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鳟鱼到底是不是“正宫娘娘”?

哦~不好意思配错了图↓↓

近日,有关虹鳟鱼、三文鱼的话题再次引发了广泛讨论。原因是一份《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发布,把虹鳟算作了三文鱼。
据青海日报报道,
据了解,该标准基于科学分类和命名方式,明确规定三文鱼的定义,标准规定“三文鱼是鲑科鱼类的统称,包括大西洋鲑、虹鳟、银鲑、王鲑、红鲑、秋鲑、粉鲑等”。
此外,对产品标签作出明确要求,并标注原料鱼产地以及种名,让消费者清楚原料鱼来自哪里,知晓产品的商品名及种名。

这相当于是为5月底那次的“三文鱼正位之争”给出了“答案”。而答题者是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和13家相关企业。

今年5月,央视财经报道称,青藏高原上养殖的“三文鱼”,已经占据了国内三文鱼三分之一的市场。有人说青藏高原养殖的是“虹鳟”,并非“三文鱼”。

然而,对许多人来说,说起三文鱼首先想到还是来自挪威、日本、新西兰、加拿大等的三文鱼。央视财经的报道传出后,一些大V和网友围绕三文鱼的“身份问题”展开了讨论,认为龙羊峡养殖场中的是“虹鳟”,并非“三文鱼”,而虹鳟鱼体内含有寄生虫,并不适合生吃。

可这次的团体标准,算是彻底给了“虹鳟”的三文鱼身份。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崔和告诉中国之声记者,“我们现在生食的标准实际就是决定了,不管你进口的还是国产的,以微生物、寄生虫两个指标来判定能不能够食用。”
《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针对目前我国水产品中对人类健康危害较大的寄生虫——线虫、吸虫和绦虫,结合寄生虫的生活史,参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10136-2015)》中即食水产品中寄生虫的要求,对三种寄生虫的感染人体阶段(吸虫囊蚴、线虫幼虫及绦虫裂头蚴)进行了限定,要求不得检出,以保护消费者食用安全。
这份团体标准划定了安全的底线,不过,“团体标准”中关于虹鳟属于三文鱼的权威性却受到质疑。
值得注意的是,前几天发布的、将虹鳟列入三文鱼的标准制定者包括: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
青海日报的报道称,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同三文鱼分会成员单位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严格把握关键控制点,结合专家科学支撑与企业实践状况,顺利通过标准审定。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官网上,《生食三文鱼》编制说明(报批稿)显示,这十三家单位分别是:
青海民泽龙羊峡生态水殖有限公司;
上海荷裕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瑞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爱乐水产(青岛)有限公司;
上海费澳德食品有限公司;
北京北欧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盒成食品有限公司;
甘肃文祥生态渔业股份有限公司;
青海凯特威德生态渔业有限公司;
十堰格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溪艾格莫林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城口县任河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截图:《生食三文鱼》编制说明(报批稿)
团体标准是什么?
问题来了!这个标准制定者到底是谁,说了算不算?
有网友在微博上表示,所谓的“《生食三文鱼》团体标准”既不是国家标准,也不是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没有质监局给的标准文号,它就永远是只能在企业内部的生产标准。而这个标准要想生效,必须报相关部门备案。
据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长崔和告诉中国之声记者,一般来说,团体标准高于行业标准,而低于企业标准,“有的企业为了创品牌,他会把标准制定得很高,那对于我们团体标准来讲,我们不能够采用单一企业的标准,单一企业标准就会容易造成垄断了。”
对于这个由一个协会和13家企业制定的团体标准,网友炸锅了。

网友认为国内三文鱼第一个不答应,那国外的三文鱼答不答应呢?
实际上在不同国家的消费市场三文鱼涵盖不同的种类,挪威三文鱼主要为大西洋鲑,芬兰三文鱼主要是养殖的大规格红肉虹鳟,美国的三文鱼主要是阿拉斯加鲑鱼。崔和说,作为行业协会,不可能产生商业欺诈行为。
崔和:我们行业第一个就是说不能够产生商业性的欺诈,这是坚决不允许的。虹鳟鱼叫三文鱼,首先要判定它可不可以?正确不正确?这是我们要干的事。
我们今天说可能这个虹鳟鱼借了点大西洋鲑的光,可能用不了几年,可能就是大西洋鲑要借虹鳟鱼的光,因为虹鳟鱼再过几年价格肯定和国外一样,老百姓就意识到了,肉质美,颜色鲜艳,各种指标都比大西洋鲑高多了。

新浪微博认证为“知名评论人、杂文作家”的乔志峰发表头条文章,对这些利益相关方在起草标准的时所遵循的原则表示质疑,并担心消费者的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他认为,虹鳟蹭了三文鱼的IP,两者并不是一个东西,“三文鱼它比较有名,在市场上的价格也比虹鳟要贵的多。你说我们这个鱼也可以生吃也非常好,那么为什么我们不说是虹鳟生鱼片让大家去吃,为什么一定要叫三文鱼?”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团体标准中除了对三文鱼的定义和寄生虫做出了规定以外,对产品标签也作出明确要求,预包装产品的标签、营养标签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并标注原料鱼产地以及种名,让消费者清楚原料鱼来自哪里,并知晓产品的商品名及种名。
也就是说,按照这个团体标准上市销售的产品标签上,应写明三文鱼(大西洋鲑)或者是三文鱼(虹鳟)等等。
焦点问题:淡水三文鱼能生吃吗?
虹鳟鱼究竟是不是三文鱼表面上是名分之争,但争论的背后消费者关注的还是生食淡水鱼的安全问题。
据中国之声报道,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王炳谦告诉记者,三文鱼有没有寄生虫不取决于在海水还是在淡水生长,而是看其生长过程是否安全可控。
王炳谦认为,无论是海水的还是淡水的都可以生吃,前提是养殖过程中没有病原体感染的机会或者没有病原体,并且在吃之前有个冷冻的过程。
“冷冻环节会把表层的寄生虫直接杀掉,我们吃鱼肉,不吃鱼皮。现在我们养殖的虹鳟也好还是其他鲑类鱼也好,它都是人工配合的。人工配合中都经过高压灭菌的处理过程,所以在饮食环节里一般不会出现所谓的寄生虫。”
据澎湃新闻,上海海洋大学教授陈舜胜说,“所有海水鱼和淡水鱼都有寄生虫的可能,生吃三文鱼时也要防止寄生虫,但海水鱼的寄生虫种类少,海水的渗透压高,到人类体内往往因环境不合适,不会长成成虫,淡水鱼的寄生虫与人体的生长环境接近。”
他认为,生吃虹鳟的风险“比海水三文鱼大得多”。
中国日报(微信ID:chinadailywx)综合中国之声、中国青年报、澎湃新闻等报道
编辑: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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