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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动员会在钦州市卫生计生委召开。会上讨论了不少小伙伴们都关注的问题,接下来,小布给为大家一一解答。

问题一

Q

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象是哪些医院?

A

全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均列入改革范围,共12家医院,分别是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其钦州港区分院、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钦州市中医医院、钦州市妇幼保健院、钦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钦州市精神病医院、钦南区人民医院、钦南区妇幼保健院、钦北区人民医院、钦北区妇幼保健院、钦北区中医医院。

问题二

Q

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启动时间是何时?

A

2017年3月1日启动药品零差率销售,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问题三

Q

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目标是什么?

A

通过持续努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降低,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问题四

Q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A

钦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有7大项分22项具体改革任务,其中7大重点任务:一是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公立医院运营自主权,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精细化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性增长,完善多方监管机制;二是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三是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逐步提高保障绩效;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五是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提升服务能力;六是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加快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七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构建完善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立动态更新的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数据库,完善技术标准和安全防护体系,促进医疗卫生、医保和药品采购信息管理等系统对接、信息共享。

问题五

Q

为什么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A

“以药补医”是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对公立医院补助有限,允许公立医院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销售,以弥补政府投入不足和医院运行成本损耗的举措。这项政策曾经对于保障公立医院的运行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现阶段,实施“以药补医”政策产生了一些问题,由于医院、医生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利益密切相联,监管制度缺陷和投入不足,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变异而逐步演变成一种逐利机制。这种机制使公立医院运行偏离了公益性轨道,加重了百姓负担,损害了人民健康,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绷紧了医患关系,损坏了政府形象,必须坚决破除。破除“以药补医”的核心是切断医院和医务人员与药品的任何经济利益联系,是斩断利益链,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解决以药腐医,促进医患和谐,深化医改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

问题六

Q

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有何意义?

A

通过药品零差率销售真正切断“以药补医”的链条,促进科学就医、合理用药;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合理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通过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医院加强内部管理节约成本等方式,体现公立医院公益性,从而逐步实现群众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医改整体目标。

问题七

Q

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如何弥补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

A

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后医院由此减少了的合理收入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5%,财政专项补偿15%的原则进行补偿。市属公立医院财政专项补偿由市财政承担,市辖区公立医院财政专项补偿由市辖区财政承担,专项用于补助辖区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导致的资金缺口。对医院的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列入医院运行成本予以补偿。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统一以2015年自治区卫生决算报表数据为准。

以上就是部分问题的解答,还不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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