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竞业限制的赔偿最高多少钱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应赔偿什么)

前言:

很多职场人从来不把劳动法当作一项技能,一遇到事,瞬间就傻。还有部分职场人,什么事都不做,只会说劳动法没有用。就笔者认识的一部分大厂员工,他们现在已经把每天视频打卡跟录音取证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完成了。那些认为劳动法没有用的人,请问问自己,在没遇到裁员前,自己做过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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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竞业限制的赔偿最高多少钱,竞业限制赔偿标准

近日,据企查查披露的判决书显示。原告胡xx与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4月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该案现已审理终结。

违反竞业限制的赔偿最高多少钱,竞业限制赔偿标准

原告诉求

1、要求被告支付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6月28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70,350元(计算方式:33,500元×30%×7个月);

2、要求被告支付解除竞业限制的额外经济补偿30,150元(计算方式:33,500元×30%×3个月)。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14年11月2日与被告签订劳动合同及补充合同,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于2014年12月5日办理入职手续,2015年9月2日因被告违约,原告离职。被告于2016年6月28日庭审过程中,口头明确表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故要求被告支付到该日期的竞业限制补偿金。现原告不服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诉至本院。

被告答辩

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2015年11月19日双方已经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我方已经按照仲裁裁决支付了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额外补偿20,100元。

法院查明

原告于2014年12月5日入职被告处担任总裁助理,双方签订有期限自2014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止的《劳动合同书》,约定基本工资税前20,000元/月,岗位工资税前13,500元/月。同时,双方签订《补充合同》一份,其中第二条约定:“在合同期内,此期间劳动合同中体现的工资为33,500元/月(税前)……其固定加班费5,000元/月根据工资的薪酬制度发放,已包含在发放的工资中”,第五条约定:“合同期内和离职后24个月内乙方(本案原告)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做咨询、顾问等服务工作,应对甲方(本案被告)技术及经营信息严格保密,并严格遵守双方《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作为对价,甲方在与乙方劳动合同期限内按月预付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如违反此条约定,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所有合同而乙方将无条件接受,应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需另外赔偿,重大经济损失的诉诸法律”。

2015年9月2日,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并签订《离职确认书》一份。

2016年9月8日本院以(2016)沪0117民初8692号民事判决书作为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11月19日期间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14,820元;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认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第五条明确约定原告在职期间及离职后2年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同行业或相关行业做咨询、顾问等服务工作,应对甲方(本案被告)技术及经营信息严格保密,并严格遵守双方《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协议》”,该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

另该条约定:“作为对价,甲方(本案被告)在与乙方(本案原告)劳动合同期限内按月预付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庭审中,双方对应当在离职后每月给予原告竞业限制补偿金以及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额外经济补偿没有异议,但就给付的标准,以及被告在何时已经解除了竞业限制协议存在争议。被告主张其代理人于2015年11月19日在仲裁庭审中的陈述已经明确不需要原告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故应当认定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意思表示。原告对此不予认可。根据被告代理人于2015年11月19日的陈述,并未明确解除与原告之间的竞业限制协议,也未明确不要求原告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故本院对被告的该项意见不予采信。被告也未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时间,故法院采信原告主张的2016年6月28日被告在庭审中口头表示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意见,被告应当支付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6月28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

另外,双方确认系被告单方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解除竞业限制协议的额外补偿,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支付标准,根据规定,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判决结果

一、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xx2015年11月20日至2016年6月28日的竞业限制补偿金70,350元;

二、被告锐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xx解除竞业限制的额外经济补偿差额10,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