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易妍君 广州报道
2020年,创业板注册制的落地为资本市场改革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对于创业板而言,这既是其秉持改革创新精神的又一次实践,也是对优化监管制度的持续探索。
作为扶持创新创业企业的中坚力量,创业板设立十一年来,先后推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小额、快速、灵活、便捷”再融资制度、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一系列制度创新,不断探索、持续深化监管领域的监管理念和机制改革。
上市公司对创业板优化持续监管的努力也深有感触。谈及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建全表示,印象最深的有两点,其中一点就是健全了退市制度,简化了退市流程。“高效的资本市场应该是流动的,既要有源源不断的优质企业加入,也要有企业的退出,这就像流动的水一样,只有动起来,才有活力、水质才足够好。此次改革,我觉得最重要的就是‘进’‘出’的*管双**齐下。”他强调。
深交所方面表示,以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平稳落地为新起点,深交所将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不断优化持续监管基础制度,着力提升创业板上市公司质量,推动形成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
持续完善基础制度
2020年,以依法治市为基础,创业板持续优化规则体系、退市制度,强化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监管,并进一步压实中介责任。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深交所全面开展了对创业板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的“废改立释”,一方面对自律监管规则“查缺补漏”,一方面减少规则层级,精简规则数量,并将不适应形势发展、执行中存在障碍内容予以删除,提升监管效能。具体来看,2020年,创业板修订发布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整合发布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12件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废止了《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15件制度文件。
多年来,创业板持续完善退市制度,促进市场优胜劣汰。创业板推出时设置的退市指标曾在主板退市制度改革中被借鉴或采纳。而在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过程中,退市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创业板通过简化退市流程、优化退市标准、完善退市风险警示制度等多方面进一步完善市场优胜劣汰功能。
例如,在完善退市指标方面,将净利润连续亏损指标调整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复合指标,此规则的实施意味着上市公司无法再通过突击交易、政府补助、资产处置等方式规避亏损进行保壳,将精准打击主业无法盈利、实际已经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公司。
2020年以来,乐视网、金亚科技、盛运环保、神雾环保、千山药机5家公司已终止上市,暴风集团已进入退市整理期,天翔环境已被暂停上市。
公司治理方面。本次创业板改革继续细化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忠实勤勉要求,并强化义务责任。同时,针对争夺控制权以及恶意规避责任义务而认定“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创业板进一步规范了控制权认定标准。此外,注册制改革后,创业板允许特殊股权结构企业上市。本次改革对表决权差异进行了基本规范,对特别表决权的设置程序、持股主体、日落条款等进行细化规定,在制度层面严格规范“同股不同权”,以维护普通股股东的利益。
值得一提的是,在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方面,本次改革中创业板在《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增设一节关于行业信息及风险事项的披露要求,明确上市公司应当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所属行业的基本特点、发展状况、技术趋势、公司的行业优势和劣势等信息;同时强化公司经营、核心竞争力、债务及流动性等风险的临时信息披露要求。
康泰医学董事长胡坤表示,监管应该更聚焦于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持续提升各类信息披露的可读性和有用性,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高质量信息。
与此同时,本次创业板改革进一步强化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明确保荐机构在公司出现股价严重异常波动、日常经营面临重大风险时的关注核查义务,以及对涉嫌造假、资金占用等重大违规行为的现场核查义务。同时,增加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财务顾问和主办人对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的要求。
多维度激发市场活力
以优化基础制度为抓手,此次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是:深度激发市场活力。为此,在充分考虑创新创业企业现实诉求的情况下,创业板从优化股权激励制度、取消强制披露业绩快报要求、引入信息披露调整适用原则等方面,放松和取消了不必要的要求,以降低企业信息披露标准。
作为改善公司治理水平、增强员工凝聚力和提高公司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股权激励制度是创业板改革的重点之一。此次创业板改革对股权激励制度的优化包括:提高股权激励比例上限、
放宽激励对象限制、简化激励实施流程等。
据了解,新规发布以来,创业板有29家公司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工具,8家公司选择第一类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复合激励模式。
宁德时代有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后,大幅优化了股权激励制度,增加了二类限制性股票新的股权激励工具,结合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优惠和“期权”不用提前出资的优点,减轻了激励对象资金压力,同时减少上市公司回购注销等烦琐手续,让公司在实施具体方案时有更大的弹性空间、更灵活的操作方式,有利于取得更好的激励效果。目前公司于2020年10月推出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方案,享受“制度福利”。
截至10月30日,创业板共532家公司推出962单股权激励计划,涉及股份数量85.07亿股,超六成创业板公司推出了激励计划,更有超两成公司推出多单激励计划,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技术密集型行业的股权激励已成常态化。
与此同时,创业板改革还从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入手,为企业“减负降压”。此前,创业板原有规则要求,2月底前无法披露年报的公司应当在2月底前披露年度业绩快报。考虑到公司业绩变动达到规定情形的,已经在1月底前披露业绩预告,披露业绩快报的必要性不大等多重因素,创业板本次改革取消强制披露业绩快报要求,仅保留特殊情况的披露要求。
仟源医药董事长赵群表示,改革后的上市制度、持续监管制度、交易制度都体现了市场主体的市场化和监管机构的严监管,各自归位。“作为实业投资人,我们更注重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能够高质量地回报股东、回报社会,注册制相应制度的改革,使得上市公司的上市、交易更加的市场化,市场化的外部约束会对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形成正向的促进,更好地利用上市平台做大做强实业。”他进一步指出。
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除了持续完善基础制度、激发市场活力,面对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创业板采取“零容忍”态度,不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努力为注册制改革提供良好的环境基础。
首先,从快从速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以来,创业板作出公开谴责23家次、通报批评59家次、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监高1家次,其中狠抓严处跟风炒作典型,从严从快处理了雅本化学、秀强股份等蹭热点炒概念违规行为。创业板不断加*纪大**律处分力度,从严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让上市公司和各市场参与者“严于律己修身”,强化市场参与主体的“敬畏心”,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诚信体系。
今年6月,深交所还发布了《上市公司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进一步优化了创业板公开谴责标准,制定了创业板纪律处分实施标准,向市场明确纪律处分的具体标准和考量因素,进一步推进自律监管标准“成文化、公开化”,不断完善自律监管的法治保障。
其次,记者注意到,近年来,深交所积极推进科技监管,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提升违法违规线索发现和风险分析预警能力。以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监管新模式,提高监管效能。
据介绍,深交所自2016年起在上市公司监管领域自主研发企业画像系统,2018年8月实现上线运行,应用于日常监管、风险监测、年报审查、现场检查、重组问询等多项监管活动。具体而言,企业画像系统建立了一套基于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营运能力、财务异常等纬度精准识别风险的分类监管评价体系,具体涵盖140余项风险指标。
据悉,2019年年报事后审查中,企业画像系统提示了近1.4万个异常信息,帮助监管机构快速、高效地对年报进行审查,迅速发现可疑线索,挖掘出确凿证据,向市场提示风险。
除此之外,此次创业板改革继续探索深化抓两头、带中间的分类监管新实践。
今年8月,深交所发布《上市公司风险分类管理办法》,对不同类别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安排,优化监管资源分配,提升监管工作的精准性。据了解,深交所对高风险类及次高风险类上市公司重点配置监管资源,对其信息披露、并购重组、再融资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规定高风险类公司信息披露考评不得为A、取消信息披露直通车资格等,引导上市公司聚焦主业、诚信经营、规范运作,从源头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此外,深交所对异常交易行为同样“零容忍”,从严快速反应,立足于创业板市场特点,引导投资者合规交易创业板股票。近期针对天山生物、豫金刚石、长方集团等炒作现象突出案例的监管,即体现了这样的态度。
市场对持续深化改革充满期盼
市场对于创业板持续深化改革充满期待。博时基金方面表示,从制度建设的角度看,创业板注册制是*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的延续。通过实行注册制,上市标准和流程将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具备竞争力的优质企业将能够更快触达资本市场进行便利融资,从而成长壮大;同时,市场将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优质资源将更多向优质企业集中,规避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
整体看,创业板注册制将极大地推动制度公平性,优秀的企业将更多凭借自身能力,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获得更多金融资源,形成市场化资源配置的良性格局。
对于创业板的未来,创业板某生物医药行业公司董事长建议,首先,明确定位,继续助力高质量的科技、创新企业融资发展;其次,着力于加大创业板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性制度改革的普及力度,通过多渠道宣传创业板改革成果,提高散户投资者的专业投资素养,改善投资者结构。
创业板某电子行业公司人士建议,在把好“入口关”的前提下,从严监管,坚持底线思维。针对不同板块实施有差异化的持续有效的监管,督促上市公司稳健发展,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增强监管震慑力,严格退市制度,从而提高资本使用效率,让资本市场更好地为实体经济服务。紧抓“出口关”,营造良好生态,形成高质量上市公司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编辑:夏欣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