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则新闻,犹如一块石头投入平静的湖面,激起了千层浪。新闻的主角,是一位海外的华人男子,他竟公然带着两位“妻子”举办婚宴,此等行径,无疑是对社会公序良俗的公然挑战。尽管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位男子并未构成重婚罪,因为其中一位妻子并未与他领取结婚证,但实质上,他的行为已然构成了对一夫一妻制的践踏,是对婚姻神圣性的*渎亵**。

此类事件,虽非屡见不鲜,但很多人还是会遮遮掩掩一下,毕竟这不是一个值得骄傲的事情,还是要低调行事。可是这位华人,显然并不把世人的眼光看在眼里,就敢把自己的“三人行”公之于众。在当今社会,有不少男人怀揣着“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的畸形欲望,他们或偷偷摸摸,或明目张胆,把野望变成了事实。当然也有个别女性,想过过“武则天”的瘾的,但少之又少。现实中,这种情况还是以男人居多,有人戏称“一个茶壶可以配多个茶杯,一个茶杯却不能配多个茶壶”。无论何种形式,超出一夫一妻制范畴的婚配行为,都是对婚姻制度的蔑视,对人性尊严的践踏。一夫多妻的行为,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它是封建残余思想的体现,将女性视为男性的附属品,完全忽视了女性的独立人格和完整权益。

我们深信,没有女性愿意将自己的爱情与他人分享,即便是那位所谓的“正妻”,内心也必定是五味杂陈。即便出于某种原因,女性选择了接受或默许,这也不代表她们心甘情愿地接受这种不平等的关系。因为,真正的爱情,是排他的,是纯粹的,是不容*渎亵**的。
在圣经中,我们找到了对婚姻制度的明确阐述。圣经告诉我们,神创造了亚当和夏娃,他们是一对,是彼此的唯一。神并没有为亚当创造两个夏娃,也没有为夏娃创造两个亚当。因为,在神的眼中,婚姻是神圣的,是独一无二的,是不容分割的。同样,在基督教的教义中,婚姻被赋予了极高的地位,它要求夫妻双方彼此尊重,彼此忠诚,共同守护这段神圣的关系。

在哥林多前书里,保罗给哥林多教会的信里这样说: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保罗对婚姻和男女关系的解释告诉我们,纯洁的男女关系是祝福,但是淫乱的事情是不能做的。何为淫乱的事情,一个男人与多个女人、一个女人与多个男人、并非夫妻的男女以及同性之间发生关系都是淫乱。在婚姻关系中,男女是一体的。夫妻之间关系要得宜,也就是和谐与亲近,毫无隔阂,因为他们是世上最亲近的人了。妻子的身体属于丈夫,丈夫的身体属于妻子,都不能互相亏负。这里的亏负,其实也包含了不能把自己身体沾染污秽的意思,说粗俗点就是不能沾了别人的身子。

那位华人的做法,无疑是对婚姻制度的*渎亵**,是对女性尊严的践踏。他的行为,不仅给自己带来了耻辱,也给整个华人群体带来了负面影响。如果只是自己“三人行”,别人不知道,你过自己的小日子也还好,可是他却大张旗鼓的操办婚事,这就难面对外界产生不良影响。他的行为,无疑是在向世人宣告:一夫多妻是可以被接受的,是可以被庆祝的。这种公然挑战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只会引来更多的谴责和批判。你自己出乖露丑就算了,干嘛还要公之于众呢?这不就像光屁股跳舞还要打着探照灯吗?
婚姻,是神圣的,是庄严的,是不容侵犯的。一夫一妻制,是社会的基石,是家庭的保障,是女性尊严的体现。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人的私欲而怀疑这个制度,更不能因为个别人的行为玷污了婚姻的神圣性,而起了效仿之心。

因此,我们呼吁,对于那些想要“重蹈覆辙”的人,请你们收敛自己的私欲,尊重婚姻的神圣性,尊重女性的尊严和权益。同时,我们也希望社会能够加强对这种行为的谴责和批判,让更多的人明白,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都是不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都是应该被摒弃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维护一个健康、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