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女士的儿子小温未满三周岁,在安兜成长幼儿园读小小班。
10月20日下午,当赖女士从幼儿园老师手中接过儿子时,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孩子浑身上下都是伤口,还在淌血。她数了数,伤口一共有19处。

啊,在幼儿园里被狗咬了吗?
你说当妈的看到这幅场景怎么受得了,没当场晕过去已经算是很坚强了!
来不及深究,园方派人和赖女士一起带小男宝到安兜医院进行了简单的处理,打了破伤风。随后,赖女士带小温到大医院检查,医生给小温打了狂犬疫苗。

此后,小温多次出现发烧呕吐等情况,一直到昨日才逐渐好转。
难道真被狗咬了?
安兜成长幼儿园说,事发时园长和老师们都站在门口附近等家长们接孩子,一些还没被接走的孩子则在娱乐设施处自行玩耍,小温在“甲壳虫”的塑料通道中与其他小朋友一起玩。
在这个监控没办法拍到的“甲壳虫”里面,小温被咬了,咬他的居然是个小女孩,两岁半大,只承认是她咬的,却无法说清为何咬人。

中山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
仔细算来,这个小女孩不属狗啊,唉,这么小,也问不出原因来。
事后,园方人员只提了一箱牛奶、带了1000元上门慰问,副园长认为,这已经足以赔偿她的损失了。这令赖女士无法接受:“我这几天辞了工作照顾孩子,孩子也因为这事身体心理都受到很大打击,他们这样就想敷衍了事吗?”
赖女士说,她提出5000元的赔偿金,而园方不接受。另外,她要求园方提供咬人孩子家长的电话,希望沟通,而园方也不透露。直到现在,她还不知道咬人孩子的名字,也没见过其家长。
至于为何不将当事儿童家长的电话提供给赖女士,园方称,主要是担心双方起冲突,才决定由园方与赖女士进行沟通。
该幼儿园院长刘女士也有表态,“我们并未推卸责任,也没说不赔偿”。园方认为,赔偿赖女士一个月误工费即2500元即可,同时也没办法对小温的身体做出任何保证,但是希望双方能够继续协商。
【律师说法】咬人一方的家长,也要承担责任
福建厦祥律师事务所张雄飞和陈磊律师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两位律师认为,本案中咬人的小女孩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应承担补充责任。(来源厦门晚报 微信值班编辑 王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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