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政策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三章
所需材料
一:本区户籍子女需提供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三页:首页、索引页、孩子页)
2.监护人(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1)未办理房产证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全额购房发票或者相关缴费单据(购房合同只需复印:①封面;②带合同编号与房主名页;③交房日期页;④盖章签字页);
(2)小学入学范围在培新小学和致诚小学的回迁住户需提供《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已入住楼房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和《西客站片区已入住楼房*迁拆**交房单》原件及复印件。
(3)小学入学范围在培新小学和致诚小学的购买房产住户,但未办理房产证,须提供(1)原房主的《济南市西客站片区已入住楼房房屋安置补偿协议》和《西客站片区已入住楼房*迁拆**交房单》原件和复印件;(2)买卖合同,律师见证函原件及复印件,律师资质证明复印件。(备注:腊山张庄新区还需提供村委会公章)(3)银行提供的资金往来证明(与买卖合同日期相符、全款)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二:.外来务工人员
1.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以上材料和槐荫区户籍一样)
2.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槐荫区公安机关出具的证件。3.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济务工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4. 户口簿不能证明亲子关系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
办理流程
学校现场初审确认申请资料(家长需上交申请表,申请表后面附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原件现场审阅,完成后家长带回,——复审资料——上报——区教体局审批——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 9月中上旬完成学籍异动)
递交材料地点
1.济南市槐荫区育新初级中学登记并对材料进行初步审验;
2.现场初审集中确认时间定于7月12日上午8点至下午5点。(7月13至7月30日还需要办理的请提前预约),请家长填写《槐荫区转学申请表》,携带相关转学材料进行登记。若有特殊情况,学校可根据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布;
3.由于学位有限,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无法转入的请继续回原籍接受义务教育。
济南市槐荫区育新初级中*联学**系方式
816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