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劳动节是工人的节日 (五一对劳动者的福利)

劳动法五一节有什么规定,五一劳动节不上班有工资吗

听一位在“体制内”做工会工作的朋友聊起“五一”劳动者的过节待遇,他说相较于其它节日,“五一节”似乎是一个最缺少“待遇存在感”的节日啦,虽然过节人员具有“涵盖全体乃至普天下”的节庆定位,但“实操”起来却是极数人参与的事。无论是对节日氛围的营造、还是相关的慰问及待遇,都概莫能外。这种现象在一些体制内单位或部门尤为明显。具体表现大致有以下几条:

一是除去人所共知的“五一”休假天数及用工单位应付的假日加班工资等相关报酬外,或许是社会上拥有“劳动者”这一崇高身份的人太多了的缘故吧,一般人还真没有把这个“带有普惠性质”的节日太当回事。除了觉得这个节日颇适合各种类型的户外活动外,对于节日本身有可能派生出来的“待遇和实惠”,大多数人会“无感”、持无所谓或浑然不知晓的态度,毕竟,能优哉游哉地“躺平”几天才是过节的“真谛”。

二是节前个别部门(如工会)会“应景式”地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通知要求,适时地搞一些以劳动者为主题的、员工们参与的演讲比赛、业务技能比赛等活动。但鉴于其所属的行业“主业”任务繁忙,往往很难赢得一把手的鼎力支持与参与,又由于自身感召力不够、或拘于经费不足,只能小范围、小众化地搞一下,甚或会带有些许“自娱自乐”意味,权当是为年终做总结提前备些素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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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以节日为契机,工会相关部门会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寻找和弘扬本行业、本部门在节日期间加班加点干工作的亮点新闻,也为自己的“一方政绩”吹吹喇叭、上个大稿和大报啥的。这点很重要。其作用变相式地等同于“工作得到了上级的认可和首肯”,也是“四两拨千斤”式的为官之道,其“政绩”,可谓是“全在文字里、尽在不言中”。

四是节前可以按要求,组织各个口的相关人员,评选和申报一批劳模侯选人及相关科室,并经过层层把关和筛选,最终确定人选。这项评定工作非常了得,也是基层工会工作的重中之重。其人选的“产生地”和程序却往往不重要,通常走个形式即可,关键的得到“一把手”的首肯和举荐。做到了这点,每年哪怕你人选“雷打不动”都无关紧要、不碍“大局”。

五是节前,上级通常会有选择地对所辖的从业部门进行探望与慰问。尽管其慰问一般全是礼节性的、走马观花式的,无其“实质内容”。但作为下属,一定不能有所表露、并掉以轻心,要予以高度重视、精心进行组织和安排,必要的迎接和恭候、汇报与陪同……程序一样不能少、毕恭毕敬须贯穿全程、体现至尾。都做到了,那可真不简单、也委实不易!要学会善于认真理解和把握上级慰问的真正意义和目的,不要一味的在乎“一城一池”的得失、提那“不值一提”的待遇。如此才能最终得到上面的赏识、眷顾与提携。

哈哈,把原本属于普通劳动者的节日过到这份上、提升至这般“境界”、“上刚上线”到这等海抜和高度,难怪劳动的人们对这个原本属于自己的节日不甚“感冒”、无动于衷乃至浑然不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