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养老 能赚钱 还能免费旅游
此等“好事”你信吗?
对于防范意识较弱的中老年人
这样的“好事”着实俘获人心
非法广告宣传:“老妈乐”贸易集团打造老年人的健康航空母舰,集旅游、购物、保健于一体,投资就能成为会员,不仅能获得国内外免费旅游的机会,而且很快就能拿到高额返利。

非法广告宣传:“老妈乐”贸易集团在全国都有投资,有地产、旅游、超市、酒店等产业,大家去网上搜搜看,我们是大公司靠得住!公司总部在沈阳,还准备在美国上市!投资“老妈乐”商城赚取高额的广告费,公司会拿出每一天营业额的30%作为广告费,这些广告费就是返利给会员的,而且每天都能领取广告费。我自己也是会员,赚的钱已经买一套精装房了。大爷、大妈们,你们还犹豫什么······

大妈、大爷们
*制抵**不住诱惑
纷纷投资会员、签订合同
······

之后的结局可想而知:大妈、大爷拿不到每天的返利,负责人、店长也已联系不上。此时,大爷大妈们才幡然醒悟,倾尽所有,却竹篮打水一场空。
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
它就发生在你我身边
应当引起我们的警醒
基本案情:
2016年8月至2017年11月,沈阳老妈乐商贸有限公司推出高额返利的会员制投资形式,以会员可以赚取高额“广告费”返利为诱饵,通过发放传单、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人群开展非法集资活动。
2016年8月,梁某某被聘任为“老妈乐”商城宁德区域负责人,梁某某设立“老妈乐”商城宁德一店、二店,并安排刘某某、龙某某(另案处理)为一店、二店店长。“老妈乐”商城通过安排店员上街发放传单和组织讲课等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以赚取高额返利为诱饵,向以老年人为主体的社会不特定人群开展非法集资活动,共吸收报案会员的存款约人民币1400余万元。
近期,蕉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梁某某、刘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蕉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道理我都懂,但是我们要如何分辨正常消费返现和*局骗**呢?
1、看返现比例。正常消费返现比例不会太高,遇到 “高额返现”应提高警惕!
2、看返现时间差。正常消费返现一般是当场兑现或者未来几天内兑现。而“高额返现”通过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定期或不定期按比例返还。
3、看推广模式。为了在短时间内大量圈钱,消费返现*局骗**的操盘者往往会向社会公众大肆宣传,用最短的时间吸引更多的人。
蕉检君提醒
请多给父母一些关怀
常回家看看
多了解父母的经济动态
让他们远离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