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家宝松答网友问】美该不该被定义?
网友问:美该不该被定义?
画家宝松答:
我认为这个问题问的不甚清晰,直接用“该”与“不该”来回答都会不全面、不清晰甚至似是而非。
为何这么说?因为在回答“美该不该被定义?”这个问题前应弄清楚:1.美是什么?2.谁来定义美?3.这个“美”该不该被定义?
所以,我想以三个小题为脉络,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来阐述一下我对“美该不该被定义?”的认识。
1. 美是什么?
我以前在很多场合和文章里都曾提到我的一个观点,就是:人类在与大自然和其他生灵的竞争中发现了“美”这个东西,也正是这个“十分神奇的行为”令人类在精神、情感、认知、智慧和行为等诸方面发生了本质的、革命性的变化。也正是这样的变化又历经了千万年的洗礼,使我们不但彻底摆脱了“动物”而成为了“人类”,也更令我们这个神奇的“人类生灵”在“美”的作用下不断提高、进化、升华最终成为了这个蓝色星球的“主宰”。
例如:A,人类的祖先在食用动植物后,用动物的牙齿、骨骼和植物的菓茎做成了简单的“项链”。由此为发端,人类做出了各种各样可供佩戴的首饰和物体上的装饰物。也因此行为的出现衍生出了“财富多寡、权力轻重、魅力大小、品位高低”等诸如此类的“美的象征”。B,人类祖先在新石器时期,不仅制造可使用的陶器,还在器身上绘制出了各种各样的图案。人类这种在大自然生活过程中的行为,“发现并概括、提炼并抽象”地“美化”了大自然,同时也“美化了人类自身”,使人类的生活充满了“美”。至今,我们看到的一切精美的瓷器、纹饰、家具、建筑、绘画,皆源于此。C,新石器时期的人类祖先,造出了如“陶埙”和“骨笛”这样的乐器!这其中的“美”正是人类祖先在听到鸟叫虫鸣、风声海啸后对美好声音的记录和演绎。也正是人类的祖先有了对天籁之声“美”的感悟并制造出原始乐器去演绎她,我们现在才能看到听到如钢琴、黑管、竹笛、提琴等不胜枚举的各色现代乐器给我们带来的音乐享受。
不要小看人类这些最开始时期的行为,正是这些行为引发了人类对“美”的思考,进而形成了对“美丽、财富、权力、形象以及制作工艺”的思考,这样的思考反过来又大大地促进了人类的行为,这一切最终导致了人类这个生灵“突飞猛进”的进步。
说到底,“美”指的又是什么呢?可以这样概括:人类在大自然的生活中,凡所看到、听到、闻到、品尝到、感受到、悟到的那些令人愉悦、高兴、振奋的事物(甚至令人伤感、愤怒、压抑、不快的事物)均能以不同的方式带给人们不同程度的“美好体验”。这其中有:善恶、是非、美丑、伦理、哲学等。其中还有:仁义礼智信、善恶有报、道法自然等等。美好的体验是“美”,不美好的体验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美”呢?
2.谁来定义美?
我在前面提到“美”是以“不同的方式带给人们不同程度的’体验’”,也就是说,面对不同的事物,每个人的看法、认知、感受是不会一样的。同理,面对相同的事物时,每个人的看法、认知、感受也不会是完全一样的。这是因为,由于每个人生活的地域、阶层、民族、信仰、习惯、风俗以及受教育程度、富裕程度、知识程度、文明程度、社会地位、宗教信仰等等的不同都会令每个人对“美”的认知和态度产生影响。所以人对“美”的定义不同是正常的。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对“美”的定义。也正因为如此,人类才展现出了丰富多彩的文明文化和个性张扬的艺术成果。
3.“美”该不该被定义?
知道了“美”是什么,又知道“美”的定义之“个人属性”,那这个“美”还该不该“被定义”?
总体来说,当每人都有对“美”有认知时,与其生活在同一文化族群中的其他人,面对相同事物的认知或多或少地都会趋同或相反。其中,趋同者会对这件相同事物的“美”产生一种定义上“趋同的势”。这种“势”就是一种力量。如对“孝”的认知,当大多数人对此都持认同并积极践行且上升到伦理和法律的层面时,“孝”已经“被这个社会定义”成为了一种“美德”。而这种“被一个民族定义成美德”的东西,也就成为了一种该民族“约定俗成”的风气和信仰,有其非常积极向上的美好意义。如:敬老爱幼、爱国爱家、忠诚仗义、礼义廉耻等;牡丹之富贵、荷花之清廉、虎之孤傲、狗之忠诚、马之骁勇、牛之勤劳、兔之温顺等均被赋予了不同意义上的美好。
所以说,“美”在大多数人的普遍认同下,会“被定义”为一种美好和美德。这对一个民族的文明传承有着积极的意义。她可以在一代代人中自然而然地传承,经久不衰。
如果“美”不是在大多数人共同认同的情况下被某种“势力”裹挟着成了所谓的“被定义”,“美”这样的“被定义”是没有意义的,也是没有生命力的。
2023.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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