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四六一医院位于今自由大路108号。南邻南湖公园.前面是新民广场。

解放军四六一医院
那么对于解放军四六一医院大家了解多少呢?下面我就带大家具体了解一下解放军四六一医院的前世今生。
解放军四六一医院原身为“满洲国”综合法衙。此楼1932年开始修建。1936年竣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0.38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地上五层、地下一层。

建造中的伪满综合法衙
1932年3月9日,爱新觉罗·溥仪就任伪“执政”,同时公布了伪满洲国的第一部《政府组织法》。并将伪满洲国最高检察厅、最高法院,伪新京特别市高等检察厅、高等法院均设在这里,故称之为综合法衙。 它并非是伪满时期任何一级司法部门的职能机构,而是对当时多个伪满司法机构共同使用一座办公建筑的一种称呼。伪满成立初期,伪满司法体系实行三级三审制,即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方法院(地方法院分庭)。1932年3月29日,伪满洲国司法部第一号训令规定,将各级检察处改为检察厅,首席检察官改为厅长。各级检察厅独立并与各级法院相对应设置,采用“四级三审”制度。伪满各级法院的院长虽然由中国人担任,但是人事、行政和审判案件的主要权力却由日本人担任的次长掌握。 成为日本帝国主义和伪满傀儡政权对东北人民进行法西斯统治的重要工具之一。

“满洲国”综合法衙
1945年8月间,伪满中央法衙里面的伪满各级法院和伪满检察厅机构随着日本殖民统治和伪满政权的覆亡而解体。随后的几年间,伪满中央法衙旧址的使用权辗转于驻长苏联红军和国民*党***队军**之手。长春解放后,这里成为解放军四六一医院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