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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放范围:采购员、人事行政部、采购部。
2、岗位职能:保证购进药品的质量,为本企业提供需求并最大限度创利。
3、工作内容:
3.1、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格药品,不与非法经营单位发生业务往来;
3.2、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做好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负责供货单位索取必要的证明材料,经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合格报质量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货;
3.3、在本企业批准的质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药品范围内采购,购货合同中必须按规定明确必要的质量条款或与供货单位签订质量保证协议,购进药品有合法票据;
3.4、分析销售,合理调整库存,优化药品结构,为保证在库药品质量打好基础;
3.5、落实药品的退、换货工作;
3.6、掌握购销过程的质量动态,积极向质量管理部反馈信息,每年定期会同质量管理部进行药品、供应商质量评审,服从质量管理部的质量否决;
3.7、把好结算关,检查合同、协议执行情况,对未按合同、协议执行而欠款的,列出清单交业务员负责催款,对执行合同有变更必须要求补办协议, 规范购货手续;
3.8、了解供货单位的生产状况、质量状况,药品储存情况,以及是否GMP/GSP认证,及时反馈信息,为有关部门开展有针对性的质量把关提供依据;
4、直接责任:对药品购进业务的合法性和药品质量负责。
5、主要考核指标:
5.1、首营企业、首营品种资料的完整有效。
5.2、违规订购或购进药品验收不合格次数。
5.3、药品购进记录和有关资料的完整性。
6、任职资格:
6.1、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6.2、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