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告诉你
只要用银行卡刷刷流水
就能轻松赚到 “好处费”
听上去是不是很心动?

看似简单的 “工作”
却可能让 “你”
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近日,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刑侦大队和瓦渡派出所协同作战,成功侦破 2 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 4 人。

瓦渡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居民杨某等 3 人利用银行卡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 “跑分” 获利。随后,民警立即联合刑侦大队进行侦查。
经查,自2024年2月以来,杨某等 3 人为获取报酬,在李某的介绍下使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助他人 “跑分” ,涉案金额达 17 余万元。随后,民警将李某等 4 人成功抓获。

经讯问,李某等 4 人如实供述了为获得报酬,将自己的银行卡出借给他人进行 “跑分” 活动,并帮助将其所得从银行ATM机、柜台取出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说到这
相信不少人不禁疑惑
“跑分”到底是什么?
咋还违法犯罪了呢
“跑分”业务 , 实则是利用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帮助不法分子转移资金,从中赚取佣金。 采用“跑分”方式洗钱是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逃避公安机关打击的惯用伎俩, 其实质就是“洗钱”。

普法时间
公民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号,以出租、出借、出卖或转让等形式交给犯罪分子非法使用,并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结算达到一定数额,就有可能涉嫌 “帮信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警方提示
警惕“跑分”陷阱,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不要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更不要随意出租出借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号等,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害人害己。
来源:保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