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亿维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15日在北交所更新上市申请审核动态,该公司已收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问题主要有,核心硬件设备的自产化情况,收入确认合规性,2022 年第四季度收入异常增长等。
同壁财经了解到,发行人是一家智能交通领域集软件及硬件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实施、技术服务为一体的核心产品及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专注于为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及系统集成商提供智能交通综合解决方案。
关于核心硬件设备的自产化情况。根据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公司2020年称重设备硬件产品全部为外购,2021年先后收购宁波联测和广东智衡,开始逐步实现平板式称重装置、交通信息采集主机、称重仪表等称重设备硬件产品的自主研发、设计与生产,至2022年除石英式称重传感器之外的核心称重设备已实现100%自产,目前公司已完成石英式称重传感器的机构及工艺设计,正处于产品试制阶段。公司募投项目重点计划提高智能交通业务中石英式称重传感器的自产比率。报告期内石英式称重传感器的采购数量为1,225根、1,634根和1,066根,平板式称重装置各期合计使用数量为122台、0台、86台,石英式称重传感器销售数量多于平板式称重装置。
需要发行人说明收购前宁波联测和广东智衡的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发行人收购的背景及过程,区分母公司、宁波联测、广东智衡等不同主体,说明发行人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核心技术分别属于哪个主体,上述专利及技术的来源,与发行人主要产品的对应情况,发行人是否具有独立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
关于收入确认合规性。根据申请文件,系统集成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完成验收程序后确认收入;产品销售业务在签收或安装、调试完毕后经客户验收确认收入。
关于是否存在以时段法确认收入的情形。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合同分批次确认收入的情形,发行人完成特定批次的路面改造和设备安装后,确认核算批次的工程量,客户根据工程量与发行人结算。需要发行人①结合是否分批次签订合同,分批次出具验收报告等,说明分批次确认收入是否属于时段法;说明各批次工程量、结算款、收入确认金额的具体依据。②分批次确认收入时点客户是否出具该批次最终的验收报告,整体项目完工是否还需出具总体验收报告,两次验收验收内容、标准等方面的区别,分批次验收是否为实质性验收程序。
关于2022 年第四季度收入异常增长。根据申请文件,(1)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13,858.54万元、14,603.17 万元和 19,705.88 万元,2022 年营业收入较2021 年增长 5,122.34 万元,增幅 35.12%,其中 2022 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 10,907.82 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5,669.36 万元,增幅 108.23%,2022 年业绩增幅全部由第四季度贡献。(2)发行人报告期内合同履约成本分别为 1,959.35 万元、3,512.30 万元和 437.27 万元,最后一年大幅下降。(3)2022年第四季度完工项目同比增长 160%,开工至完工、完工至验收周期均较以前年度大幅缩短,且完工时间、验收时间多集中在 12 月份。
需要发行人(1)结合项目具体工程量,说明 2022 年项目工期大幅缩短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客户履行验收程序及所需时间说明完工时间距验收时间较接近的合理性,与可比公司同期验收情况是否存在明显差异。(2)2022 年 12 月为新冠疫情集中爆发期,发行人该月完工、验收并确认收入的项目反而大幅增加,结合相关方疫情防控政策、现场开工情况、发行人、施工人员及客户人员感染及在岗情况说明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