资者是不是也可以拿到收益呢?
然而算上日子,正好时隔两个月,央行分管的领导就公开表态要让无论是金融机构还是互联网企业标准要一致,不再给那些打着互联网金融企业旗号的平台特殊的对待。更值得一提的是,据说这位领导在会议上特别点名讲互联网金融绝大多数是没有经历过风险洗礼的。
这样的话一出,二胖想这下大多数的P2P都应该打个寒颤了,一边是年底P2P跑路消息不断,一边是监管部门的强硬态度。P2P平台未来的路该何去何从?嘿嘿,不急,且听二胖下回分解。
最后附上最近跑路的平台,各位看官睁大眼睛不要掉进陷阱了。
近期部分倒闭跑路平台大集锦;如图
图片来源于网贷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