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写作中常见语句错误辩析
作者:丁健
题记: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文字表达,而文字表达的好坏,则取决于你对文字修养的深浅。评价一篇文章好不好,不外乎看它语言表达通不通、对不对、美不美。我的理解,通不通,是语法去解决的问题;对不对,是逻辑去解决的问题;而美不美,修辞学可解决部分问题,但更重要的则是作者的综合能力。本文仅限于对文字表达中的通不通与对不对的问题进行探讨。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是我十年前对本单位从事专兼职文字工作人员培训讲稿的一部分。文中选用的绝大多数案例收集于本系统的各类报刊杂志、文件、总结等文稿,少部分案例则收集于本系统外的各类文稿等。倘若本文能对直接或间接从事文字工作的您,以及您的家人和朋友有所帮助的话,那将是我的荣幸!

(续上篇二)
第二章违反逻辑
违反逻辑就是“不合逻辑”,指的是句子的语意在事理上讲不过去。例如“学习有态度与方法之分”,“态度”和“方法”加起来不等于“学习”,这句话就是“不合逻辑”。所以,从事文字工作的人,建议多少要学点形式逻辑常识,避免犯逻辑错误。下面是一些逻辑上有问题的类型。
一、概念错误
写作公文时总要与各种概念打交道,如果不正确抉择各种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则常会在文中出现概念方面的逻辑错误,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种属混淆。
概念之间往往存在从属关系。如A概念包括B概念,而B概念则是A概念中的一部分。像“水果”和“梨”两个概念,“水果”包括“梨”,而“梨”则是“水果”中的一种。“梨”和“水果”两个概念是种属关系,在写作中涉及到这两种概念时不能并列写这两个概念。
例1:现在,我把*党**务工作和基层建设的基本情况向大家作一汇报。
例1中,违反逻辑中概念的属种关系。基层建设是属概念,*党**务工作是种概念,*党**务工作是基层建设的一个部分,不能并列使用。
例2:在公司*党**委和组织人事部的关心和指导下,我们的基层建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例2中,“*党**委”和“组织人事部”是属种关系,不是并列关系。组织人事部是*党**委的一个部门,不能与*党**委并列。
例3:这项科研工程(即619工程)的实施,将带动一大批科研的发展,对提高整个四川物探的科技水平与技术水平,起到非常大的推动作用。
例3中,一是概念不清,“科研”与“科技”含混。二是违反逻辑中的属种关系,“科技水平”包含“技术水平”,不能并列。改为:619科研工程的实施,将带动一大批物探科研项目的发展,它对提高整个四川物探的科技水平,会起到非常大地推动作用。
例4:向物探公司、各经理部及部分地震作业队的科技及生产技术人员的到来表示欢迎。
例4中,“物探公司”和“经理部”是属种概念,“经理部”和“地震作业队”也是属种概念,不能并用。(例4中讲的几个单位的属种关系是:地震作业队隶属于经理部,经理部隶属于物探公司,他们是两重属种概念)

2、交叉并列
两个概念有一部分相同的含义,有一部分不相同的含义,则这两个概念就有交叉关系。如“青年”与“工人”两个概念之间有交叉关系。在公文写作中,不能将互相之间有交叉关系的概念并列。
例: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有:干部**人,*党**员**人,青年**人,女职工**人。
违反逻辑概念中的交叉关系。干部、*党**员、青年、女职工是交叉关系。不能并列使用。
3、用错概念
用错概念。凡是实词用错的病句,都是用错了概念,因为实词能表示概念。
例:在二月这个严寒季节里施工,真是一个难熬的岁月。
“岁月”指很长的时间,用在这里指二月,太大了,可改用“月份”。
4、偷换概念
偷换概念是将一些看起来似一样的概念进行偷换,实际上改变了概念的修饰语、适用范围、所指对象等具体内涵。属于违反矛盾的同一律。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论证过程中,概念和判断必须保持同一性,亦即确定性。同一律可用公式表示为:A是A。
同一律的作用在于保证思维的确定性,这是正确思维要求满足的必要条件,一切正确思维都必须遵守同一律。
例1:青年人只有加强锻炼,才能长好身体;也只有加强锻炼,才能提高工作能力。
例1中,第一个“锻炼”与第二个“锻炼”不是同一概念。第一个“锻炼”是指的身体锻炼,第二个“锻炼”是指的写作方面的锻炼。也是犯了“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错误。
例2:有一个笑话;戒酒。妻子说:“我知道,叫你一下子把酒戒掉很困难,你先戒掉一半行不?”丈夫说:“我听你的。我一向喝西凤酒和汾酒,戒掉一半,那我明天开始就喝西凤酒。”
例2中,丈夫偷换了概念,妻子说的“一半”是酒量的一半,而丈夫说的“一半”是指酒的品种的一半。
例3、《阿凡提的故事》一书里有一个故事,讲的是阿凡提开了个理发店,可阿訇每次来理发都不给钱。这天,阿訇又来了。阿凡提在给他刮脸时问道:"胡子要不要?"阿訇回答说:"要!"阿凡提一刀将他的胡子割下来递给他:"要就拿去吧!"阿訇大怒,阿凡提说:"不是你自己说"要"吗?"阿訇气得干瞪眼。这时,阿凡提又问他:"眉毛要不要?"阿訇赶紧说:"不要!不要!"阿凡提飕飕两刀刮下阿訇的眉毛,顺手扔到地上:"不要,那就丢地上吧!"阿訇气得要死,可又没办法。从此再也不敢上阿凡提的理发店了。
例3中,阿凡提暗中偷换了“要”与“不要”的概念。

二、不合逻辑事理
语法上没有问题,就是从逻辑上说不过去,当然个别情况也可以判定为语法中的搭配不当。
(1)队伍年龄结构老化。
例(1)结构无法老化,删去“结构”,“结构”只能说“合理”与“不合理”。
(2)走进大会的会场,就看到会场里气氛热烈,歌声嘹亮,彩旗飘扬。
例(2)既不符合事理,又搭配不当。彩旗飘扬看得到,歌声嘹亮看不到。
(3)工作狂×××黯然之后嘴边泛起一丝幸福。
例(3)“嘴边”怎能泛起“幸福”?在“幸福”后加上“的微笑”。
(4)近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勘探科科长×××,第三次来到了正在紧张施工生产的物探×联队视察生产进度及生产质量。
例(4)“视察生产进度与生产质量”不符合逻辑事理。“质量”和“进度”怎么能视察。两种改法,一是将“视察”改为“检查”,二是将“生产进度及生产质量”删去。
(5)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朱XX等人,在管理局*党**委副书记×××陪同下,到公司驻地举行“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授牌仪式。
例(5)这句话浓缩就是:朱XX到物探公司驻地举行授牌仪式。明显不合符逻辑。朱XX是来授牌的,不是由他来举行授牌仪式的。改为:四川省总工会副主席朱XX等人,在管理局*党**委副书记×××陪同下,前往物探公司驻地出席了公司的授牌仪式,并为获得“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的物探公司工会授了牌。
(6)公司开展了“立足岗位作贡献、我为*党**旗添光彩”等主题教育活动,*党**员受教育面超过100%。
例(6)超过100%是多少,莫非单位还有编外*党**员?显然不符合逻辑事理。
(7)通过看到一大批高质量的论文成果,看到一大批科技人员忘我奉献精神,看到一大批中青年科技人员茁壮成长,我很受启发,很受鼓舞。
例(7)“看到……论文成果”,“看到……茁壮成长”,说得过去。“看到……奉献精神”就说不过去了。全句改为:看到一大批高质量的论文成果,看到一大批中青年科技人员茁壮成长,他们忘我奉献的精神,使我很受启发,很受鼓舞。
(8)于九月初,已将XX钻探有限公司地球物理勘探公司××经理部218名*破爆**人员注销。
例(8)句子浓缩为“将××经理部218名*破爆**人员注销”。很明显是一个天大的笑话,把*破爆**人员都“注销”了,意味着什么。注销的应该是*破爆**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不应是"*破爆**人员"。整句话改为:“于九月初,将XX钻探有限公司地球物理勘探公司,XX经理部218名*破爆**作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户头注销”。

三、自相矛盾
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都肯定,必须否定其中的一个。否则,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在形式逻辑中常常会用"理发师悖论(罗素悖论)"来作为自相矛盾的例子。即:一天,萨维尔村理发师挂出了一块招牌说:“我只给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于是有人问他:“你给不给自己理发呢?”理发师顿时哑口无言。因为,如果他给自己理发,那么他就属于自己给自己理发的那类人。但是,招牌上说明他不给这类人理发,因此,他不能给自己理发。如果他不给自己理发,他就是不给自己理发的那类人。但是,招牌上明明说他要给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因此,他应该给自己理发。由此可见,不管作怎样的推论,理发师所说的话总是自相矛盾的。
以上是一个著名的悖论,称为“罗素悖论”。这是由英国哲学家罗素提出来的,他把关于集合论的一个著名悖论用故事通俗地表述出来。
《韩非子.难势》中有这样一个典故,其曰: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于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夫不可陷之盾与无不陷之矛,不可同世而立。
以上典故,说明前者是对后者的否定,后者是对前者的否定,于是使得他不能自圆其说。“自相矛盾”一词,就出自这个典故。说话、写文章,如果在同一时间和同一关系中,竟有两种相反的说法,前后互相抵触,那就会矛盾百出,象楚国商人一样经不住驳斥。
写文章有时不注意也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如:
例1:“这件事情我没有问过,只是侧面了解一下情况,提点意见,仅供参考。”
例1中,既然你说“这件事情我没有问过”,紧接着怎么又说“只是侧面了解一下情况”呢?
例2::“这次技术比武,一定能成功,当然也有失败的可能。”
例2中,比武“一定能成功”,当然也就排出了“失败”;
例3:目前,少数基层作业队职工,价值取向严重扭曲的人比较普遍,只讲索取,不讲奉献。
例3中,既然是“少数职工”,那么,价值取向严重扭曲的人又“比较普遍”,不是自己否认自己吗?
例4: 尽管这段时间施工很紧张,但不知不觉地过去了。
例4中,既然肯定了这段时间的施工很紧张,怎么又不知不觉地“过去了”呢?
例5:夜晚,远远望去,整栋楼漆黑一团,只有一间房还灯火辉煌。
例5中,“整栋楼漆黑一团”就不可能“有一间房还灯火辉煌”,如果“有一栋房还灯火辉煌”就否定了“整栋楼漆黑一团”。
例6: 我们先后为***名(次)困难职工、数十名地震受灾职工家庭发放救助金近百余万元。
例6中的“近”和“余”前后矛盾,“近”接近的意思,“余”是多出来的意思,前后矛盾,根据实情,要么删去"近",要么删去"余"。
例7: 我国有近百分之六十左右的青年认为“诚实守信”、助人为乐是优秀的传统美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
例7中,"近百分之六十左右","近"就接近的意思,语意上是不能超过百分之六十的。而"近百分之六十左右"中的"左"从语意上看就是"接近"百分之六十的意思,而"右"就是超过百分之六十的意思。平常我们用"XX%左右"往往是对这个数据不确定,要么接近,要么略为超过这个数值。如果用"近⋯⋯左右"很明显是自相矛盾了,这句话要么删去"近",保留"左右",要么"删去"左右",保留"近"。

四、两不可
两不可就是违反逻辑规律中的排中律,即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都是假的,其中必有一真。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公式中的“A”和“非A”表示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排中律的逻辑要求是:对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必须明确地肯定其中之一是真的,不能对两者同时都加以否定。换句话说,对是非问题必须做出明确而肯定的回答,不能含糊其词、骑墙居中。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称为“模棱两不可”。
如鲁迅的杂文《立论》中有这么一段话:我梦见自己正在小学校的讲堂上预备作文,向老师请教立论的方法。“难!”老师从眼镜圈外斜射出眼光来,看着我,说。“我告诉你一件事,一家人家生了一个男孩,合家高兴透顶了。满月的时候,抱出来给客人看,大概自然是想得一点好兆头。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发财的。’他于是得到一番感谢。一个说:‘这孩子将来要做官的。’他于是收回几句恭维。一个说:‘这孩子将来是要死的。’他于是得到一顿大家合力的痛打。说要死的必然,说富贵的说谎。但说谎的得好报,说必然的遭打。你……”“我愿意既不说谎话骗人,也不遭打。那么,老师,我得怎么说呢?”“那么,你得说:‘啊呀!这孩子呵!您瞧!多么。……阿唷!哈哈!”
文中的“我”选择了“既不愿意说谎,也不愿意不说谎”,这是违反排中律的要求的。老师建议面对这一问题时,采用含糊其词、不置可否的做法,用“阿唷!哈哈!来搪塞,耍滑头,回避明确表态。这也是违反排中律要求的。
在写文章时,不注意也有可能犯类似的错误。例如:"这篇文章的观点不能说是全面的,也不能说是片面的"。
这种论断,说他是正确的,我不同意,说他是错误的,我也不同意。

五、多次否定引起混乱
有的判断是肯定的,有的判断是否定的,二者的“质”不相同。加上否定词,肯定判断会成为否定判断。如果使用否定词出了错,就会弄错判断的质。例如:
(1)谁也不会否认,物探公司不是山地勘探的王牌军。
例(1)“谁也不会否认”是双重否定,相当于肯定,即相当于“大家都承认”,后面又出现一个“不”字,成了三重否定,这就把话说反了,应去掉后边一个“不”
(2)科学没有终点,技术永在发展,因此,标志能源开发的尖端技术也不会停滞不前,你认为难道谁能否认这不是真理吗?
例(2)滥用否定词引起错误,去掉末句中的“不”字。
只有一个否定词,判断是否定的;如果用了两个否定词,意思成了肯定的;如果用了三个否定词,意思又成了否定的。还要注意的是,反问句式相当于一次否定。如果判断里有不止一个否定词,要特别注意不要把意思弄反了。
除此之外,在写作中还有其他违反逻辑的现象。如:限定与概括不当、定义模糊、同语反复、主客颠倒、倒置因果等,因未捜集到案例,在此不再赘述。

结束语
涓涓细流汇成大海。写好一句话是写好一篇文章的基础,华丽的文章都是由一句一句美丽的短语和句子组成的。让我们共同来写好每一句话吧,千万不要犯逻辑和语法上的错误,做一个名副其实的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