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看过来:大余一网民因滥用“一键”转发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近日,大余县一网民刘某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江西大余县城西门交警打农妇”并附一段冲突视频。在经核实上述为谣言后,公安机关及时依法进行了查处。

刘某转发的就是这个 ↓↓↓

网民看过来:大余一网民因滥用“一键”转发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真相:

在刘某发布信息后,赣州网警第一时间巡查发现上述信息,并迅速向相关警种及结合视频内容进行核实,最后证实该视频内容反映的实为东部外省某地发生的事情。

造成的影响:

刘某朋友圈有1800余位微信好友,刘某在朋友圈发布不实信息后当给当地公安机关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在掌握刘某是在传播不实信息后,接下来就是坐等网警上门啦!

经调查,刘某是在朋友圈看到他人发布(随后及时删除,无法浏览,未大面积传播开)该不实信息时,不假思索,通过“一键转发”功能将上述不实信息转发到自己的朋友圈。

后果:

这随手轻轻一点给刘某带来的是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其处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这代价是不是有点高昂?!

处罚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提示:

网民在平时上网时,要仔细甄别一些涉众信息的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不仅对编造、捏造不实信息等行为进行处罚,对传播谣言的也是要受到处罚的。网警提醒广大网民切勿信谣!传谣!网络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的前提是遵纪守法的义务不能丢!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