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7日钦州市召开
管好用好中央直达资金
助力“六稳”“六保”工作
新闻发布会
邀请钦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戴联华
及钦州市卫生健康委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钦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有关负责人通报情况
并回答记者提问
钦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农光佐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的决策部署
钦州市各级各部门
迅速推动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接到达基层
助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目前,钦州市收到自治区下达特殊转移支付、
抗疫特别国债等新增财政直达资金32亿元
已全部完成分配工作
惠企利民初显成效
- 落实中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直达资金4.41亿元,主要支持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一般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已提升至每人每月116元,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发放困难的局面得到了极大改善。
- 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资金8.57亿元,重点对特困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进行保障,强化城乡困难群众兜底保障能力。
- 为尽快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钦州市精准落实直达资金“惠企”政策,落实直达资金0.4亿元,从就业补助、困难车间运行、代缴企业负担职工保险等各方面入手,对广西邦琪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谊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信大锰(钦州)新材料有限公司、广西新天德能源有限公司、那彭欧亚糖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补助,弥补企业在疫情期间因市场需求不振开工不足造成的损失。
- 落实直达资金0.46亿元,依法对养殖场(户)合法养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按养殖成本和设施予以适当补偿。
- 及时分配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88亿元,用于疫情防控相关公共卫生项目建设及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等应对疫情发生的一次性支出,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共卫生及应急处置疫情处置的能力。

发布会上
记者们纷纷提问
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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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刚刚提到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那么,我市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来加强监管,确保管好用好这些直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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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建立完善特殊转移支付机制、确保中央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直达民生,是中央在特殊时期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采取的特殊举措。资金使用“一竿子插到底”,让来之不易的惠企利民资金在阳光下运行,让困难群众和市场主体尽早受益,这是宏观调控方式的创新,也对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市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加强直达资金流向的跟踪监控。县级财政在收到资金下达文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将经当地人民政府审定的支出方案报自治区财政备案。特殊转移支付用于支持地方疫情防控支出的资金,按照资金具体用途和相关资金管理要求,组织做好绩效管理工作。严格按照直达资金预算管理工作要求,在本地预算指标系统对直达资金预算指标进行标识,在本级预算文件下达后3 个工作日内将指标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在资金支出后3 个工作日内将支付信息导入监控系统。
二是建立直达资金使用台账。市县财政部门依托监控系统建立直达资金台账,反映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情况。督促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建立财政部门内部以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定期对账机制,做到账目清晰、账账相符。按旬将资金拨付情况随旬月报汇总报自治区财政厅。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市县各级财政部门要以适当方式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直达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情况,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预算公开要求,及时将有关分配情况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02. 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市实体经济发展产生较大影响。在诸多市场主体中,工业企业可以说是首当其冲,不少企业反映生产成本急剧增加,经营十分困难。请问我市在保市场主体方面出台了哪些政策措施来帮助工业企业纾困解难、激励工业企业增产增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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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工业企业是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帮助工业企业纾困解难、激励工业企业增产增供就是落实“保市场主体”任务的重要体现。截至目前,我市出台帮助工业企业纾困解难、激励工业企业增产增供的政策措施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降低工业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一是进一步降低工业企业用电成本。对 2020 年 3 月 1 日—3 月31 日负荷复产率达 80%,以及 2020 年 4 月 1 日—4 月 30 日负荷复产率达 100%的大工业用户免收基本电费。组织开展有色、冶金、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电力市场化专场交易,进一步降低重点企业用电成本。二是减免建材、冶金、石油等行业企业仓库租金。对承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仓库的建材、冶金、石油企业免收3月和4月份仓库租金;对租赁其他类型企业经营仓库的建材、冶金、石油企业3月和4月份仓库租金,按照50%的比例进行补贴的措施,减轻企业仓库租金负担。三是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用工实行奖补。对一季度复工复产的石油化工、食品、造纸与木材加工、电力、机械、建材、电子、医药、有色、冶金、纺织服装与皮革等11个重点行业骨干企业,按500元/人的标准奖励企业,减轻企业用工成本。四是阶段性降低用水价格。2020 年 2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对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实行临时降价,降价幅度为非居民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的 10%,切实减轻企业用水成本。
以上四类措施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约3200万元。
(二)推动工业企业不断开拓产能和市场。一是推动重点企业实现满负荷生产。对全市规模以上重点工业企业,2020 年 3 月单月产值较上年同月增加3000万元以上的奖励3万元;增加5000万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增加1亿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增加2亿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二是鼓励企业实现满负荷生产条件下开展委托加工业务。鼓励企业利用总部基地和产业协同优势开展委托加工业务,凡通过对外委托加工每季度增加产值1亿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增加产值3亿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增加产值5亿元以上的奖励15万元;增加产值10亿元以上的奖励20万元。截至目前,已成功推动骏升科技公司扬州生产线转移至钦州,推进乐苏电子疫情期间与华为、三星公司签约直供合同,进而新上二期项目扩大生产。
(三)大力培育工业企业上规入统。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加大对临规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力度,摸清临规企业特别是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情况,进一步推动企业上规入统。对上半年新增上规入库(包括新建投产上规、规下转规上企业)的企业每户奖励10万元。经统计,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新增规上工业企业19家,新增产值13亿元。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扶持措施,有效对冲疫情影响,上半年工业总产值虽然有所下降,但与预期基本吻合;工业投资增速达到42.3%,排名全区第一;工业行业实现税收47.62亿元,同比增长3.12%,在逆境中展现了韧性,为稳住全市经济基本盘作出了积极贡献。
03. 金融是经济运行的血液,在疫情冲击下,中小微企业普遍反映资金链异常紧张,融资难问题更加突出。请问,我市“稳企贷”如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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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金融作用支持稳企业保就业,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延长复工*款贷**财政贴息政策执行期限,将复工贷未使用贴息资金额度延续用于“稳企贷”财政贴息,在注重解决短期资金周转难的同时,着力构建长期的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实现“应延尽延、应保尽保、应贴尽贴”,助力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实现民营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产品好、到期延、存量续、总量增、利率降、覆盖广”。主要通过以下几方面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针对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的诉求,“稳企贷”给予政策上的保障,对于2020年6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款贷**本金、存续的普惠小微*款贷**应付利息,最长延长到2021年3月31日,期间免收罚息,要求金融做到“应延尽延”。
二是针对降低融资成本的诉求,金融机构对企业*款贷**手续费、服务费、咨询费等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将“复工贷”贴息转换为“稳企贷”贴息,将原来的复工贷贴息政策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0月31日(若10亿元贴息资金用完则提前终止),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银行机构直接按降低2%后的利率向企业发放*款贷**,再由银行机构向财政部门申请2%的利差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款贷**应贴尽贴,并进一步降低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机构费率,实现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
三是针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的特点,“稳企贷”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建立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做到信贷额度优先安排、*款贷**申请优先审批、*款贷**资金优先发放,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构建“政策+商业”“抵押+信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金融产品体系,开发推广“政采贷”“银电贷”“银关贷”“信易贷”“银税互动”等信用类金融产品,创新个性化金融服务,满足不同阶段、不同行业企业的*款贷**需求。
截至7月底,我市金融机构累计为2.68万户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支持,*款贷**余额553.72亿元;当年累计发放*款贷**273.83亿元,其中信用*款贷**37.41亿元,占比13.66%;通过延期还本付息支持企业1208家(次),涉及*款贷**金额16.15亿元,极大缓解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04.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疫情对就业的冲击很大。请问市财政、人力资源部门如何支持和开展我市就业创业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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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做好稳就业工作。
一是优化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出台《钦州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市人社局 财政局 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大2020年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助力脱贫攻坚的通知》《钦州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做好钦州市2020年度职业培训券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钦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疫情期间组织企业新招用员工转岗职工“以工代训”职业培训补贴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的通知》《市委组织部 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关于鼓励村(社区)两委组织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钦州市就业补助资金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积极支持疫情期间劳动者就业创业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加强就业补助资金筹集力度。努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020年上半年,共筹集就业补助资金9307万元、支持实施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扶贫车间带动就业补贴、扶贫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补助政策,筹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补助资金(促进就业)1237万元,支持农民工返岗复工点对点接送、农民工就业创业、农民工创业园建设、基层就业平台建设等;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促进就业)1448万元、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资金4510万元,支持实施技能培训、职工内部转岗、企业稳定岗位等稳就业措施,更好地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促进就业工作。
三是加强就业补助资金落实拨付。继续支持加大就业创业培训工作力度,不断提高培训质量,2020年1-6月,全市共拨付就业补助资金3359万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资金260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837万元、社保补贴支出978万元、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284万元。
通过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市就业稳定1-7月,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员 8875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974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396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17309人,分别完成任务的76.4%、60.9 %、290.8 %、75.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75%。给予7家企业新增岗位社保补贴1627人150.2万元,给予198家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69.2万元。开发扶贫公益性岗位3448个。发放就业困难补贴0.35万元,发放防疫补贴3472人27.485万元,发放农民工创业园房租补贴4.55万元。为3家在第一季度发生亏损的农民工创办企业发放一次性创业奖补3万元;组织农民工网络培训1628人。发放“点对点”服务经费5.56万元。至7月底,全市累计职业培训人数11488人,支出培训资金892.17万元。开展技能鉴定6389人,其中初级2192人、中级4176人、高级21人,鉴定收入126万元。完成高技能人才数24人。
05. 请介绍一下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方面的情况。此次疫情,暴露出我国在公共卫生领域的短板和不足。请问,市卫生健康、财政部门如何支持我市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体系建设,补上这块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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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抗疫特别国债资金主要用于两大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重点用于有一定资产收益保障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粮食能源安全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产业链改造升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污水垃圾处理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交通基础设施、供水供电供气等市政设施、重大区域规划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等,并可全额用作项目资本金。二是抗疫相关支出方面,主要用于保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包括支持减免企业房租、创业担保*款贷**贴息、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以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等。
近期,市财政局、卫生健康委积极统筹抗疫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全市公共卫生及疫情防控体系建设,在中央、自治区下达的钦州市抗疫特别国债资金6.88亿元中统筹资金4.74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0.78亿元),重点支持我市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疫情防控能力水平,资金占比达到总金额的68.89%,包括:一是重点支持市和县区疾控中心及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加强病毒核酸检测能力;二是重点支持市和县区医院发热门诊项目建设,加强医院针对发热病症的检测治疗能力。三是重点支持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和公共卫生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及疫情防控能力。四是重点支持市和县区卫生应急队伍设备购置,提升全市卫生队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水平。
06. 减税降费是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的有力举措,财税部门如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服务“六稳”“六保”大局,取得哪些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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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今年以来,为降低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我市财税部门积极发挥职能,打出“减税、降费、减租、贴息、减支”政策组合拳,千方百计为企业纾困解难,确保各项纾困政策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不断提振市场主体发展信心。
一是减税。通过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督促检查、优化纳税服务、提升非税缓减免审批效率、强化减税降费效果监测分析等方式,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政策。上半年我市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累计为市场主体减负4.97亿元,有力地将税费政策红利转化为企业内生动力、经济发展活力。
二是降费。积极落实各项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政策,全力支持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拨付援企稳岗补贴。1-7月,全市共为4,992户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3.68亿元,共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7,620万元,惠及企业2,153家、企业职工7.45万人,切实降低了企业用工成本。财政部门落实新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降费政策为市场主体减负1.12亿元,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三是减租。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或商贸服务业,且在疫情防控期间受损失较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实行阶段性租金减免。1-7月,全市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房产的承租人落实租金减免0.13亿元,惠及企业户数(含个体工商户)891户,预计全年减免租金0.23亿元,极大缓解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压力。
四是贴息。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到期延、存量续、总量增”业务,组织做好*款贷**贴息申报和拨付工作。目前已下达第一批全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贴息和复工贷贴息资金0.11亿元。积极推动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落实降低担保费率政策,目前平均融资担保综合费率已降至1%以下,有力地降低了企业的融资成本。
五是减支。严格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千方百计增加财政资金有效供给,努力实现市场主体过上“好日子”。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实行更大力度压减政策,目前市本级已在年初预算压减10%的基础上,再次压减部门预算支出。同时,实行更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政策,收回财政存量资金3亿多元,优先保障疫情防控、重大民生短板等资金需要。
通过落实“减税、降费、减租、贴息、减支”的组合拳措施,我们相信既能帮助市场主体减轻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又能保障全市经济和财政平稳运行,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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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丨融媒体记者 黄宇琨 *冰黄**
整理编辑丨黄宇琨
校对丨杨曦颖
审核丨罗立彬
(钦州发布出品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