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迎接4月26日即将到来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今天(20日),川渝两地高院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两地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典型案例。

去年2020年全年,四川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共计16867件,审结16007件。
而在这1万6000余件案件中,入选并得到最多社会关注的就是:成都七中诉冠城七中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一审时,冠城七中就被判构成不正当竞争。而冠城七中一审败诉后,还提起了上诉。而后,省高院二审维持了一审原判:判令冠城七中赔偿成都七中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0万元,同时在其官网及《成都商报》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我们来看一下冠城七中那些不要脸的碰瓷宣传:
冠城七中曾在官网和校门右侧的招生接待处墙上写着:“让更多的孩子在家门口享受七中优质教育”“相约七中享受成功”“眉山冠城七中实验学校是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领办,按照成都七中百年名校优秀办学传统精心打造的民办学校”“眉山冠城七中实验学校秉承成都七中、成都七中实验学校……的教育思想”“再造一所成都七中”等内容,包括冠城七中宣传资料上也印有如“七中的一切尽在其中”“眉山冠城七中实验学校办学理念与成都七中、成都七中实验学校一脉相承……”等内容。
成都七中称自己与冠城七中之间并无合作关系,双方之间无任何历史渊源,亦无任何联系与交流。冠城七中在其宣传用语上多次提及成都七中,误导公众对其办学背景、教学管理的认知错误,属于不真实的宣传。
而冠城七中辩称其由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领办,经成都七中实验学校同意使用相关名称宣传介绍,而成都七中实验学校与成都七中有合作关系,则成都七中明知且同意冠城七中的相关使用行为。
哎呀我的妈呀!这个碰瓷碰的我真无语,A(成都七中)和B(七中实验)有合作关系,我C(冠城七中)和B有合作关系,所以我C和A理所当然的有合作关系!所以我能打着A的名义招生宣传等等。
我的这个暴脾气哟!这都不是碰瓷,这是越级碰瓷啊!而且一审败诉了还不服气,还上诉!
看,省高院二审还是判它败诉了吧!
不仅这样,它还被当成了2020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典型案例拿出来反复被点名。简直被钉在了耻辱柱上啊!
你说这是何苦呢!
但是说实话,这种事情一点都不少见,市面上充斥着各种乱七八糟的招生宣传,大概这种碰瓷宣传是成本最低,效果也最好的宣传手段了。
但是这都不是简单的不正当竞争了啊。如果所有的新建学校都不想着我怎么办好学校,光想着我去碰瓷一个名校以此来达到招生的目的,对整个教育环境都是一种破坏。
做学校,最基本的就该立身要稳,而不是急功近利的只想着招收好的学生,如果你有好的生源,但是并没有配套的良好的师资力量,也是培养不出好学生的。
每一个学校都有属于自己的气质,属于自己的路要走,做教育,请做有良心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