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培育企业文化 (精心培育企业赋能高质量发展)

2022年,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按照省、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精心培育ODR企业,开辟线上快速解决消费投诉渠道,实现“不出门、不用跑”解决消费纠纷。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发展ODR企业。强化与企业、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宣传开通ODR处理消费纠纷的意义和优势,引导有意愿的企业发展成为ODR企业。按照“成熟一家、发展一家”的原则,吸纳行为良好、信誉度较高、自身管理能力较强、具备保障消费者权益服务机制的企业加入ODR平台,2022年发展ODR企业9家(大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辽宁兴隆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盘锦鹏欣置业有限公司商业分公司、盘锦润国商业有限公司、盘锦中百辽河商业城有限责任公司、盘锦昆瑞物业有限公司[天润广场]、大连国美电器有限公司盘锦分公司、盘锦伯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盘锦盛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超额完成省市场监管局下达的任务指标,实现ODR企业在全市各大商场、商业综合体的全面覆盖。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和解成功率。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政策答疑服务,采取业务培训、现场示范、线上沟通等方式,定期对ODR企业工作人员进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消费纠纷调解技巧、ODR平台操作应用的培训和指导。为提升ODR企业纠纷处置能力和线上和解成功率,拉近消费者与企业距离、降低售后服务成本,指导企业将服务端口前移,化“调解”为“和解”。

三是加强督促落实,规范运用ODR平台。大力推广全国12315平台ODR企业及消费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以消费纠纷化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为目标,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运用ODR系统大数据技术,掌握自身经营薄弱环节,提高服务质量。

截至2022年末,全市累计发展ODR企业15家,通过12315平台共处理投诉60件,将消费纠纷有效化解在源头、和解在企业,进一步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加大“ODR平台”的推广力度,拓展“互联网+消费纠纷处理”渠道,指导县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ODR企业”动态监督和业务指导,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工作模式,切实提升企业处理消费纠纷能力。

文字:忠海

编辑:张骁 吴子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