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 (房屋拆迁拆除方案)

【摘要】

在房屋*迁拆**、*地征***迁拆**的时候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也有合理的*迁拆**程序。那么不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怎样办,作为被*迁拆**人又有哪些权利呢?

【杰睿说法】

*迁拆**程序简析:

颁发*迁拆**许可证。取得房屋*迁拆**许可证表明取得了房屋*迁拆**的资格,是实施房屋*迁拆**的前提和基础。取得房屋*迁拆**许可证的单位称为*迁拆**人,被*迁拆**房屋的所有人是被*迁拆**人。

(1)申请房屋*迁拆**许可证。单位和个人(有例外)需要*迁拆**房屋的,必须持国家规定的批准的文件、*迁拆**计划和*迁拆**方案,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迁拆**管理部门提出房屋*迁拆**许可申请。

(2)审批和核发*迁拆**许可证。市、县人民政府房屋*迁拆**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迁拆**许可证。*迁拆**人应当按照房屋*迁拆**许可证确定的*迁拆**范围和*迁拆**期限,实施房屋*迁拆**

(3)*迁拆**许可证的续期。*迁拆**人需要延长*迁拆**期限的,*迁拆**人应当在*迁拆**期限届满15日前,向房屋*迁拆**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可延长*迁拆**许可证的*迁拆**期限,最大延长期限为半年。延期后,房屋*迁拆**管理部门应进行延期公告。

发布*迁拆**公告。房屋*迁拆**管理部门在核发房屋*迁拆**许可证时,应当将房屋*迁拆**许可证中载明的*迁拆**人、*迁拆**范围、*迁拆**期限等事项,以房屋*迁拆**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房屋*迁拆**管理部门和*迁拆**人应当及时向被*迁拆**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迁拆**补偿协商。*迁拆**公告发布后,*迁拆**人与被*迁拆**人进入*迁拆**补偿协商阶段。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通过协商达成*迁拆**补偿安置协议。在*迁拆**公告规定的*迁拆**期限内,*迁拆**人与被*迁拆**人就*迁拆**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等事项,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迁拆**补偿安置协议。另一种情况是,经过平等、自愿、合法的协商未达成*迁拆**安置补偿协议。

进行裁决。*迁拆**人与被*迁拆**人不能达成*迁拆**补偿安置协议时,*迁拆**人、被*迁拆**人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迁拆**管理部门申请*迁拆**补偿安置裁决,房屋*迁拆**管理部门是被*迁拆**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迁拆**实施阶段有以下几种情况

*迁拆**人与被*迁拆**人达成补偿协议时,双方可按协议的约定自动履行各自的义务,*迁拆**人将*迁拆**补偿款支付给被*迁拆**人,被*迁拆**人将房屋内的物品搬走,将房屋腾空。

*迁拆**人与被*迁拆**人达成补偿协议后,有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对方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按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同时,一方可申请法院先予执行。

因不能达成*迁拆**补偿协议,一方向房屋*迁拆**主管部门提出了裁决申请,作出裁决后,如果*迁拆**人或被*迁拆**人认可裁决的内容,那么,可按裁决的规定内容自动履行相关的义务。

房屋*迁拆**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迁拆**人或被*迁拆**人一方或双方不服,可在60日内向*迁拆**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迁拆**主管部门的裁决作出后,如果*迁拆**人或被*迁拆**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方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地方政府不依法办事,有违规情况,可以用以下方式解决。

向当地或上一级的纪委,或向*纪委中**巡视组投诉、举报;

线上和线下新闻媒体等反映情况,如纪委官网举报、地方媒体政风热线、地方民生论坛等;

向上一级有管辖权限的政府部分反映情况;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搜集证据,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面对*地征***迁拆**,被*迁拆**人的权利:

一、知情权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老百姓在*地征***迁拆**活动中的知情权。比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知情权是其他权利能够得以行使的基础,所以,*地征***迁拆**案件的承办过程中,律师一般会首先选择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实就是为了帮助当事人了解清楚整个*迁拆**过程的来龙去脉,然后有针对性展开复议或者诉讼。

二、参与权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也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地征**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九条规定:被*地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地征**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地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以上法律规定或明确规定了老百姓在*地征***迁拆**过程中的参与权。对*地征***迁拆**补偿安置方案提出意见、选择评估机构、选择村民代表、提出听证等等都是被*迁拆**人参与*地征***迁拆**活动的重要方式。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

政府在发布*地征**公告时,一般会明确告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被征收人要注意在时效范围内实现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当然,一些地方的违法*迁拆**连公告也不发的,所以,权利不因告知而存在,也不因没有告知而消亡,只要政府有具体行政行为如发布*迁拆**补偿安置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发出限期搬离的通知、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等,被征收人即有权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属于相对比较专业的一个事情,一般被征收人不具备专业、系统的法律知识,行使这项权利就比较困难。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时,被征收人最好咨询、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以避免因为准备不充分而维权失败,浪费维权机会。

作为*地征***迁拆**活动中的被征收人,还有一项最重要的权利就是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权。这一项权利是重要的实质性权利,也是老百姓最为看重的权利,但是,这一项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的基础是老百姓积极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行政复议权和行政诉讼权。

迁改项目流程,拆迁需要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