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遇到过一些麻烦事,同事借钱不还,公司以未签订劳务合同为由拖欠工资,和代购下单还没收到货物就被对方拉黑等情况。
因为没有有效的证据,导致很多时候我们只能选择站在道德的层面谴责对方,无法获得实际的赔偿,吃了哑巴亏。
但是,随着微信、支付宝等软件的普及,人们很多社交都会通过这些软件进行操作,那么,打官司时,这些“电子类证据”能否成为呈堂证供呢?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新修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表明,电子证据从5月初开始,可以作为证据被法院所采纳。
可作为证据的电子数据的5种形式:
(一)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二)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三)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四)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五)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也就是说,现在开始,你的聊天记录及相关数据,都可以成为你打官司的证据。
比如:同事借了你5000元,一直没有归还。不再需要借条和双方签字证明借贷关系,只要你有微信或支付宝的转账记录,便可以作为其向你借钱的证据,只要你有记录,对方就无法抵赖。
另一方面,许多大学生在校期间,都会选择做一些兼职,在做兼职前,会要求你缴纳一些保证金,很多学生在缴纳保证金后就会出现被其拉黑的现象,导致工作没找到,钱也打水漂。
现在,不用再害怕,微信要想使用转账功能,必须要求实名认证,只要你有转账记录,就有可能追回骗款。

所以,聊天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千万不要轻易删除。特别是职场人,工作中难免遇到“空壳”公司和“*规则潜**”的领导,这个时候,只要有相关的聊天证据,都可以帮你减少损失和伤害。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3点:
1、保证电子证据的完整性
如果手机没有内存,要记得及时备份,备份到电脑后再删除。
2、截图不能视为有效证据
很多人以为将聊天记录或转账信息留存下来就可以作为证据,其实并不是,这样片段式的记录法院会判定证据不完整,不会采纳。
3、不要在网上发表过激言论
很多人以为网络上别人不知道自己是谁,就随便谩骂,诋毁他人,这样的过激言论也会被视为证据,所以,在网上冲浪,做个安静的吃瓜群众就好。
作者:尤其,互联网公司从业5年。关注我,分享走心的职场故事和干货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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