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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是第十七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浦江天平为此特别推出知识产权宣传周系列报道。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英文版)视频可点击https://v.qq.com/x/page/z0396xn9g4e.html
司法主导的“贯彻”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互联网+”时代的今天,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性资源和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2008年6月,国务院发布《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作为战略重点之一。2014年12月,国务院发布《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把“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作为主要实现目标之一。同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成立。

上海知产法院是在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全面推进司法改革背景下成立的专门法院,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为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自贸试验区战略、科创中心建设战略等*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王秋良介绍。

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的充分发挥,既需要立法的修改完善,又需要司法的改革创新;既需要法院积极采取行动,又需要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既需要顶层设计,又需要基层探索。
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建院以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法官每审一案都会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客观性和不确定性,在确定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时,既力求准确反映被侵害的知识产权的相应市场价值,又适当考虑侵权行为人的主观状态,实现以补偿为主、以惩罚为辅的双重效果。而对于重复侵权、故意侵权的行为人,法官则根据具体案情酌情确定适当高于市场价值的损害赔偿。

德国雨果博斯商标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侵权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庭审现场
在德国雨果博斯商标管理有限公司起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综合考虑被告的侵权规模、侵权恶意、持续时间、利润率等因素,在法定赔偿最高限额以上酌情判令被告赔偿492万元。
我们要在司法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政策,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创新,突出精细化、精准化、精品化的要求,形成一批有典型意义和指导意义的案例,提升上海知产法院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黎淑兰对该院的未来发展有着清晰的认识。优秀法官的“孵化”
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产一庭的办公室里,孟晓非正在埋头看材料,他的办公桌上堆着高高的卷宗。孟晓非于2016年毕业于同济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作为一名应届法学博士,他从30位竞争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名法官助理。

进入法院之后,孟晓非很快发现,这里的每一位法官都非常“高精尖”,包括院庭长在内的19名法官,平均年龄虽然只有40.8岁,但他们在知产审判岗位上的平均工作年限已经长达8年,其中2位法学博士,15位法学硕士。而令他更心生敬意的是,在这19名法官中,有2位法官分别是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和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知产案件往往跟最尖端的技术、最前沿的经济模式紧密联系,需要法官不仅具备不断学习和探究的特质,还要具有敏锐的感知力和判断力。
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知产二庭庭长陈惠珍非常注重对年轻法官的言传身教。
孟晓非很庆幸自己能够成为这支精英团队中的一员,而为了培养像孟晓非这样的优秀人才,近年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不断选派法官前往最高人民法院、美国、德国等地进行交流培训,同时先后与上海市法学会、同济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院校签订合作共建机制,努力推进理论与实务研究、人才交流培养。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参加第二届国际知识产权法院会议并作交流发言
高端人才的培养带来了惊人的“战斗力”。2016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共计1877件,同比上升14.38%。
面对如此大量复杂、专业的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充分发挥精英团队的力量,全年审结案件1877件,同比上升79.27%。其中, 16起案件分别入选“2016年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2015年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上海市版权保护十大案件”“上海法院2015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上海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等。
“四位一体”的专业联盟
技术事实查明难是知识产权案件的最大特点,也是知识产权保护难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要审理好案件,光靠法官的法律知识还不够,“技术外援”是法官身边的“秘密*器武**”。
2016年3月,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正式聘任了首批11位技术调查官,其中2位常驻法院。这些技术调查官分别来自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涵盖了材料、化工、电子、通信、网络、专利和通讯等专业技术领域。同时,该院又聘请了18名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选任了18名专家陪审员,建立了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智库”,形成了集技术调查、技术咨询、专家陪审和技术鉴定“四位”于一体的多元化技术事实调查认定体系。

2016年3月30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首次参加案件庭审
在东旦公司诉三慧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中,东旦公司因三慧公司的一款计算机软件与其开发的软件功能及模块相似,认为对方侵犯其著作权,提出索赔。由于该案所涉技术事实复杂,而技术事实查明又直接关系着认定侵权与否,于是合议庭申请指派技术调查官参加案件审理,技术调查官对涉案软件的源代码、目标代码及数据库的结构进行比对后,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书》,明确了两家公司软件在编程语言、程序界面及账号权限设置上的差异。最终,合议庭采纳技术审查意见,结合该案的证据,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请。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室负责人吴登楼介绍:
在技术调查官制度建立前,法官遇到疑难技术问题时,一般求助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常常耗时费力,现在有了技术调查官作为技术助手,审理时限大大缩短。
同时,为最大程度发挥“四位一体”多元化体系的效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专门制定了《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工作规则》《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咨询办法》《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的管理办法》《技术事实司法鉴定的操作指引》等文件,从制度上对该体系进行精细化规范和管理。据统计,2016年,上海知产法院开展49次专家咨询,50起案件有专家陪审员参与审理,14起案件启动技术鉴定程序;技术调查官共参与审理案件35件,出庭43次,出具17份技术审查意见和咨询意见书,参加保全、现场勘验、完成技术咨询和办理相关事务300余次。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与上海市计算机行业协会共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
为了建立一套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还先后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市工商联民商事人民调解委员会、东方公证处等10家社会组织和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推进诉前调解、诉调对接。2016年,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进入诉前调解的知识产权案件96件,调解成功23件,调解成功率24%;诉中调解737件,调解成功率39%。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国际贸易便利化和互联网经济的普及,知识产权案件,具有更为显著的国际化特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充分发挥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交流(上海)基地的作用,提升国际吸引力和影响力,努力建设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一个亮丽窗口。
王秋良院长对此深有信心。
来源|上海知产法院