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下午,成都简阳市财政局依法发布了今年第41号至50号《责令整改通知书》,当事人包括:简阳市中医医院、简阳市快速通道管理所、中国*产党共**简阳市委宣传部、简阳市水务局、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川省简阳市高级职业中学等6家采购人,以及4家采购代理机构。

笔者注意到,此次遭到行政处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均发生在2021年,这些项目早已执行完毕。
此次是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成都市财政局关于移送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问题项目的通知》要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结果,对简阳市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披露的。
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这6家采购人的具体情况。
●简阳市中医医院
2021年度医疗设备(临床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中,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未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

●简阳市快速通道管理所
2021年春节石桥大道回龙大道(成C、雄C、石钟连接线)挂灯笼服务采购项目中,存在“未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

●*共中**简阳市委宣传部
2021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补充更新项目中,存在“未依法确定采购需求”的问题。

●简阳市水务局
黑臭河渠综合治理水质监测及综合评价评估报告编制服务采购项目中,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未按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问题。

●简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车辆检验鉴定及法医临床和病理检验服务(2021-2023)采购项目(第二次)中,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的问题。

●四川省简阳市高级职业中学
工业机器人集成应用1+X证书及竞赛实训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第二次)中,存在“未按规定设置评审因素”、“未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