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学员咨询说,个人在个税APP上突然发现,之前就职的公司还在给自己“发工资”!置之不理吧有点亏,会多交税。又不想正面交涉搞得双方难堪,更不想让现在单位知道曾经的工作经历,该怎么办?能不能悄悄地把这事给办了呢?

如果发现之前就职的公司还在申报您的工资,而您不希望现在单位知道,不要担心!那么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核实下情况,确认这笔被申报的工资是否是因为前东家补发工资等正常原因导致的。如果是这样,可以查查你的银行卡是否有进账补发工资收入,如果是正常补发,并且税款所属期与实际发放时间相符,则无需担心。不过,这种情形也就想想吧,天上掉馅饼的事还是比较难遇到的。
如果确认没有实际取得这些收入,那就是前东家要么疏忽在个税申报时没有调整你的信息为已离职状态。要么是有意为之。懂得都懂,不就是想虚列工资费用多抵扣企业所得税嘛!
怎么办?你可以直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提出“异议申诉”。这一点咱们税务机关会全力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和保障你的信息安全的,在个人所得税APP中专门设置了申诉的功能。
具体怎么申诉?在APP中选择“服务”→“收入纳税明细查询”,选择相关年度和所得类型,对不属实的工资薪金收入进行批量申诉。填写补充说明后提交即可。
接下来就具体看看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发起异议申诉的操作吧!
在个人所得税APP中 【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然后根据实际按以下情况处理:
如果是曾经在该单位任职,申诉类型你就选择“曾经任职”,然后填写补充说明后提交,发起申诉。
如果属于从未在该单位任职,被不认识的公司冒用的话,申诉类型你就选择“从未任职”,填写补充说明后提交,发起申诉。




注意!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个人提起申诉,会对企业产生不良税务影响!
一方面可能会影响企业信用降级,另一方面,可能会引来税务机关前来查账,甚至补缴税款滞纳金或可能会面临罚款。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你都不在该单位工作了,还在申报工资,这就是虚列工资,虚增成本费用啊,因此一旦被申诉后查到这部分无关工资,必然会要求企业进行纳税调增。
而对于性质严重的,则属于《刑法》中的“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涉嫌逃避缴纳税款罪。

好歹是前东家,一开始没必要搞这么僵吧。建议可以先联系原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财务部门,说明情况并晓以利害,要求他们更正申报信息。
如果对方不配合,那就不用客气了,可以在线申诉通知税务局原单位的这种违规申报个税行为,税务局会站出来要求企业更正报表的。
同样的道理,如果大家在办理个税汇算时,发现有无关的单位冒用自己身份申报了工资,也可以直接在个税APP上删除这些被冒用的预扣预缴记录,或者直接发起申诉,确保这些莫须有的收入不会纳入你的年度所得数据而汇缴进行计算,以免造成自身额外的税负增加。
通过这件事,也提醒大家注意个人信息的安全,日常生活工作中注意保护个人隐私,避免泄露给不必要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如果自己处理起来有困难,也可以寻求专业人事的帮助。
总之,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务必保持冷静,按照正规渠道进行操作即可,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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