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位奇女子,也是位狠女子,自己借款遭网络诈骗后竟然想到了直接砍断两个脚趾骗保,我们一起看看事情的经过。
2021年2月24日,30岁女子龙某向田某借款6万元后遭到网络诈骗。
2月26日,龙某到凤凰县公安局报案,网络诈骗案尚未侦破。之后,借款人田某多次向龙某*债讨**。龙某没钱偿还债务。

4月4日凌晨,龙某搜索浏览“五感丧失会怎样?”、“脚趾功能丧失鉴定”、“大脚趾缺失属几级伤残”、“人身伤残鉴定分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2021”、“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2021”、“脚趾丧失伤残鉴定”等内容。
4月6日至4月10日间,龙某主动与多家保险公司业务员联系,直接购买18种意外保险,合计保费12944元。
4月13日,龙某以搬新家为名邀请朋友到家,在此期间,一个人在厨房左手持斧头对着自己左足第四、第五根脚趾砍去,造成其左足第四、第五根脚趾被齐根砍断。
随后,先后被送往凤凰县民族中医院、湘西州人民医院治疗。期间,龙某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各保险公司业务员报案称自己意外受伤。

4月23日、29日,龙某分别向太平洋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人寿、中国人寿申请理赔。理赔金额达43万元,其中太平洋人寿赔付17.4万元、平安人寿应当向龙冰美赔付10万元、中国人寿应当向龙冰美赔付15.6万元。
期间,龙某先后多次通过手机搜索“保险经侦案流程怎么样”、“保险公司报经侦就立案吗”、“怎么知道保险公司有没有立案查我”、“保险公司立案标准”、“保险诈骗案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等
7月6日,经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龙某左足损伤系锐器作用所致,但与左手持斧头意外脱落致伤方式不相符。

7月19日9时许,龙某被凤凰县公安局依法传唤到案。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