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2017-11-2017:08:21

老杨重走华润上班路 摄/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 陈卿媛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 陈卿媛)杨先生入职华润超市一周后,领导发现杨先生从家到单位走路五六分钟,上夜班不需要报销夜班交通费,于是安排他每天上夜班一上就是8年,2058天。
但杨先生一分钱夜班费都没拿到,几次申请,都不了了之。杨先生说自己身为IT工程师拿到手工资才两千多,后来自己去劳动仲裁,结果被单位找理由开除了。
于是他起诉维权讨要夜班费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终审判决华润超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等9万余元,但同时认为,虽然华润超市承认杨先生上夜班的事实,但由于杨先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有关于夜班补助的约定,故对该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发现员工离家近 每天安排上夜班
2004年5月24日,杨先生入职华润万家华北区信息部,担任信息部工程师。
日前记者和杨先生见面时,他刚外面回到家。简单收拾了一下,他应记者要求,带着记者出门走向他以往每天去华润上班的路。
他曾工作了近12年的华润超市,只需从他家穿过一条小巷、过一个红绿灯就能到。记者到后看了下时间,一共花了7分钟。杨先生说,照着他以往上班的走路速度,五六分钟就能到。
在单位门口杨先生和记者聊起了往事。他说,2004年自己入职华润,一周后领导发现,其他同事轮值夜班的时候都会向单位报销晚回家产生的交通费,而杨先生没交报销单。
他说,当时领导问自己,自己就老老实实地照实说了:家离单位特别近走路就行,不涉及交通费。
“当时有的同事家离得远,上一个月夜班的交通费比发给他的工资还高。于是领导就安排我每天上夜班。这样可以节省信息部的办公预算。”
从2004年6月7日到2012年7月31日华润万家华北区总部降格为城市公司停止值夜班,杨先生入职后上了8年的夜班。
杨先生说,刚开始上夜班的时候自己38岁,自己觉得自己还年轻,领导让自己上夜班,自己没好意思提条件就答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