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子最先用手指指光头男
#南京男女互殴事件##南京光头男打人# #南京路怒事件#
在本事件中光头男的行为是事件的直接起因,光头男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这件本是一件平常的小事中,女子的不理性的处理方式是导致小事升级为大事的直接原因,女子在本事件中受到的伤害不值得同情可以说是咎由自取,女子应该从中吸取教训:女子应该如何理性保护自己?!
1.女子下车先用手指☝指男子(紧接着有掀光头男嘴巴的动作)并理论,不可取,导致事态的直接升级。如果:女子不下车并关窗报警问题就解决了;如果女子下车后同光头男以“示弱”的方式理论,女子的大门牙也不会被揍掉,也不会受皮肉之苦……太多的如果可以化解事件的升级,但是女子就是选择了不该选择的方式。
2.女子多次主动攻击光头男,不可取。一般情况下,“弱女子”在光头男面前首选是“自我保护”,光头男的行为由法律法规给予惩罚,明显“弱女子”是不自量力,被现实好好的教育一顿,缺乏判断力、自控力。

3.女子的“言谈举止”、露出肚脐眼的着装诠释了“泼妇骂大街”,不可取。中国是礼仪文明之邦,不同于流氓国家美国。“弱女子”网传24岁,如果受过高等教育的话,那是刚刚从大学校门出来,难道是搞体育专业的?武术散打专业?不像,因为体格不健壮。难道是艺术类着装“新潮”肚脐舞专业的?“弱女子”的“露肚脐眼”的着装其实是一个“亮点”,中国古代女子见外人还“犹抱琵琶半遮面”呢,因为在公共场合“露肚脐眼”着装还是极少数人,就好像光头男臂膀上有“纹身”(网络上有人说)一样。公共场合“露肚脐眼着装”和“纹身”都是社会上的极少数人。

总之,从女子的行为举止中有太多的不可取,这才是作为女性从本事件中需要吸取的经验教训,该事件中的女子也应该受到法律法规的惩罚,受到的伤害不值得同情,事件的性质是互殴,女子的攻击应该不属于自我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