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工报讯(全媒体记者彭新启 通讯员黄源锋)在日常工作中,工会如何及时化解职工矛盾?近日,记者走进名幸电子(广州南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幸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工会通过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发挥两大委员会联系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连续5年实现了职工“零投诉”的目标,也连续三年获得“广州市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2018年4月,名幸公司根据有关指导意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在工资集体协商中明确约定ADR条款(ADR是非诉讼、非仲裁的选择性争议解决方式的概况性统称,具有非正式性、非强制性、广泛性、灵活性的特点),双方明确约定将先行调解作为企业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以促使劳资双方更快捷、有效、妥善解除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工作平台,名幸公司在具体的劳资纠纷或收到涉及职工利益遭受损害的反馈时,工会通过规范化的渠道,召集人事、安全课、公司律师、职工所属部门负责人等,确认职工诉求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梳理出其合法诉求。
此外,名幸公司工会、人事部门建立沟通机制,每年不定期(一般3-4次/年)对本公司过往劳资纠纷案例进行回顾分析,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修订变化情况、公司人员利益矛盾的形势变化,及时修订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时,根据公司职工的诉求反馈、职业安全劳动保护、职工的体检情况等,工会、人事共同预判劳资纠纷的风险热点。公司工会协调律师与有劳资诉求的职工直接对话,提供法律咨询及建议。工会、人事、职工的上司、当事人等一起约谈,通过积极的沟通与引导,明确具体诉求事项中的责权利关系,统一认识,明确具体事项中的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的基本要求,明确职工的切身最大利益与其他诉求的主次关系,明确具体的可以保障职工最大利益的处理办法,充分沟通协商并执行到位。
针对职工不同诉求,结合职工实际情况,个性化“定制”调解方案。例如,对于职工病假管理项目,公司于2017年规范修订了《员工手册》内的“病假”条款内容,并在病假管理过程中按其工作年限给与最长24个月的医疗期,如治疗或休养需要,经人事以及律师确认,还可以酌情延期。如延期假用完,尚不能上岗工作的,公司与工会将尽关怀关爱之责,结合职工个人意愿,通过补偿金加医疗补助金,经过劳动调解委员会予以友好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刘玉英是名幸公司的一名质检员。2022年7月,因她手疼痛前往医院。公司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派出工会律师主动协助填报资料,并进行工伤认定,不仅拿到了工伤保险待遇,也为职工申请了病假,让她安心在家休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