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物业管理服务基层治理)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小区是一座城市的基本单元,被称为城市基层治理的“最后一百米”。物业服务关系到小区和谐稳定和居民幸福指数,是新时期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的重要切入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进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天津“十项行动”之一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行动方案”中,提出开展“红色物业”创建活动,并于近期出台打造“红色物业”实施方案。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治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新需求,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以建强*党**的基层组织

  点燃物业服务“红色引擎”

  推动*党**对物业行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形成“*党**建+物业”基层治理模式。

  成立市、区两级物业行业*党**委,明确工作目标、组织设置、工作职能、制度机制,本级物业行业*党**委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党**组织的指导。按照应建尽建原则,加大推动物业服务企业(项目)*党**组织建设力度,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物业服务企业,都要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成立*党**的组织。对暂不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社区*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推动企业发展*党**员、引导企业招聘*党**员员工或通过建立群团组织开展*党**的工作,条件成熟后及时建立*党**组织。街镇社区*党**组织按照属地原则,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的领导,研究决定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书记的任免,负责其发展*党**员工作。

  街镇社区*党**组织指导推动辖区符合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主大会,规范做好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对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资格严格把关。引导和支持业主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实现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成员或者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主任,推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实现社区*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有力领导。

   以*党**建引领工作机制

  强化*党**的领导监督职责

  在物业服务重要事项决策、重大事件报告、年度评议等工作中,充分发挥*党**对物业服务的领导监督职责。

  建立物业管理服务重要事项事前决策机制。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对涉及业主大会成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及成员改选、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既有小区开展物业服务和退出服务、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和应急解危资金、支配使用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调整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机动车停车位分配等重要事项,及时进行集体研究,形成批复意见,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按照批复意见组织实施。

  推动落实物业服务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和定期述职评议机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社区*党**组织报告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情况,遇有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及时报告。每年年底前向社区*党**组织述职并接受评议,社区*党**组织应及时反馈述职评议结果,督促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工作台账,接受广大业主监督。

  完善街镇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运行机制。定期召开社区联席工作会议,推动落实“吹哨报到”工作机制,研究解决物业管理服务中的难点问题;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社区网格员作用,化解物业管理服务矛盾纠纷,确保重难点问题不出街镇、一般性问题不出社区。

   以信息公开、信用评价

  保障社区居民各项权益

  健全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公示、企业信用管理等工作机制,充分保障社区居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营造话有处说、事有人管、难有人帮、投诉有着落、问题能解决、结果有反馈的良好氛围。

  在街道乡镇指导监督下,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两箱三栏”建设。在小区主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红色物业标识。在小区内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公布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物业管家、网格员等相关信息;设置物业服务意见箱、业主委员会工作建议箱,定期收集意见建议,改进工作措施;设置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小区事务公示栏,运用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刊载红色物业创建工作最新动态,公开公示物业服务事项、机动车场地占用费、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经营收益等信息,规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做好服务。

  落实多方主体参与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将打造“红色物业”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考评管理。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向街镇、社区*党**组织推荐*党**建强、信誉好、服务优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法定程序进驻既有小区承担物业服务。对失信物业服务企业采取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行业通报、公开曝光等措施,建立严格准入、诚信管理、劣迹退出等物业行业管理秩序。

  以优良物业服务品质

  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通过创建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红色物业”,实现物业服务品质全面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清洁卫生、公共秩序维护、共用部位维修养护、绿化养管、共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等服务活动,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度90%以上。24小时受理业主报修,提供维修服务,业主有效投诉处置率、电话回访率100%,满意率90%以上。通过实现智慧停车、线上报修、网络投诉、网上表决等,加强智慧物业建设。

  对于还没有引进物业服务的小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际,由街镇、社区*党**组织引导居民协商确定老旧小区管理服务方式,积极推荐引进*党**建强、服务优、信誉好的物业服务企业,为改造后的住宅小区提供物业服务。通过优化社区资源配置,整合利用辖区停车位、电动自行车新能源车充电桩、快递网点等公共资源,通过无偿使用、合作经营等方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拓展经营渠道,逐步扩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覆盖面。

  创建“红色物业”还要不断适应社区居民服务新需求,突出特色服务效果,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好常驻社区、贴近居民,信誉度好、响应快速等优势,积极拓展家政、养老、助残等服务项目,为居民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生活新需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在开展城市体检、城市更新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社区维稳等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