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是什么?

也许,大家都觉得销售成为了一个耳熟能详的名词了!并不陌生。但真的要突然问起来,还是有几分的“难以下咽”的感觉。
试问商界,销售为何物?
不就是卖东西吗?这也许就是人们能够脱口而出的最直接的定义了!当然、无可厚非的是“卖东西”是销售的必然题中之义。
英文中,销售对应的单词是sale,这就是一个所谓的单方面“卖东西出去”的意思了;但稍微细究一下,或者有过市场营销或行销实务经验的朋友都能够理解,销售对于产品拥有者一方来说,叫做销售;可以是对于产品稀缺者一方来说,那就叫做采购、采买了。这是因为产品稀缺者对于该产品具有占有、实用的欲望与需求。
如此,其隐藏的定义已经很明白了,即这里边隐藏着买和卖两种真实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来说,销售就等同于买卖了。有买有卖,才叫做交易,谈成了买卖,就成交了,这才是一个完整的销售过程了。
买卖,对应的英文是buy+sale,二者相加,等于交易transactions了,也可以称之为生意了。所以、老百姓把搞买卖,称作为做生意、跑生意了。
搞销售、跑生意、做买卖,无非是把东西卖出去,把钱收回来,这就是核心和本质。也就说明了销售没有什么花花绕绕的,之所以,有了一大堆的设置和所谓的行业“门槛”,那些都是人为性“构造”的。
天经地义的事,你买我卖,付钱收钱,我卖你东西,我交货物,你付钱;我收钱,你接收货物;反之亦然,这就Okay了。
有人的地方,注定不会让事情简单的,这就是*妈的他**人性。
从人的主观方面来看,人性人心复杂阴暗,具有天然的私欲如欺生和互不信任的心理。但同时、又在利欲熏心的情况下,又想通过做成生意的方式赚到钱,怎么办?
再说说客观的情况,也不少;如采购的一方的确在现实手头没钱,资金紧张,还有路途较远,车马物流又非常的不便利,双方或者多方,认为彼此又有非常强大的实力,都有欲望做成这桩或为以后生意做铺陈,这时候该怎么办?
又是有了以下的考量和操作方式了:
(一)赊买赊卖怎么样?(这其实是一种信用交易)
(二)到期信用还不了怎么办?(这还有个信用展期的问题)
(三)彼此之间没有信用基础怎么办?(这里边还有个担保的问题,担保又分为人的保证和物的保证)
(四)付款方面,也有了现金结算、半月结、月结、季度结、半年结、年结等各种方式,这其实也是信用的问题和方式。还有支票、汇票、承兑、电汇、信汇、信用证结算等方式,各种票据还需要即期、远期等。
(五)人为性的设置的各种“障碍”和壁垒,如地域之间的差异、行业之间的习惯等,又让交易复杂化了。
(六)利用税收政策说事儿,这种情况对销售造成的冲击是非常大的,选择低税率是销售的必然,否则安曼群岛也不会那么火热。
(七)加大的融资性杠杆儿力度,层层“加推”,这谁受得了了?
(八)语言和术语,又是一个无法跨越的难点,歧义、疑义、异议,还有不同语言的翻译问题。即使不存在这些,有些人总喜欢“多玩儿一手”,利用语言来制造交易的麻烦问题,企图达到逃避的义务。要不然国际贸易中那么多的术语还能干什么?
(九)国内贸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内贸,可以很好理解,本来就是销售嘛!因此可以直接把内贸=销售,在一国地域之间统一税收和顺畅物流很重要。但国内的市场的保护性政策也是人为性的限制。
(十)国际贸易,又称为对外贸易、对外经济贸易,简称为外贸,实质上就是国际销售,外销;一国之内纵然地域差异的壁垒尚且存在,在跨越了国界之后呢?更多变、更复杂,牵涉到民族、种族、语言文字、文化背景、心理、地方习惯、宗教信仰、国家地理、国民性格、海上、空域、轮船、飞行器等,更不用说关税壁垒和国际贸易中的一系列法则和规则以及由此而建立的各种仲裁院、仲裁庭,及相关的国际性法院等。
面对着如上的诸多问题,销售该怎么办?一句话:必须做下去。
对于卖方来说,东西(货物)——质量合格的物品,给了购买的一方(买方),买方必须支付对价,在约定的时间内,对于买方而言,质量合格的产品,到手了,符合自身的要求,按约定支付价金,完事儿。
这就是一场完美的交易,销售实现。
没有虚头,这也就道出来了销售的本质。太过花哨的方式和一系列看似高不可攀的“堆砌之花”都是不负责任的。我个人非常赞同《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译法,我并不赞同将其翻译为《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显得太“单面儿”了,不够地道、不到位,也不够味儿!还是“买卖”更胜一筹,点击了实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