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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人认识三毛,要从1976年出版的《撒哈拉的故事》说起。这本书让她走进读者的视野,畅销四十余年,无营销的情况下依然没有跌出当当网前十名的销售榜单,成为流浪文学的经典之作。甚至连挑剔的豆瓣,都对这本书的各个版本给出了9分以上的评价。

因为这一本,更多的人愿意去探索三毛的文字和世界。

有人说,三毛的魅力一半来自她的文笔,一半来自她的生活方式。她曾说过:“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的来说,它是细水长流, 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那么我们即 使不死,也在天堂里了。”

是的了,三毛的文的确能给人“温柔平静但不失洒脱”的感觉,她的小说、散文、文集读之轻松闲适,就像听一个温柔的姑娘,跟你娓娓道来她走过的路、看过的人、经历过的伤和收获的美好,着实心神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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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我”之纯粹

台湾作家白先勇是三毛的“伯乐”,当时她十六岁,在白先生的好友那里学习绘画,那篇处女作《惑》是她的绘画老师的顾福生拿给白先生的。白先生说:“《惑》是一则人鬼恋的故事,的确很奇特,处处透着不平常的感性。”稍做改动后发在《现代文学》上,《惑》发表后,三毛抱着一本《现代文学》一路狂奔回家,躲在屋里激动地泪流满面,以此为分水岭,写作生涯正式开始。

三毛是一个情绪十分敏感的人,对于自己的苦难、精神上的困扰都是不吝啬分享给读者的。而这种“本心”一向也是自古以来的文人所追求的境界,从戴叔伦的“与物皆无累,终年惬本心”,到纳兰性德的“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这种“兴之所至,心之所安;尽其在我,顺其自然” 的状态成为文人们至高的崇尚,让他们能在仕途起伏、人情冷暖里看透生活的本质。而初心落到实处,无外乎生活中大大小小的事,以及心境之变化。

三毛最热衷的,就是把自己眼见的不一样的东西写出来,也许他人认为是一种“古怪”,实际上不过是看待事物的方面不一样罢了。翻开三毛的文集《雨季不再来》,记录了她从17岁到22岁的成长过程,那些年少时经历过的厌学、迷茫、批评在她的笔下脱去外衣后,变得赤裸坦荡。

例如《约会》这一文里,轻轻淡淡地写了少女们懵懂羞怯的心事。“虽然对于生孩子这件事情大家都有极大的恐惧,可是心里面对那些邻班的男生实在并没有恶感。讲起男生来当然是要骂的,而且骂得很起劲,那只是虚张声势而已。其实,我们女生的心里,都有在爱一个男生。”

三毛的笔下,初开的情窦隐秘地藏在心里,用装腔作势来掩盖,无论是对生育与生俱来的羞涩,还是小女孩的口是心非,亦或是心里真是的想法,都跃然纸上,在平铺直述里透出那么一股粉色的暧昧,清清透透的,全是对青春期的坦诚。

她的浪迹天涯,她的一意孤行,她的随心所欲,都可以在这本《雨季不再来》里找到答案,那里有三毛最原生的叛逆、人生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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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力”之坚韧

作家司马中原评价三毛的时候说:“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中学时候,偏科严重的三毛实在没有办法适应刻板且严苛的学校教育,休学回家了。三毛说:“我并不喜欢做空心的人,因为里面空荡荡的,老是站不住,风一吹,旁人不经意间一碰,或是一枝小树枝拂了我,我就毫无办法地跌倒在地,爬也爬不起来。”

可见这种直面真实,向内去探索、充盈自己的行为,就是三毛于颠沛中不至于迷失自己的秘诀。她在《背影》里写道,自己酷爱拾破烂,在物资匮乏的撒哈拉沙漠里,用捡来的轮胎做沙发,把木箱改造成柜子,买来各色的沙漠特色饰品——这些都是垃圾堆里翻捡的成绩,整整两年的时间,三毛布置出了一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家。

虽然是抗战末期出生的“战争儿童”,可是在父母的爱护下,三毛觉得自己一向温饱过甚,从来不知物质的缺乏是什么滋味。可她爱自由,作为最不受待见的老二,善于发现被遗弃的美好、将这些蒙尘的好东西再度发掘出来是她的天性。

若是在和平餐饱的时代里,三毛的这些文字、经历可能只是闲暇时候略过眼的读物,但是在连洗澡都奢侈的沙漠、在无端逼仄起来的生活空间,这段有声有色的日子就显得弥足珍贵了。而这份珍贵经历传递到故乡的土地上,这个女子对生活报以真诚的态度,教会更多人用微笑面对严厉的人生。

三毛很好地遵循了白话文“有什么说什么,该怎么说就怎么说”的宗旨,而且她聪明不在论理说教上,也没有生硬的哲思,单纯就事论事,从而反倒能让人身临其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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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情”之执著

三毛是一个神秘有趣的人,她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西班牙马德里大学完成学业之后,又先后去了德国哥德书院,美国伊诺大学法学图书馆等多地学习工作。颠沛的学习经历,让三毛的身上融合了许多的文化,有西方的不拘小节,有东方的含蓄深情。一路旅途的风,滋养出三毛的浪漫多情,她笔下的爱情有波西米亚的浓烈,但更多的是一点点生活细节组合的温情。

她说:我的写作生活,就是我的爱情生活;我的人生观,就是我的爱情观。

三毛是一个坚信“境由心生”的人,所以相比起其他的作家,她更关注自己“如何”经营婚姻生活,而不是其他关系会怎样“影响”她的生活。比如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描述了自己结婚的过程:荷西休整了他的胡子,穿了一件深蓝色的衬衫。而三毛则将头发披散下来,戴上了一顶阔边草帽。兴许是觉得这种打扮过于平常了些,少了点仪式感。三毛心血来潮一般,去厨房拿了一把香菜别在了帽子上。三毛的草帽别上香菜后,荷西打量着三毛,很欣赏地说:“很好,田园风味,这么简单反而好看。”寥寥数笔,将沙漠生活的艰苦轻轻抹去,一种生动的态度跃然纸上。

不过尽管三毛“有情饮水饱”,但她对爱情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也有很清醒的认识,在文章里不乏小小的抱怨,尤其是物质短缺时荷西那可恶倔强的大男子主义:“我听见他的话,几乎愤怒起来。这么多年的相识,这么多国家单独的流浪,就为了这一点钱,到头来我在他眼里还是个没有份量的虚荣女子。我想反击他,但是没有开口,我的潜力,将来的生活会为我证明出来的。现在多讲都是白费口舌。”没有过激的语言,和情感专家九转十八弯的心理建设也不一样,她做了长期“抗战”的准备,如一个宽容的小姑娘堵着气得证明自己一样。

三毛在《两极对话》里写:“也许我的婚姻环境和大台北不一样吧。这里的一切,我想可以称之为‘红尘’,许多引诱,许多烦恼。过去,我也是红尘里的一份子,后来自己净化了一阵, 适应我的丈夫——荷西。

这种不卑不亢的态度,体现三毛本质上对爱情绝对的包容和信赖,造就了她文章朴实却不失真挚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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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白”之魅力

三毛这个作家很“神奇”,字里行间写的全都是俗世的故事,但她本人却从未从过世俗。三毛坚持说自己的文章“是身教,不是言教”。印度诗哲泰戈尔有句散文诗:‘天空没有翅膀的痕迹,而我已飞过。’这是对我最好的解释。”

三毛的写作风格其实是分阶段的,很符合她所说的“只写自己”的态度。

第一阶段是17—22岁期间的作品,风格以忧郁感伤为主,经常带着浅缓的情绪把一个个故事铺陈开。她的老师胡品清曾说三毛是“喜欢追求幻影,创造悲剧美”。这个阶段的她喜欢使用叠字,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文学逻辑,只是在一遍一遍重复自己的感受,比如处女作《惑》中的迷失:“我来自何方,没有人知道……我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风呼呼地吹……海哗哗地流……我去的地方,人人都要去……”珍妮!珍妮!我来了,我来就你……整段文字显得癫狂空虚,是无助时的心理活动。

第二阶段是她流浪和婚后期间,离开台湾奔向自己向往的“自由”后,大家看到了一个“健康、豁达、洒脱不羁”的三毛。这个时候三毛更多的是采用“口述”的方式去写作,把全然不同的留学生活和奇特而富有异国情调的流浪生活,一一道来。看了《西风不识相》才知道我们传统中华美德在外国人际中并不行得通,《哭泣的骆驼》里不同宗教、政治环境下普通人生存之艰难。这种以“我的手写我的口,以我的口,表达我的心声”的写法,使人感到格外亲切,自然。而在整个故事的构思上,三毛并不追求“戏剧性 ”,而是着力描绘生活的“本色”,把真情实景形象地再现于读者面前,这就满足了读者的好奇心。

第三阶段是荷西过世之后,她在资助下旅行中美洲,并把这段故事写出来,出版了《千山万水走遍》。这更像是三毛的“疗伤”之旅,字里行间依然是异国风情的描写,只是她更多地将视线放在人文上,略带感伤。《你们求什么》这个故事里写着一对朝圣的夫妇“这两个人木像一般的跑在几乎已经挤不进门的教堂外面,背着我,面向着里面的圣母,直直的安静的跪着,动也不动。我看得突然眼泪盈眶。那做丈夫的手,一直搭在他太太的肩上。做太太的那个,另一只手绕着先生的腰。两个人,在圣母面前亦是永恒的夫妻。”她也许忽然想起了荷西,也有一股冲动想求求圣母把另一半还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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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说过,“生活比写作重要,我重视生活,远甚写作也许,我自己的书还要经过多少年的考验。我的文字很浅,小学四年级的孩子就可以看,一直看到老先生,可是这并不代表文学上的价值,这绝对是两回事。”她坚持信、达、趣的原则,将自己的真实生活用清晰的文字表达出来,有趣味,水到渠成。

曾与三毛有书信往来的贾平凹说:“三毛不是美女,高个子,披着长发,携了书和笔漫游世界,年轻坚强而又孤独,对于大陆年轻人的魅力,任何局外人做任何想象来估价,都不过分。许多年里,到处逢人说三毛,我就是那其中的读者,艺术靠征服而存在,我企羡着三毛这位真正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