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网约车要合法。昨天,交通部发布网约车征求意见稿,这也引起了我们新乡当地消费者和的哥的关注,对此,他们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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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有关网约车的征求意见稿明确网约车不应巡游拉客,不应在火车站、汽车站拉客,网约车司机应该线上线下保持一致。

征求意见稿一出台就引起市民周先生的关注。周先生坐网约车有三年时间,每月都要坐上五六次。征求意见稿虽然要求对网约车司机实施人像采集,加强监管等一系列措施,但是周先生觉的,网约车运营平台应该加强对违规司机的制裁力度。遇到恶劣的司机,不能简单以封号了之。如果让从事网约车的司机缴纳上万元的保证金,一方面能规范司机行为,让他们有所忌惮,另一方面也能保护乘客的利益。

市民魏先生则觉的网约车都是私家车,不属于运营车辆,如若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以改变车辆使用性质为理由,拒不赔付,乘客的处境将很艰难。希望法律法规明晰网约车从事运营的保险要求,以免遭遇事故时,乘客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今天上午十点,记者又赶到新乡高铁东站,采访了在这里拉活的的哥。对于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不能巡游拉客的规定,他们非常支持。
同时,的哥觉的网约车既然要从事营运,就应该遵守营运规则,网约车应该跟的哥放到一个平台上,公平竞争。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各大城市已经在着手制定网约车的相关管理办法,以适应网约车合法后,对城市交通带来的改变,我们新乡市也在准备之中。虽然大家的意见不一,但可以肯定的是,有关如何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监管,降低交通事故比率,让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公平竞争,都是相关部门在制定方法时,主要考虑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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