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礼让一小步
城市文明一大步
礼让斑马线不仅是文明行为
更是法律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下面
杭州公安交警对近期斑马线前
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进行曝光
1

车牌:浙AA**335
时间:8月11日 15:33
地点:大关路剪刀厂东向西
2

车牌:浙A0 ** P0时间:8月11日 14:38地点:小河路杭印街北向南
3

车牌:浙AA ** 105时间:8月11日 17:00地点:石桥路杨家沁园北向南
4

车牌:浙AB ** 213时间:8月15日 17:01地点:大关路剪刀厂西向东
5

车牌:浙AB ** 269时间:8月11日 16:48地点:河东路集市街路南口
礼让斑马线
让出平安
让出和谐
让出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