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国土》杂志社11月18日消息,近日,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被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措辞严厉,用“蓄意”二字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被罚的原因有以下2点:
- 蓄意违抗调度指令,擅自操作宁夏区调设备;
- 没有按照西北能源监管局《监管意见书》的要求,执行宁夏电力调控中心的要求并网发电。
处罚结果:
责令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调度指令,罚款46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1月1日。
如果不服处罚决定,限期内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起诉。
去年同期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曾对有关单位进行监管约谈

银川生活指南在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官网检索得知,早在去年,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就收到关于宁夏天元锰业集团、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违规开展输变电设施建设等情况的反映,并且会同宁夏发改委联合对有关单位进行监管约谈,并出具了《监管意见书》。
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为天元锰业子公司,数度成为被执行人

网络图
公开资料显示,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较早前是央企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2019年,宁夏天元锰业集团取得该公司50%的股权,2020年取得了全部股权。

天眼查显示,去年以来,宁夏中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已经数次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较近一次在7月27日,执行法院为中宁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