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私自建桥”一家十八口被判刑,感觉穿越到了晚清。

回顾下“私自建桥”事件,有几个关键点。
2014年投入15万元建成。行人和车辆收费1到10元不等,附近村民免费。
2016年、2017年、2018年分别交了1W元罚款。
2019年11月,该浮桥被拆除。
2019年3月,建桥主人被公冠以寻衅滋事被公安采取刑事拘留。
2019年11月,全家18口人被判刑,天理何在?
现在附近村民出行要绕道72公里。
“有关部门”解释造桥项目正在审批,现在2023年已过半。

真不知道在网络这么发达、科技日新月异、知识文明不断发展的今天,还能把公权滥用*退倒**回封建社会的级别,你说这该是个笑话呢,还是天大的笑话?!

不由得想起,古人都会把造路修桥的或支持过的造桥称之为功德无量,想想能节约72公里路程是什么概念!这能不是个功德无量的善举么?当所有有供需矛盾问题出现,都会有各种砖家叫兽纷纷献策利用经济来调控需求,例如春运车票紧张时有专家提出,加价能缓解供需矛盾,买不起火车票的就会自己想办法。

而如今民间自己投资建桥,并收取适度过桥费弥补投资,抛开所谓的“法理”,这种私人经济投资建设有什么过错呢?哪怕当初建桥人即便心存建桥收益把这个当了门生意(四年“获利”5.3万元),但在无人作为的地方作为,方便了当地人的出行困难,难道不值得认可么?
好吧,就算“违法了”,能不能用正常人,我说的是正常人而不是用权力的方法去处理呢?比如,官方鉴定安全性后,确保无恙可以继续通车,然后官方走申报审批,待立项建成新桥通车后,再做拆除,然后做出公正公平的对待?
事实是,直接一刀切!先不管你当地人出行如何困难,拆!不管你建桥是何目的,抓!管你如何辩解,判!
说好的为人民服务的,我们怎么就看不明白了呢?别人建桥你不许,你又不建还把人判了。
世道变了!世道变了!世道变了,重要的事说三遍。此事各位网友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