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王兴斌:资深媒体评论员,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原旅游科学研究所所长、教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7月10日《北京商报》报道,雄安新区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实行“大部门制、扁平化、聘任制”,除管理层外的其他人员全部实行聘任制,政府综合设置7个机构:
1 、*党**政办公室,实行一个部门管协调;
2 、*党**群工作部,实行一个部门管*党**务、管人事、管群众工作;
3 、改革发展局,实行一个部门管经济;
4、规划建设局,实行一个部门管规划建设;
5、公共服务局,实行一个部门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
6、综合执法局,实行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
7、安全监管局,实行一个部门管安全。
这就是说了多年的“大部制”改革,坚持小机关、大服务、高效率的方向,解决部门之间的分割和壁垒问题,压缩行政的分类、级别和层次,提高运行效率,让市场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减少政府干预,打造服务型政府,一句话,就是向“小政府、大社会、大市场”方向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如果雄安新区的这个改革成功,不难设想会在不远的将来在全国推广说了多年的国家行政体制的大部制改革。
如照此实行,旅游局将成为“改革发展局”下的一个处或科;旅游规划将成为雄安新区城市规划的一部分,由“规划建设局”统筹编制、执行;旅游公共服务由“公共服务局”统一建设与管理;旅游运行中的执法由“综合执法局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旅游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监管局”,由“一个部门管安全”。如此,旅游的建设、管理和执法就纳入整个新区建设、管理和执法之中了。
2015年1月全国旅游工作会议报告说,要破除“小马拉大车”的“怨妇心态”。“局改委”就是要“小马”变成“大马”,力图用升格、扩权、扩编的方式,推进所谓“全域、全民、全业、全年候旅游”。
这不是与“大部门制”改革相向而行,而是相背而行。
对如何解决旅游业“小马拉大车”的问题,本人近年来曾写过多篇文章。现摘录一段:
解决“小马拉大车”有两种思路
解决“小马拉大车”有两种思路:一是把“小马”变成“大马”,旅游局扩权、扩编、扩财,成为“旅游发改委”、甚至是第二“发改委”;二是在“车把式”(各级*党**政领导)的统筹下,变“一马”拉车为“众马拉车”,旅游局当好“领头马”。这是实现综合性产业综合管治的可行之道。
就全国而言,把旅游局升格为“部”、“委”、“发改委”的思路断不可行。就地方而言,按照本地社会经济结构、旅游产业定位和旅游资源产品特点等,因地制宜设置区域旅游综合协调机构和旅游主管机构,而不宜千遍一律地推广“旅游委”。
依笔者观点,加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的决策协调,是破解综合产业综合协调难题的关键。旅游管理部门扩编、增权,既不符合中央关于行政机构瘦身放权、转变职能的方针,也非加强统筹协调、部门合作的良策。旅游主管部门应摆正心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为相关行业服务,才能实现部门合作、推进产业融合。旅游产业无边界、产业融合无止境、产业协调无尽头,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去引导,不可能都去主导。
笔者认为,变“一马拉车”为“众马拉车”,可行之路是:
在国家层面加强顶层统筹,制定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规则,使顶层协调制度化;旅游部门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凡是与相关部门有关之事,事前通气、事中联络、事后通报,使部门协调常态化、制度化、权威化。
各地都已建立由地方主要领导负责的旅游决策协调机构,虽不是常设机构,但仍然发挥了对地区旅游业统筹协调的作用,应该坚持和完善这种协调形式,做到既不增加机构编制又实行统筹协调,既尊重各部门的管辖职权和专长,又催生各部门发展旅游的内在动力,实现“旅游+”与“+旅游”的双赢。
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尤其是县级旅游千姿百态,应鼓励各地自主探索旅游体制机制,不宜“一刀切”,到处推广“旅游发展委员会”。为了应付上级主管部门的评定验收,挂个“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牌子,只能是“换汤不换药,换牌子不换体制,换机构不换机制,换人不换理念”。叫什么名称、设哪些机构、与哪些部门合併、用什么方式协调,以及设不设“旅游警察”、“旅游巡回法庭”、“旅游工商所”等等,让各地自主探索、自行决择。不要以“示范区”之名要求各地“齐步走”。
若干年后实行大部门制时,本人一直认为国家旅游局有两种选项:从旅游业的文化属性,归入文化部;从旅游业的服务业属性,归入商务部。
现在从雄安新区的行政机构设置看,还有另一个选项:就是归入综合管经济的“改革发展局(委)”。
这些设想能否成真,让历史来见证。在有生之年,相信能看到这一天的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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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欣 , 投稿邮箱:153389622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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