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童鞋对下面这道题似乎存有争议,车车 做了以下说明。
甲到某银行办理业务发现李某使用ATM 机后忘记拔卡,遂用李某的银行卡连续取款共 12000元。李某收到取款提示短信后返回银行,要求正在取款的甲交还钱款,甲转身逃跑并将尾随追赶的李某打成轻微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2021年真题)

一、关联法条与司法解释
1.根据《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力暴**或者以*力暴**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 转化抢劫的前提罪名是: 盗窃罪、诈骗罪与抢夺罪。 但这并非三个具体罪名,而是三类罪。既包括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本身,也包括他们的特殊法条,如盗伐林木罪、信用卡诈骗罪等。 2.根据《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于以摆脱的方式逃脱抓捕,*力暴**强度较小,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可不认定为“使用*力暴**”,不以抢劫罪论处。 这主要考虑到行为人被抓捕时一般都会有摆脱抓捕的条件反射,试想警察将嫌疑人摁倒时,嫌疑人也会有挣扎、试图逃跑的举动,能否将此评价为*警袭**罪或者妨害公务罪?法律不能要求一个人被抓捕时完全束手就擒,这是违反人性的。因此,*力暴**强度较小的、单纯逃脱抓捕的行为,且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不能转化为抢劫罪。
二、解题的关键事实归纳
1.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李某的信用卡,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符合转化型抢劫罪的前提罪名要求。 提示①: 有人认为,李某尚未走远,银行卡还处于李某占有之下,故甲属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应当认定为盗窃罪。但恕我眼拙,没看出来李某尚未走远的情节。 提示②: 有人认为,李某忘记拔卡后,该银行卡转为银行占有。故甲属于盗窃信用卡并使用,应当认定为盗窃罪。这是法考讨论过的观点,这个观点在法考中争议也很大。因为占有转化要求有明确的管理者,这和遗忘在出租车、宾馆房间不同。 2.甲犯信用卡诈骗罪后转身逃跑并当场将尾随追赶的李某打成轻微伤,应该转化为抢劫罪。 ①司法解释规定: 以“摆脱的方式逃脱”抓捕,*力暴**强度较小,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可不认定为“使用*力暴**”,不以抢劫罪论处。这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主观目的是为了摆脱、逃脱抓捕,而非为了抗拒抓捕。前者更侧重被动逃跑,后者更侧重积极攻击被害人。 第二,*力暴**强度较小。因为转化抢劫的行为要达到与普通抢劫相当的程度,即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因此,如果行为的*力暴**强度较小,不能评价为转化型抢劫的行为。 第三,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 例如,甲盗窃后逃跑,主人抓捕甲。甲被摁倒在地后,为逃跑将主人推倒,继而逃走,主人未受伤,甲的行为不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提示:只有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才符合司法解释的规定。也即,不以抢劫罪论处。 ②甲犯信用卡诈骗罪后转身逃跑并当场将尾随追赶的李某打成轻微伤。 第一,从题目表述“当场将追赶的李某打成轻微伤”,不能直接得出*力暴**程度较低的结论。也即,不能根据轻微伤反推*力暴**程度一定较低。 第二,转化型抢劫的客观行为包括:当场使用*力暴**或者以*力暴**相威胁。这意味着,当场对被害人以使用*力暴**“相威胁”都能转化型抢劫罪,更何况甲当场对被害人使用了*力暴**。 综上,本案中甲的行为应当转化型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