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本报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在黄山市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08地块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2023.4.2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安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行为。近日,安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皖建罚字[2024]第49号显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安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00762795487D
法定代表人:叶长有
法定代表人身份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3410************10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法事实:在黄山市屯溪区九龙低碳经济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08地块改扩建一期工程项目“2023.4.2”生产安全事故案件中,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行为。
处罚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处罚内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编号:(皖)JZ安许证字[2005]003062
处罚决定日期:2024-04-09
处罚有效期:2024-04-09
公示截止期:2027-04-09
处罚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图源: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本报从企查查了解到,安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7月01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梅林大道59号黄山未来科技城2号研发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41000762795487D,法定代表人为叶长有,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文|中国基建报 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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