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卡收账号啦!
出租银行卡、手机卡
出售支付宝以及有关的个人信息
躺在家里就能“收钱”
等等,先别激动!
闲置两卡卖给别人
低风险、高回报、来钱快
殊不知
你可能已经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案例一
近期,昆明市公安局收到线索,辖区存在多人出借电话卡为电信网络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情况。经对线索分析研判,民警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施某某。
据施某某交代,今年3月下旬,她在微信群里找兼职,看到犯罪嫌疑人敖某某发的广告,称办理一张电话卡,有40—70元不等收益,便用自己的名字办理了电话卡以此获取佣金。

昆明公安深挖扩线揪出该案件背后多名靠专门买卖电话卡获利的“卡商”,并于4月19日至21日将涉嫌买卖电话卡犯罪嫌疑人宋某某、敖某某、李某某、吴某、曹某某等人抓获。
目前,该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近期,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民警查获一名涉嫌买卖电话卡的犯罪嫌疑人翟某某。据悉,翟某某于2023年3月下旬开始买卖电话卡,并售卖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被抓获时,翟某某已收售100余张电话卡,获利近万元。

经深入调查,办案民警查清该起案件背后隐藏的买卖电话卡及利用买来的电话卡进行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团伙。在该犯罪团伙中,翟某某、高某某、章某某等“卡商”主要负责收卡并从中赚取差价。3人以做电话卡兼职的名义在微信群发布有偿办卡信息,引诱他人办卡并收售电话卡;蹇某某、何某某二人通过翟某某等人收来的电话卡进行电信网络诈骗。
目前,该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法时间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罪名 ,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买卖“两卡”是
最常见的“帮信”行为
买卖“两卡”是最常见的“帮信”行为,所谓的“两卡”是指手机卡、银行卡。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单位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及大众常用的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
通常犯罪分子是打着兼职、招聘、实习等幌子,通过网络社交群组、街边小广告等形式以赚钱快、躺平赚钱为诱饵引诱法律意识较为淡薄的人群出租、出售自己的“两卡”,使其成为电信诈骗犯罪的“帮凶”。
买卖“两卡”危害深
莫因小利误终身
网警提示:
1.请妥善保管好个人的微信、支付宝及其他支付账号,闲置的银行卡、手机卡及时注销,不轻信他人、不贪图小利,拒绝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出租、出借、出售。
2.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轻信低付出高回报的临时工作,不轻易被网络上不切实际的高额利润所诱惑。
3.不参与陌生人的资金往来交易,不为违法犯罪活动做嫁衣。
4.如发现诱导用户在平台上传收款二维码等不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